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12〕95號印發《安徽省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方案》。該《方案》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主要內容、進度安排、工作要求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方案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文號:皖政〔2012〕95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成文時期:2012年9月6日
通知,試點方案,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主要內容,進度安排,工作要求,
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
皖政〔2012〕95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安徽省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現將《安徽省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2年9月6日
2012年9月6日
試點方案
安徽省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方案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國家關於建立健全有利於科學發展的稅收制度要求,促進全省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設計,分步實施。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統籌兼顧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結合我省改革發展實際,科學設計,穩步推進。
2.規範稅制,合理負擔。在保證增值稅規範運行的前提下,根據財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業發展特點,合理設定稅制要素,改革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複徵稅。
3.全面協調,平穩過渡。妥善處理試點前後增值稅與營業稅政策的銜接、試點納稅人與非試點納稅人稅制的協調,建立健全適應第三產業發展的增值稅管理體系。
認真貫徹國家關於建立健全有利於科學發展的稅收制度要求,促進全省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設計,分步實施。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統籌兼顧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結合我省改革發展實際,科學設計,穩步推進。
2.規範稅制,合理負擔。在保證增值稅規範運行的前提下,根據財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業發展特點,合理設定稅制要素,改革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複徵稅。
3.全面協調,平穩過渡。妥善處理試點前後增值稅與營業稅政策的銜接、試點納稅人與非試點納稅人稅制的協調,建立健全適應第三產業發展的增值稅管理體系。
主要內容
(一)試點範圍和時間。
在全省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指研發和技術、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產租賃、鑑證諮詢服務)開展試點,條件成熟時,逐步推廣至全行業。自2012年8月1日開始面向社會組織實施試點工作,2012年10月1日完成新舊稅制轉換。
(二)主要稅制安排。
1.稅率和徵收率。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其中,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業服務適用11%稅率,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適用6%稅率。
小規模納稅人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按照銷售額和3%的徵收率計算徵收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2.計稅方式。先行試點的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原則上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
3.計稅依據。納稅人計稅依據原則上為發生應稅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對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轉付或代墊資金的行業,其代收代墊金額可予以合理扣除。
4.服務貿易進出口。服務貿易進口在國內環節徵收增值稅,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制度。
5.優惠政策。試點企業享受國家給予試點地區試點企業的配套優惠政策。
(三)改革試點期間過渡性政策。
1.稅收收入歸屬。試點期間保持現行財政體制基本穩定,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稅收入,改徵增值稅後收入仍歸屬試點地區,稅款分別入庫。因試點產生的財政減收,按現行財政體制分別負擔。
2.稅收優惠政策過渡。國家給予試點行業的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可以延續,但對於通過改革能夠解決重複徵稅問題的,予以取消。試點期間針對具體情況採取適當的過渡政策。
在全省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指研發和技術、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產租賃、鑑證諮詢服務)開展試點,條件成熟時,逐步推廣至全行業。自2012年8月1日開始面向社會組織實施試點工作,2012年10月1日完成新舊稅制轉換。
(二)主要稅制安排。
1.稅率和徵收率。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其中,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業服務適用11%稅率,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適用6%稅率。
小規模納稅人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按照銷售額和3%的徵收率計算徵收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2.計稅方式。先行試點的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原則上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
3.計稅依據。納稅人計稅依據原則上為發生應稅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對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轉付或代墊資金的行業,其代收代墊金額可予以合理扣除。
4.服務貿易進出口。服務貿易進口在國內環節徵收增值稅,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制度。
5.優惠政策。試點企業享受國家給予試點地區試點企業的配套優惠政策。
(三)改革試點期間過渡性政策。
1.稅收收入歸屬。試點期間保持現行財政體制基本穩定,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稅收入,改徵增值稅後收入仍歸屬試點地區,稅款分別入庫。因試點產生的財政減收,按現行財政體制分別負擔。
2.稅收優惠政策過渡。國家給予試點行業的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可以延續,但對於通過改革能夠解決重複徵稅問題的,予以取消。試點期間針對具體情況採取適當的過渡政策。
3.跨地區稅種協調。試點納稅人以機構所在地作為增值稅納稅地點,其在異地繳納的營業稅,允許在計算繳納增值稅時抵減。非試點納稅人在試點地區從事經營活動的,繼續按照現行營業稅有關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
4.增值稅抵扣政策的銜接。現有增值稅納稅人向試點納稅人購買服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按現行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4.增值稅抵扣政策的銜接。現有增值稅納稅人向試點納稅人購買服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按現行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進度安排
(一)準備階段(2012年9月1日以前)。建立組織協調機制,研究相關政策,開展稅源調查和測算,制定相關工作方案,搞好業務培訓,加強改革宣傳。地稅部門組織對試點範圍納稅人進行登記造冊,辦理納稅信息傳遞移交工作。
(二)模擬階段(2012年9月1日—9月30日)。國稅部門對征管信息系統進行升級,對試點範圍納稅人進行重新登記,組織增值稅徵收模擬運行。人民銀行國庫部門模擬稅款入庫。
(三)實施階段(2012年10月1日開始)。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改革試點實施辦法,正式組織實施新舊稅制轉換。跟蹤分析改革的影響,及時總結改革成效,對出現的問題及時向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提出相關建議。做好適時擴大試點的研究和準備工作。
(二)模擬階段(2012年9月1日—9月30日)。國稅部門對征管信息系統進行升級,對試點範圍納稅人進行重新登記,組織增值稅徵收模擬運行。人民銀行國庫部門模擬稅款入庫。
(三)實施階段(2012年10月1日開始)。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改革試點實施辦法,正式組織實施新舊稅制轉換。跟蹤分析改革的影響,及時總結改革成效,對出現的問題及時向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提出相關建議。做好適時擴大試點的研究和準備工作。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加強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工作的領導。省政府建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下設辦公室(設在省財政廳),抽調精幹人員集中辦公。各市、縣政府也要相應成立協調服務小組,建立統一領導協調機制。做好各項工作方案、預案,確保改革試點的平穩有序進行。
(二)明確工作責任。各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宣傳發動、制定方案、稅收收入和入庫情況變動的協調等,國稅部門負責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範圍的增值稅徵收實施,地稅部門負責對試點範圍納稅資料的登記移交,人民銀行國庫部門負責改徵的增值稅稅款入庫,宣傳部門負責組織對改革試點的宣傳報導,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調研改革試點對行業的影響並提出相應意見。
(三)放大政策效應。各市、縣要抓住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的機遇,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吸引更多的企業到安徽投資興業,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明確工作責任。各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宣傳發動、制定方案、稅收收入和入庫情況變動的協調等,國稅部門負責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範圍的增值稅徵收實施,地稅部門負責對試點範圍納稅資料的登記移交,人民銀行國庫部門負責改徵的增值稅稅款入庫,宣傳部門負責組織對改革試點的宣傳報導,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調研改革試點對行業的影響並提出相應意見。
(三)放大政策效應。各市、縣要抓住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的機遇,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吸引更多的企業到安徽投資興業,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