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書

簡介,印製標準,副本封皮印製標準,

簡介

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書是宗教活動場所法人設立和開展活動的法定證明,是依法做好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工作的重要體現。
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書由民政部監製。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自行組織所轄區域內的證書印製征訂工作。要嚴格遴選廠家,加強對證書印製工作的監督管理,確保證書質量。未經允許,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印製。
根據《國務院關於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有關要求,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書載入宗教事務部門頒發的《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證》上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書有效期限為五年。
沒有條件印製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書的省級或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直接向民政部訂製。

印製標準

一、登記證書正本
(一)基本內容。
1.登記事項內容: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金。
2.證書常規內容:證書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有效期限、發證機關、發證日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監製。
(二)規格和技術要求。
1.正本為橫排,42cm×29.5cm紙張,厚度為105g,紙張為專用證券紙。
2.證書紙張應當具有平整、易蓋油印公章、不易破損的特性;證書印章所用油墨應具有不污染、沒有化學反應、不褪(脫)色的特性。
3.正本基礎色為紫色橙黃(以證書樣本顏色為準,△E≤±3),色調協調、布局合理、端莊大方。
4.國徽和“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書”字樣均為凹凸版燙金,材質為黃色電化鋁。
(三)防偽標識。
1.國徽圖案內的大紅色為紫外雷射螢光防偽油墨印製,顏色為有色螢光(紅)。
2.證書底紋由萬里長城浮雕圖案和水波紋組成,花框線由防偽團花和水波紋組成,花框線內線由“CSFR”微縮字母組成。
3.證書花框線內左上角和右下角分別為紫外雷射無色螢光(黃)防偽油墨印製“CSFR”圖案;國徽下方為紫外雷射無色螢光(紅)防偽油墨印製天安門圖案;證書花框線內中下方為紫外雷射無色螢光(紅)防偽油墨印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監製”字樣。
(四)其他要求。
1.字型字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黑體,字型大小為25pt;燙金的“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書”為黑體,字型大小為66pt;“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楷體,字型大小為20pt;“發證機關、發證日期”為楷體,字型大小為20pt;“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監製”為魏碑體,字型大小24pt。
2.間距。燙金的“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書”距頂部花框線31mm;燙金的“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書”距“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8mm;“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距頂部花框線73mm;“有效期限、發證日期”距底部花框線7mm;“發證機關”和“發證日期”行間距10mm;證書各登記事項行間距20mm。
二、登記證書副本
(一)基本內容。
副本共兩頁,正反面印刷。
第一頁:國徽圖案、證書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發證機關、發證日期、有效期限、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監製。
第二頁:持證須知一至六條(具體內容見證書副本樣本)。
(二)規格和技術要求。
1.副本為橫排,29.5cm×20.8cm紙張,厚度為105g,紙張為專用證券紙。
2.證書紙張應當具有平整、易蓋油印公章、不易破損的特性;證書印章所用油墨應具有不污染、沒有化學反應、不褪(脫)色的特性。
3.副本基礎色為紫色橙黃(以證書樣本顏色為準,△E≤±3),色調協調、布局合理、端莊大方。
4.“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字樣為專業燙金版燙金,材質為黃色電化鋁。
(三)防偽標識。
1.國徽圖案內的大紅色為紫外雷射螢光防偽油墨印製,顏色為有色螢光(紅)。
2.證書底紋由萬里長城浮雕圖案和水波紋組成,花框線由防偽團花和水波紋組成,花框線內線由“CSFR”微縮字母組成。
3.證書花框線內左上角和右下角分別為紫外雷射無色螢光(黃)防偽油墨印製“CSFR”圖案;中上方為紫外雷射無色螢光(紅)防偽油墨印製天安門圖案,中下方為紫外雷射無色螢光(紅)防偽油墨印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監製”字樣。
(四)其他要求。
1.字型字號。“宗教活動場所”為黑體,字型大小為42pt;“法人登記證書”為黑體,字型大小為58pt;“(副本)”為黑體,字型大小為25pt;“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楷體,字型大小為12pt;“發證機關、發證日期”為楷體,字型大小為17pt;“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楷體,字型大小為15pt;“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金”為黑體,字型大小為17pt;“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監製”為魏碑體,字型大小為12pt;“持證須知”為粗黑體,字型大小為21pt;須知內容為黑體,字型大小為15pt。
2.間距。“宗教活動場所”距頂部花框線46mm;“宗教活動場所”和“法人登記證書”行間距6mm;“法人登記證書”和“(副本)”行間距5mm;“(副本)”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行間距5mm;“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發證機關”行間距9mm;“發證機關”和“發證日期”行間距10mm;“發證日期”和“有效期限”行間距13mm;“有效期限”距底部花框線5mm,“名稱”距頂部花框線27mm;“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金”行間距18mm;“註冊資金”距底部花框線54mm。
三、其他
證書正本、副本的表格、排版,底紋、花框線防偽團花圖案等以證書樣本為準。

副本封皮印製標準

一、基本內容
副本封皮,正反面製作。
1.證書封皮燙金圖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2.證書封皮燙金內容: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書(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監製。
二、規格和技術要求
1.成品規格:31cm×22cm。
2.證書封皮基礎色為紫紅色偏紅(以樣本顏色為準,△E≤±3),色調協調、布局合理、端莊大方。
3.國徽、“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字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監製”字樣均為凹凸版燙金,材質為黃色電化鋁。
4.證書封皮(正面)材質為高品紋理紫紅色革材料。
5.證書封皮內部夾層紙板為專用高密1.5mm灰紙板。
6.證書封皮(背面)材質為高品紋理紫紅色膜材料。
7.證書封皮(背面)四角邊緣配有15絲透明PVC白膜材料。
三、其他
證書副本封皮的排版、顏色、圖案等以證書樣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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