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18〕34 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我市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順市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3月6日
  • 實施時間:2019年3月6日
  • 發布單位: 安順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促進企業穩定發展
(一)守牢把穩就業基本盤。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盯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指標,加強經濟運行調度,強化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跟蹤分析,努力化解市場、價格等各種因素影響。全力實施大扶貧、大數據、大生態三大戰略行動, 圍繞軍民融合發展、鄉村振興戰略、全域旅遊以及“新型城鎮化+”,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旅遊經濟、綠色經濟和縣域經濟,增強經濟發展吸納就業的能力,確保城鎮新增就業、城鎮登記失業率和調查失業率保持穩定。(市發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投資促進局、市統計局、市銀監分局、人行安順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下同)
(二)加大穩崗支持力度。經失業保險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定不裁員或少裁員 (上年度裁員率低於當地上年度城鎮登記失業率)的參保企業可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50%的穩崗補貼返還。職工人數在30人以下的參保小微企業,若上年度裁員不超過1 人的,視同符合少裁員條件,可以申領穩崗補貼,穩崗補貼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穩崗補貼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確定。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標準,按照省有關規定執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信、財政、國資、發改、投促、工商聯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按照標準審核企業資格,返還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投資促進局、市工商聯;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推動更加充分及更高質量就業
(三)壯大新動能拓寬就業渠道。深入實施我市“十三五”工業發展規劃, 以“千企改造”工程為抓手,振興實體經濟,促進產業高端化、綠色化、集約化發展。加快煤炭、白酒、石材等傳統產業技改提升和改造升級步伐, 培育壯大特色食品、手工藝品、日用快消品等產業,支持重點工業企業開展上下游產業鏈合作,擴大用工需求,增強吸納就業能力。進一步促進大數據、大健康、現代山地高效農業、文化旅遊、新型建築建材五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 積極發展數字經濟、平台經濟、眾包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新模式, 釋放新動能帶動就業效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四)圍繞“新型城鎮化+”建設增強吸納就業能力。依託“一分三向”新型城鎮化安順模式建設,不斷增強城鎮聚集產業、吸納就業能力。持續推進海綿城市、地下綜合管廊、軌道水道慢道“三道”示範工程、城市“雙修”試點項目建設等服務工程建設,創造更多就業崗位。支持社會力量提供教育、文化、養老、醫療等專業化、綜合性服務,積極發展電子商務、快遞物流、金融服務、智慧型家居、健康養生、文化創意、全域旅遊等現代服務業。培育壯大一批領軍企業,開發更多服務業就業崗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投資促進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五)實施鄉村振興催生更多就業崗位。大力發展高效設施農業和生態休閒觀光農業,加快發展林下經濟,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深化“三權”促“三變”改革,推動要素跨界配置和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等相關服務業的有機整合,並持續推進鄉村旅遊標準化建設和高質量發展,促進農村一二三產協同發展,創造更多就業崗位和創業機會。鼓勵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創新發展基於網際網路的新型農業產業模式,加快培育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企業經營主體,擴大新型職業農民就業規模。持續加大對政策性糧油收購、水利基礎設施、艱苦邊遠農村基礎設施和新農村建設等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支持力度。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涉農貸款、小微企業貸款增長的考核要求制定信貸計畫,確保信貸資源向三農、小微傾斜,催生更多就業崗位。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結合實際,探索農村財產抵(質)押方式,擴大農村擔保物範圍。(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投資促進局、市自然資源局、市銀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六)最佳化公共服務供給方式。失業人員可在常住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申請享受當地就業創業服務、就業扶持政策、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其中:大齡、殘疾、低保家庭等勞動者可在常住地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享受就業援助。落實政府購買基本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制度,充分運用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政策購買社會服務,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指導、創業指導、信息諮詢等專業化服務。加大對基本公共就業服務薄弱地區扶持力度,重點支持深度貧困縣、極貧鄉鎮、貧困村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通過購買服務,充實公共就業服務工作力量,提高服務水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三、深入支持鼓勵創業創新
