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辦理指南

定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是由公安局受理。

項目名稱,受理機構,承諾時限,法律依據,申報條件,審批程式,所需材料,

項目名稱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通行證

受理機構

定安縣公安局

承諾時限

15工作日

法律依據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理》

申報條件

因私出境

審批程式

1、先填寫《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
2、戶口所在派出所或所在單位簽署意見;
3、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出入境管理中隊受理;
4、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審批;
5、局領導審批;
6、送申請材料往省廳出入境管理局審批及制證。

所需材料

(1)填寫《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
  
(2)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戶口在本地區)
  
(3)相片(48X33mm)
  
(4)申請人人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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