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縣委政法委員會

宜川縣委政法委員會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宜川縣縣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和《宜川縣鄉鎮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宜發[2002] 53號),縣政法委員會是縣委領導政法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川縣委政法委員會
  • 地點:宜川縣
  • 對應:宜發[2002] 53號
  • 對象:領導政法
簡介,主要職能,編制,

簡介

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與縣委政法委員會合署辦公。

主要職能

(一)縣委政法委員會主要職能1、根據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的部署,對一定時期內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2、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3、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研究制定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和嚴格執法的具體措施。4、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5、組織、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6、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過改革進一步加強政法工作。7、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協助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幹部。8、辦理縣委、市委政法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二)宜川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能1、圍繞各個時期綜合治理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2、按照上級部署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工作規劃和實施方案,向市綜治委提出工作意見。3、根據縣委、縣政府和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部署和要求,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組織協調各部門、各單位狠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4、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領導責任制和“一票否決權”制,負責考評獎懲,表彰命名等工作,總結推廣經驗,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深入開展。5、收集、傳遞綜合治理工作信息。6、負責協調、聯繫綜合治理委員會成員單位的工作。7、處理其他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編制

縣委政法委員會(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4 名,其中:書記 1名,副書記2 名(其中1名副書記兼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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