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宜川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宜川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根據中共延安市辦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延安市關於縣區機構改革的指導意見》(延市辦字〔2019〕3號)和中共宜川縣委、宜川縣人民政府印發的《宜川縣機構改革方案》(宜字〔2019〕9號),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宜川縣政務公開辦公室牌子。

宜川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行政審批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審批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宜川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李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川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 外文名:Yichuan County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ervice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李濤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行政審批的政策法規,推進“放管服”改革,創新和完善相關工作體制機制,負責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工作。
(二)負責行政許可、便民服務事項及中介服務事項的清理整頓工作。
(三)負責研究探索行政審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規範審批行為、最佳化政務服務環境,提出提升政務服務水平的意見和建議,為縣委、縣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四)負責規範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對集中審批事項和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精筒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提升服務質量;跟蹤督辦重大審批服務事項,協調解決集中審批、服務事項辦理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
宜川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宜川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五)負責集中辦理投資項目、市場服務、社會事務、城建環保、交運林水等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並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組織集中審批事項涉及的現場踏勘、聯合圖審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建立行政審批專家庫。
(六)負責對未劃轉行政審批事項的公安、國土和垂直管理部門單位,進駐政務服務大廳審批視窗的審批流程再造並實施日常監督和管理;負責對進駐政務服務大廳辦理公共服務事項、便民服務事項部門單位的日常監督和管理。
(七)負責組織協調對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及其他工作人員實施監督、管理和考核,研究制定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及其他工作人員監督、管理和考核方面的制度、辦法、工作紀律服務規範和行為準則;負責組織對視窗工作人員開展審批業務、規範化服務、職業道德、行為準則及工作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工作。
(八)負責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的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推進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
(九)負責對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機構及中介服務行為實施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制定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便民服務及有關事項的清單和目錄,並進行動態調整。
(十)負責建立健全審批服務管理辦法和配套制度,保障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及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順利推進;負責審批服務事項的諮詢、引導工作;負責對審批服務違規違紀行為和投訴舉報的處理工作。
(十一)負責協調推進審批與監管部門的聯動,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建立聯席會議等制度,構建審管聯動工作機制,實現“寬進嚴管”的目標。
(十二)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規章制度的建立以及行政審批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保存、查閱、管理、移交及銷毀等工作。
(十三)負責政務公開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內設機構不設定。

行政編制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宜川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李濤
宜川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主任科員:宋小茹
宜川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劉八零、寧朝鋒、薛江濤
宜川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主任:賀江龍
宜川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副主任:李靜、薛浪
宜川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副主任:李靜、薛浪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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