(七)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持小微企業。充分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創業就業。推動地方政府、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公司建立“資源共享、風險共擔、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良性合作關係,共同聚焦小微企業、“三農”及“大數據”、“大扶貧”和“大健康”。引導金融機構進一步最佳化貸款管理流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為創業群體提供優質金融服務。銀行金融機構可結合實際制定符合發展需要的還本續貸政策,有效緩解小微企業貸款到期“過橋資金”籌集難度大、費用高的難題。各地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應優先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低費率的擔保支持,提高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辦、市銀監分局、人行安順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八)加大創業載體建設力度。鼓勵各縣區加快建設重點群體創業孵化載體,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場地支持、指導服務和政策扶持。大力推廣“黔微貸”“小額創業擔保貸款”“接力貸”“富商貸”“中小企業創業貸”等信貸產品,落實“3個15萬元”扶持微型企業發展政策,依託產業園區和新型城鎮化試點建設,推進創業園 (孵化基地)和產業園建設,創造就業崗位。持續推進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等“雙創”孵化載體建設,鼓勵高新區、經開區和各級工業園區建立“雙創”孵化載體,鼓勵縣區圍繞電商、民族特色手工藝品等特色產品建設孵化載體。根據入駐實體數量、帶動就業成效、提供的創業服務、開展的創業活動等,對創業孵化基地給予一定獎補:對促進創業帶動就業成效明顯的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園區)、認定為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認定為省級農民工創業示範園積極爭取省級獎勵資金支持。推動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市級農民工創業示範園、市級農民工創業示範點建設,對獲得市級示範基地、市級農民工創業示範園(點)的,從就業補助資金中適當給予補助。各縣區可結合實際制定本級示範基地(園、點)補助標準和補助資金使用範圍。對確有需要的創業企業,可適當再延長不超過2年的孵化期。(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銀監分局、人行安順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九)提高自主創業及創業場租補貼標準。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並帶動就業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農民工、復員退伍軍人,按規定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租用符合規劃、安全和環保要求的經營場地創業,並且未享受場地租賃費用減免的,給予每月500元場地租賃補貼,對實際月租金低於500元的,據實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有條件的縣區要為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免費提供一定的經營場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人行安順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 (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各地可因地制宜適當放寬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由此產生的貼息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按各縣區當年新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總額的1%,獎勵創業擔保貸款基金運營管理機構等單位,引導其進一步提高服務創業就業的積極性。(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行安順中心支行、市銀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四、大力提升勞動者技能素質
(十一)實施農民全員培訓計畫。圍繞產業發展和市內外用工需求,持續推進“春潮行動”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畫。針對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下崗失業人員等,圍繞建築業、服務業、旅遊業、民族手工業用工需求大的產業,大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每年元旦、春節前後有針對性地集中組織返鄉農民工參加各類培訓活動。針對現代服務業的用工需求重點開展家政、護工等緊缺勞務人員培訓。加強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發揮技能大師帶徒傳技、技能推廣、帶動就業的作用。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群體,全面精準抓好對農民的全員培訓、規定培訓、精準培訓、建檔培訓、持續培訓,大力開展感恩教育,教授“五步工作法”“八要素”、實用技術等,不斷提升勞動者素質和技能水平。充分挖掘農業內部就業潛力,深入推進農村產業革命,大力培育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為農民就地就近就業提供更多機會。結合農業園區、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自主用工和崗位需求,通過以工代訓等方式,支持企業自主開展技能型農民培訓,加快構建一支有文化、懂技術、會管理的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投資促進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總工會、市婦聯;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二)鼓勵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鼓勵困難企業對職工開展技能提升、轉業轉崗、新技術新技能培訓、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職業培訓,提升職工的職業技能和職業素養,穩定職工隊伍。指導企業制定和完善職工培訓計畫,依託企業職工培訓機構或技工院校組織實施職工在崗培訓。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難企業組織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所需經費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經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評估合格後,可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適當支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總工會;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三)做好失業人員培訓。