宣命

宣命

宣命,漢語辭彙。

拼音:xuān mìng ,

釋義:1、傳達皇帝的詔命。2、皇帝的詔命。3、宣揚威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命
  • 拼音:xuān mìng 
  • 注音:ㄒㄨㄢ ㄇㄧㄥˋ
  • 解釋:傳達皇帝的詔命
詞目,拼音,引證解釋,

詞目

宣命

拼音

xuān mìng

引證解釋

1、傳達皇帝的詔命。
晉書·何曾傳》:“故建官受任,則置副佐;陳師命將,則立監貳;宣命遣使,則設介副。”
唐 杜甫 《送楊六判官使西蕃》詩:“宣命前程急,惟良待士寬。”
2、皇帝的詔命。
《敦煌變文集·韓擒虎話本》:“使君蒙詔,一似大杵中心,不感(敢)為(違)他宣命,當時朝現(見),直詣閤門。”
《前漢書平話》卷下:“ 呂 女親手揪妃子發,至於殿上。 呂 女曰:‘ 劉友 知罪么?爾一者負我,二者違了宣命。’”
范仲淹《奏乞指揮管設捉賊兵士》:“為宣命緊切,連夜拖拽,更致怨憤,逃走入賊中,其患愈大。”
明 葉子奇 《草木子·雜制》:“ 元 朝一品衙門用三台金印……惟宣命之寳用玉。以玉筯篆文,此其異也。”
3、宣揚威命。
三國 魏 應璩 《與滿公琰書》:“外嘉郎君謙下之德,內幸頑才見誠知己,歡欣踴躍,情有無量,是以奔騁御仆,宣命周求。”
4、金元時期詔敕的一種。
《元史》卷八三《選舉志三·銓法中》:“凡遷官之法,……自六品至九品為敕授,則中書牒署之。自一品至五品為宣授,則以制命之,三品以下用金寶,二品以上用玉寶,有特旨者則有告詞。其理算論月日,遷轉憑散官。”卷九一《百官志七》記載略同。又卷八四《選舉志四·考課》:“凡封贈之制,……正從一品至五品為宣授,六品至七品敕牒。”可知宣、敕施用之分,以五、六品之間為界。宣要加蓋皇帝的璽印(玉寶或金寶),敕則只由中書省宰相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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