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推進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若干措施

《定西市推進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若干措施》已經定西市政府同意,定西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5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西市推進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5日
  • 發布單位:定西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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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快推進全市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工作,確保高質量完成搬遷任務,按照《甘肅省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實施方案(2022-2026年)》和《定西市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實施方案(2022-2026年)》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大財稅金融支持
1.各縣區要在已有“10+5”資金補助政策基礎上,協調金融機構向搬遷民眾再提供不少於10萬元的貼息貸款,貸款期限5年。金融機構要按照保本微利原則,積極開發普惠金融“產品”,並通過適當放寬信貸條件、引入擔保公司增信等靈活多樣的方式,解決部分民眾因徵信影響的“貸款難”問題,幫助搬遷民眾獲得信貸支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實施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以下措施均需各縣區政府實施,不再列出)
2.各縣區要用足用活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各項支持政策,按照《定西市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加大對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資金支持。以工代賑中央預算內資金要重點用於安置區域公共服務及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二、加強安置用地政策銜接
3.開通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對安置用地應保盡保。涉及占用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落實,由縣級政府批准,對多戶集中建設的可包含相關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新增安置用地占用耕地的,因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完成先補後占的,可由縣區政府出具承諾,在用地審批之後六個月內完成耕地占補平衡任務,確保縣域內耕地總量動態平衡。(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
4.用足用活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過渡期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政策,結合搬遷情況,科學編制實施方案,按照“一戶一宅”政策加快推進納入方案的舊宅基地拆遷和土地復墾,推進節餘指標省內調劑或跨省域交易,獲得收益主要用於搬遷民眾資金補助和遷入區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5.保障搬遷民眾房屋產權權益。搬遷民眾購買商品房的,按照“交房即交證”原則,同步辦理不動產權證,維護搬遷民眾合法權益。(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三、適當減免有關稅費
6.減免有關稅費。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過原宅基地面積的部分,免徵耕地占用稅。安置區免繳城市配套費和耕地開墾費。辦理不動產登記時免徵印花稅、登記費、工本費、測繪費。自建房和購買存量房免收質量安全檢測費、安置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費。集中安置區或農戶自建房入戶水、電、氣、暖、污水管網、網路通信等基礎配套設施費用,要根據實際,適當減免或優惠。(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定西市稅務局、市水務局、市住建局、定西供電公司)
7.對於購買商品房的搬遷民眾,縣區政府要積極協調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台優惠政策,在不低於成本價基礎上,最大限度讓利於民。(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四、完善各類兜底保障
8.優先保障搬遷民眾的承包經營權。對遷出區民眾原有土地(耕地、林地、草地等)承包經營權以及由此產生的收益及各項惠農政策不變(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除外)。鼓勵民眾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轉讓等方式,發展規模經營。在遷出區安全區域可按需要統一修建戶均20平方米左右的生產用房,所有權歸遷出區村集體所有,搬遷戶享有使用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林草局、市畜牧獸醫局、市自然資源局)
9.積極做好搬遷民眾戶籍、養老金、醫療保險遷轉工作。民眾搬遷後,遷出區將養老保險關係和當年所需的基礎養老金統一划轉至遷入區,享受遷入區社會保障各項政策標準。醫療保險當年按照原政策及標準執行,次年參加遷入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對已經辦理城鎮戶口的搬遷民眾,享受遷入區社會保險、勞動就業等政策。符合條件的搬遷民眾繼續享受低保政策,對生活困難的搬遷民眾加大民政兜底力度。對戶籍未遷移的,繼續享受原遷出區醫療社保等各類保障政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五、最佳化教育就業服務
10.全力做好教育保障。遷入區要按照“就近就便、全部解決”的原則,對搬遷民眾中的適齡兒童,納入招生範圍,按照安置區域劃片招生,保障全部入學。(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11.積極做好就業服務工作。對依託鄉鎮及產業園區、中心村等安置的,幫助儘快實現轉移就業。在同等條件下,公益崗位優先安排搬遷民眾。選擇城鎮安置的搬遷民眾,首次技能培訓免費,至少提供1個就業崗位。遷入區要開闢綠色通道,對遷入的創業人員在工商登記、創業擔保貸款等方面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鄉村振興局、市市場監管局)
六、強化產業扶持
12.立足縣域經濟發展方向和安置區資源稟賦,集中優勢資源補短板,因地制宜謀劃實施一批產業發展項目,推動產業布局區域化、種養標準化、生產規模化、發展集約化。在確保糧食安全的基礎上,持續推進現代絲路寒旱農業優勢特色產業三年倍增行動。因勢利導扶持搬遷民眾發展“薯、藥、牛、羊、果、菜、種”七大特色產業和食用菌、小雜糧、花卉、百合、金銀花等地方優勢特色產業,同步做好技術培訓工作,實現搬遷民眾產業扶持全覆蓋。(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畜牧獸醫局、市中醫藥產業局、市鄉村振興局)
13.圍繞安置點已有特色產業,實施“甘味”農產品品牌體系建設,提升產品知名度和附加值。建立與市內外大型農產品流通企業溝通聯繫機制,解決農產品銷售難問題。(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畜牧獸醫局、市中醫藥產業局、市鄉村振興局、市市場監管局)
14.完善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工作機制,以集中安置區為重點,鼓勵東部協作地區因地制宜支持一批產業基地、鄉村牧業工廠(車間)、就業實訓基地等產業就業項目。加大對口幫扶地區消費協作力度,支持安置點特色產品擴大銷售,增加搬遷民眾收入。(責任單位:市鄉村振興局)
七、嚴格資金監管
15.搬遷補助資金撥付各縣區財政,實行專款專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擠占和挪用。縣區要對資金的管理、使用等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各方監督。具體項目完成後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驗收,嚴禁出現虛報冒領、擠占挪用、閒置浪費搬遷資金和失職失責侵害搬遷民眾利益的現象。(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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