支持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和符合條件的企業承擔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對培訓合格的失業人員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根據培訓成本、培訓時長、市場需求和取得相關證書情況等確定。2019年1月1日至 2020年12月31日,對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再給予每人每天40元的生活費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生活費補貼政策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四)放寬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在參保地申請技術技能提升補貼,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五、突出抓好重點群體就業
(十五)進一步推動“雁歸興安”。將農民工創業就業與新農村建設、小城鎮發展、縣域經濟和現代高效農業發展結合起來,提高農民工收入水平,加快農村同步小康進程。以產業發展和勞動力市場的需求為導向,積極開展多種培訓,不斷提升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能力。支持就業創業“雙百工程”建設,鼓勵返鄉農民工在創業孵化基地和農民工創業園中創辦企業(農民合作社)。按規定對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給予相關稅費手續費減免。農民工返鄉創辦企業,吸納失業人員、安置殘疾人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大力推廣“致富通”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致富通”農戶聯保貸款、“愛心家園”農民工創業貸款、失地富農再創業貸款等信貸產品,支持返鄉農民工、農村勞動力等開展自主創業活動。同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符合貸款條件的返鄉農民工開通“綠色通道”,簡化貸款手續,減少審批程式。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農業信貸擔保公司合作,充分發揮政策性擔保分險增信作用,建立政府、銀行、融資擔保機構共同參與、合理分擔風險的可持續模式,支持農民工創業就業發展。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創業就業服務體系,加強基層公共創業就業服務平台建設,健全服務網路,完善服務功能,建立健全農民工綜合服務中心,為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提供親民、便民、貼心的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團市委、市稅務局、市銀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六)提高貧困勞動力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依託東西部對口扶貧協作機制,以深入落實《青島市-安順市勞務合作協定》為契機,持續加強與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聯繫溝通,進一步深化勞務協作。充分發揮我市各級各部門駐外工作站、勞務協作工作站、駐外就業創業服務中心的作用,切實加強與域外企業聯繫,收集企業用工信息,搭建供需平台,引導我市勞動力特別是貧困勞動力有組織跨區域輸出就業。依託各地產業發展,精準實現崗位需求與勞動力資源有效匹配。各縣區要加大扶貧基地、車間建設力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對基地、車間做好後續招工、培訓等服務工作,引導和鼓勵企業吸納勞動者在家門口實現就業,不斷擴大就地就近就業規模。對企業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並符合條件的,可給予每人500元的企業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一次性補貼;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等開展有組織輸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並提供跟蹤服務,符合條件的,按每人4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跟蹤服務補貼。對貧困勞動力通過有組織勞務輸出到縣以外省內就業的,給予每人500元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輸出到省外就業的,給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七)探索用工調劑穩妥安置失業人員。鼓勵行業協會、社區基層就業服務平台、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等社會組織搭建平台,開展用工峰谷及餘缺調劑,引導鼓勵相近行業企業吸納因市場因素造成失業的職工。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指導、督促所監管企事業單位開發、調配一批就業崗位,優先吸納返鄉農民工、殘疾人、失業人員等群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工商聯;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八)擴大就業見習補貼範圍。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就業見習補貼範圍從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擴展至 16-24歲失業青年;組織失業青年參加3-12個月的就業見習,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補貼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進行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十九)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由失業保險基金髮放失業保險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其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給予臨時生活補助,補助標準根據家庭困難程度、地區消費水平等綜合確定。對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和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中的大齡、殘疾等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的,在2021年12月(含12月)前,按規定給予400元/人/月的就業扶貧援助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各縣區可結合實際積極開發環衛保潔、林業護林、水務河道保潔、交通道路護路等公益就業崗位,用於托底安置建檔立卡和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就業。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給予臨時救助,通過綜合施策,幫助困難民眾解困脫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扶貧辦、市生態移民局、市總工會、市殘聯、市稅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六、加強實施保障
