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在1989.05.06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1989年05月06日
- 實施時間:1989年05月06日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在1989.05.06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
《安徽省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在1989.05.06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四)不依法履行鄉(鎮)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職責的其他情形。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1989年5月6日省人民政府發布、1997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修訂發布的《安徽省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和1981年9月22日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安徽省渡口管理試行辦法》同時廢止。
《安徽省漁業船舶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在1992.09.02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水產局頒布。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漁業船舶安全管理,保障漁業船舶、設施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
安徽省小型快速客船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小型快速客船的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河通航水域中航行、停泊的小型快速客船的交通安全管理,國家...
《安徽省內河100總噸以下船舶船員培訓實用手冊》是2017年12月合肥工業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安徽省地方海事局、安徽省航海學會。內容簡介 《安徽省內河100總噸以下船舶船員培訓實用手冊》以《安徽省鄉(鎮)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和《安徽省小型快速客船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為依據,是一本安徽省渡船船員...
《安徽省機動車輛、船舶法定保險暫行規定》在1994.02.03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安全運輸,保障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中受害方的合法權益,維護護社會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我省境內登記領取牌證的機動車輛(含營業性運輸拖拉機)和從事營業性運輸的...
國務院關於加強內河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管理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87年11月03日發布,自1987年11月0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國務院關於加強內河鄉鎮運輸船舶 安全管理的通知 (1987年11月3日)國發〔1987〕98號 最近一個時期,全國內河的鄉鎮運輸船舶(即鄉鎮中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合夥、承包經營戶的運輸船舶)不斷...
安徽省安全生產責任制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省境內涉及安全生產的所有單位和個人。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
《北海市鄉鎮船舶安全生產管理暫行辦法》是北海市為加強鄉鎮船舶管理,維護水上安全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交通部 國家經貿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鄉鎮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的意見》(交...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鄉鎮自用船舶,是指村(居)民因家庭生活或者農副業生產活動使用的非經營性、非水路運輸船舶(包括機動和非機動船舶)。第四條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鎮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鄉鎮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責任制,加強對鄉鎮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具體履行下列職責:(一)...
吉林省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管理,維護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鄉鎮運輸船舶,系指鄉鎮和農村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合夥、承包經營戶從事運輸的客船和貨船。農民專門用於農業、漁業生產的...
益陽市鄉鎮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辦法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鄉鎮船舶和渡口的安全管理,有效防範水上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通航水域內航行、停泊、...
(二)向民眾、鄉(鎮)運輸船舶和船主或船舶的經營者宣傳水上交通安全法規;(三)按《廣東省鄉鎮渡口管理辦法》規定,審核本鄉(鎮)內渡口的設立和撤銷,報縣交通局審批;(四)結合本鄉(鎮)實際情況,制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實施辦法,推行鄉、村船舶安全承包責任制;(五)領導鄉(鎮)船舶管理所(站)和...
發文單位:江西省交通廳 江西省經濟貿易委員會 江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文 號:贛交運安字[2001]5號 發布日期:2001-1-17 執行日期:2001-1-17 規定全文 第一 鄉鎮船舶和鄉鎮運輸船舶 鄉鎮運輸船舶指鄉鎮中企事業單位、個體、合夥經營戶、承包經營戶的客貨運輸船及合法從事季節性營運的農用船、鄉鎮渡船。鄉鎮船舶...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鄉鎮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或者獎勵。第二章 安全管理職責 第六條 鄉鎮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責任制,具體辦法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第七條 縣級人民政府在鄉鎮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一)...
該《辦法》於2002年1月24日以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24號發布;根據2012年2月8日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61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繼續施行和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辦法》分總則、 安全管理職責、鄉鎮運輸船舶、漁業船舶、遊覽船舶、自用船舶、鄉鎮渡口、事故處理、法律責任、附則10章45條,自2002年2月1...
《湖北省鄉鎮船舶安全管理辦法》在1997.04.01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鄉鎮船舶的安全管理,維護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鄉鎮船舶,是指鄉鎮的企事業單位、個人或合夥所有的從事經營性運輸的船舶(...
第二條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船長不足10米的鄉鎮自用船舶的建造、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鄉鎮自用船舶,是指農民或者居住於鄉鎮的其他人員用於農業生產、日常生活的非營業性運輸船舶。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鄉鎮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責任制,加強對鄉鎮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第四條 鄉鎮自用...
《河北省鄉鎮船舶安全管理辦法》在1994.07.25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鄉鎮船舶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上...
昆明市鄉鎮客貨運輸船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鄉鎮客貨運輸船舶的安全管理,維護水運交通秩序,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轄區內江河、泊湖、水庫內航行的鄉鎮客運、貨運船、擺渡船等,以下簡稱“鄉鎮船舶”。第三條 昆明市交通局航運管理部門和縣(區)航運管理部門,是市、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