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縣縣委政法委員會

中共南縣縣委政法委員會與南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縣綜治辦)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中共南縣縣委政法委員會是南縣縣委領導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下設縣穩定辦、執法監督室、辦公室和政工室,共有13名在職領導幹部,其中2名副處級(縣委常委1名)、7名正科級領導和2名副科級幹部。南縣綜治辦是南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

公開承諾,職能職責,

公開承諾

1、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完善崗位工作責任制,提高工作效率,切實履行政法工作職能,全面完成縣委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2、進一步完善維穩工作機制,強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加強情報信息網路建設,嚴格督查維穩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全力維護全縣社會政治大局穩定。
3、深入開展嚴打整治鬥爭,保持高壓嚴打態勢。組織開展禁賭禁毒、打擊“兩搶一盜”專項行動,集中整治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治安突出問題和治安混亂地區,努力提升民眾安全感。
4、狠抓政法隊伍建設,嚴格執行省委政法委“六個嚴禁”,及時查辦政法幹警違法違紀案件,協助縣委及組織部門管理好政法系統領導班子及幹部隊伍。
5、對涉法涉訴案件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歸類督辦,及時向來訪民眾答覆。

職能職責

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的部署,統一政法部門的思想和行動,對一定時期內的政法、綜治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
2、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參與影響穩定的重大群體性事件的處置。
3、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4、支持和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處理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5、組織、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督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
6、組織、指導、督促政法各部門開展為經濟建設服務工作,最佳化經濟環境,促進經濟發展。
7、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規律,改革和加強政法工作。
8、研究加強政法領導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的措施,協助縣委及其組織部門管理好政法部門的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
9、指導鄉鎮政法、綜治工作。
10、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政法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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