(二十)強化政府促進就業責任。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履行促進就業工作的主體責任,建立由政府負責人牽頭、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出台失業分級預警、分層回響、分類施策相關措施,因地制宜,多措並舉,統籌做好本地區促進就業工作。要根據企業的困難原因、發展前景、對就業影響程度等因素,合理確定享受政策的困難企業範圍,突出重點幫扶對象,合理確定補貼等標準,確保各項政策儘快落地。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十一)強化部門聯動。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凝聚各方共識,形成工作合力。財政部門要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保障促進就業政策落實。發改、財政、人行等部門要著眼於經濟運行狀況和就業走勢,加大政策預調微調,提高巨觀調控的前瞻性和預見性。投促、工信等部門要著眼於穩市場、降成本,出台有針對性的措施,引導鼓勵企業積極開拓多元化的市場。其他有關部門及人民團體、社會組織要立足職能履行責任,積極出台促進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或開展有利於促進就業的專項活動,共同做好促進就業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十二)切實抓好政策服務。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政策推介,依託網站、政府辦事大廳等線上線下平台,及時向社會公布政策清單、申辦流程、補貼標準、服務機構及聯繫方式、監督投訴電話。對重點企業、困難民眾,要入企入戶開展點對點宣講,精準推送政策。要加強政策培訓,特別是基層經辦人員要開展政策集中學習、專題研討,學深悟透檔案精神,準確掌握政策內容、經辦流程等,確保政策儘快落地,對有明確時間要求的政策要從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兌現。對申請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就業創業服務的困難企業、下崗失業人員,要實行實名制管理,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要求通過實名制系統逐級上報,各縣區要嚴把實名制數據質量關,密切跟蹤困難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享受政策服務信息,做好數據動態更新、跟蹤服務工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十三)調動企業各方履行社會責任。引導困難企業更加注重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通過轉型轉產、培訓轉崗、支持“雙創”等形式,多渠道分流安置職工,依法處理勞動關係。引導職工關心企業生存與發展,困難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的,可採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保留就業崗位、穩定勞動關係。引導勞動者樹立正確就業觀,積極提升就業本領,通過自身努力實現就業創業。同時,廣泛調動社會各界積極性,形成穩定擴大就業的合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落實國家從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由地方統籌納入就業補助資金管理的相關政策,做好當前穩就業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現有補貼項目進行梳理,在保持政策連續性、穩定性的基礎上,對補貼項目、補貼方式進行歸併簡化、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縣區貫徹落實本實施方案的有關情況及發現的重要問題,要及時報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印發的通知

各縣、自治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安順市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2019年3月6日

政策解讀

一、方案出台背景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18〕34號)精神,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基於此,制定出台了本《實施方案》。
二、方案主要內容
(一)聚焦企業穩定發展在守牢把穩就業基本盤的基礎上,切實加大對企業的穩崗支持力度,具體如下:經失業保險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定不裁員或少裁員 (上年度裁員率低於當地上年度城鎮登記失業率)的參保企業可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的50%的穩崗補貼返還。職工人數在 30 人以下的參保小微企業,若上年度裁員不超過 1 人的,視同符合少裁員條件,可以申領穩崗補貼,穩崗補貼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穩崗補貼返還標準可按 6 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 的標準確定。
(二)聚焦推動實現更加充分和更高質量就業。通過振興實體經濟,加快傳統產業技改提升和改造升級步伐,支持重點工業企業開展上下游產業鏈合作,進一步促進大數據、大健康、現代山地高效農業、文化旅遊、新型建築建材五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積極發展數字經濟、平台經濟、眾包經濟、共享經濟等, 著力釋放新動能帶動就業效應。依託“一分三向”新型城鎮化安順模式建設,不斷增強城鎮聚集產業、吸納就業能力。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大力發展高效設施農業和生態休閒觀光農業,加快培育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企業經營主體,擴大新型職業農民就業規模。同時,最佳化公共服務供給方式,加大對基本公共就業服務薄弱地區扶持力度,重點支持深度貧困縣、極貧鄉鎮、貧困村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通過購買服務,充實公共就業服務工作力量,不斷提升服務促進就業水平。
(三)深入支持創業創新。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最佳化貸款管理流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為創業群體提供優質金融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可結合實際制定符合發展需要的還本續貸政策,有效緩解小微企業貸款到期“過橋資金”籌集難度大、費用高的難題。持續推進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等“雙創”孵化載體建設,鼓勵高新區、經開區和各級工業園區建立 “雙創”孵化載體,鼓勵縣區圍繞電商、民族特色手工藝品等特色產品建設孵化載體。
