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率法

定率法亦稱投資率固定法,“定式法”中最有代表性的證券投資決策方法。依據定率法,首先要將投資對象分為攻勢部分和守勢部分,攻勢部分是指股票投資,守勢部分是指現金、存款和公司債。這種方法還必須在事先確定出一定的比率,比如,股票50對公司債50之比,或股票40對公司債60之比。這種比率一經確定,便應堅持到底,絕不變更。

通常採取股票50對公司債50之比者居多。假定某公司確定的比率就是50對50,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股票漲價,致使這項比率變為股票60對公司債40,這時,該公司可以出售一部分股票,用所得的錢買進公司債,或暫時保留現金。總之,使其比率仍然保持在50對50。反之,如果股票跌價,以致變為股票40對公司債60之比,在這種情況下,該公司可以出售一部分公司債,並以所得價款增購股票,從而使股票與公司債之間的比率仍然保持50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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