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 1 年以上並帶動就業的離校 2 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農民工、復員退伍軍人,按規定給予5000 元一次性創業補貼。租用符合規劃、安全和環保要求的經營場地創業,並且未享受場地租賃費用減免的,給予每月 500 元場地租賃補貼,對實際月租金低於 500 元的,據實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 3 年;同時,有條件的縣區要為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免費提供一定的經營場地。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 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 25% (超過 100人的企業達到 15% )並與其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契約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四)大力提升勞動者技能素質。在深入實施農民全員培訓計畫的同時,鼓勵困難企業對職工開展技能提升、轉業轉崗等方面的職業培訓,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困難企業組織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所需經費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經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評估合格後,可由就業補助資金予以適當支持。做好失業人員培訓,支持各類職業院校 (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和符合條件的企業承擔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對培訓合格的失業人員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根據培訓成本、培訓時長、市場需求和取得相關證書情況等確定;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對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再給予每人每天 40 元的生活費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生活費補貼政策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放寬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在參保地申請技術技能提升補貼,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
(五)突出抓好重點群體就業。積極引導和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農民工返鄉創辦企業,吸納失業人員、安置殘疾人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大力推廣“致富通”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致富通”農戶聯保貸款、“愛心家園”農民工創業貸款、失地富農再創業貸款等信貸產品,支持返鄉農民工、農村勞動力等開展自主創業活動;同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符合貸款條件的返鄉農民工開通“綠色通道”,簡化貸款手續,減少審批程式。
提高貧困勞動力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充分發揮我市各級各部門駐外工作站、勞務協作工作站、駐外就業創業服務中心的作用,切實加強與域外企業聯繫,引導我市勞動力特別是貧困勞動力有組織跨區域輸出就業。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等開展有組織輸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並提供跟蹤服務,符合條件的,按每人 400 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跟蹤服務補貼。對貧困勞動力通過有組織勞務輸出到縣以外省內就業的,給予每人 500 元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輸出到省外就業的,給予每人 1000 元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探索用工調劑穩妥安置失業人員,各縣區政府要指導、督促所監管企事業單位開發、調配一批就業崗位,優先吸納返鄉農民工、殘疾人、失業人員等群體。擴大就業見習補貼範圍,從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將就業見習補貼範圍從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擴展至 16-24 歲失業青年;組織失業青年參加 3-12 個月的就業見習,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 50% 以上的見習單位,補貼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80%進行補貼。
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由失業保險基金髮放失業保險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其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對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和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中的大齡、殘疾等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的,在 2021 年 12 月(含 12 月)前,按規定給予 400 元/人/月的就業扶貧援助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支出;各縣區可結合實際積極開發環衛保潔、林業護林、水務河道保潔、交通道路護路等公益就業崗位,用於托底安置建檔立卡和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就業;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給予臨時救助,通過綜合施策,幫助困難民眾解困脫困。
三、《方案》實施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履行促進就業工作的主體責任,統籌做好本地區促進就業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共同做好促進就業工作;要做好政策推介,確保政策儘快落地,對有明確時間要求的政策要從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兌現。同時,廣泛調動社會各界積極性,形成穩定擴大就業的合力。
(解讀單位:安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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