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批轉省計委關於加快市場體系建設意見的通知

安徽省政府批轉省計委關於加快市場體系建設意見的通知》是一項地方法規,發布於1994年6月1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政府批轉省計委關於加快市場體系建設意見的通知
  • 發布單位:81202
  • 發布日期:1994-06-13
  • 生效日期:1994-06-13
【發布單位】81202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94-06-13
【生效日期】1994-06-1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轉省
計委關於加快市場體系建設意見的通知
(1994年6月13日皖政〔1994〕39號)
現將省計委《關於加快市場體系建設的意見》批轉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關於加快市場體系建設的意見
市場是聯結生產與消費的橋樑和紐帶,在資源最佳化配置中起著基礎性作用。培育和發展市場體系,對於深化改革,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因此,必須下大決心,花大精力加快我省市場體系建設。
一、市場體系建設的原則
1、堅持運用市場機制培育和發展市場體系,以及“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積極引導和依靠全社會的力量建設市場。
2、統籌規劃,分層次發展。省重點和區域性市場,由省統籌規劃和協調;中心城市和地區性市場,由地市統籌規劃和布局;以小城鎮為依託的市場由縣(市)因地制宜地統籌安排。逐步形成大中小相結合、綜合與專業相結合、批發與零售相結合、城市和農村相結合的多類型、多功能、全方位、開放式的市場體系。對民間自發形成的規模較大的批發市場和邊界市場,要積極引導,大力支持,所有市場,都要重視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大力發展市場中介和服務組織,做到硬體和軟體建設並重。
3、市場建設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改、擴建項目,企業是項目法人;新建項目要儘可能依託現有企業進行,項目建議書由企業或由新組成的項目法人提出。不能依託現有企業的,項目建議書可由政府部門或單位提出,但經批准後要迅速確定項目法人。建設項目經批准立項後,項目法人對項目的籌劃、資金籌措、招標投標、建設實施、生產經營、歸還貸款和債券本息,以及資產保值增值等,實行全過程負責,並承擔投資風險。
二、市場體系的規劃
4、以商品市場為基礎,要素市場為重點。加快市場體系建設,應按商品流通的需要,建成大中小相結合、各種經濟形式和經營方式並存、功能完備、相互配套的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網路,推進流通現代化。逐步完善市場結構,發展與市場經濟相配套的金融、勞動力、房地產、技術、信息市場,形成要素市場網路。
5、批發市場網路。在重要商品的產地、銷地或集散地,建立大宗農產品、工業消費品和生產資料批發市場。以鋼材、銅、水泥、煤炭、糧食、茶葉、藥材、木材等十個左右的省重點市場為龍頭,以地區性市場為骨幹,建立起信息暢通、吞吐順暢的批發市場網路。在鞏固和擴大現貨市場的基礎上,創造條件積極試辦期貨市場或遠期契約市場。
6、零售市場網路。省轄市要改建、擴建和新建一批營業面積超萬平方米、年營業額過億元的現代化綜合商廈,並配套建設一批具有一定規模的專業化商店,形成較為發達的地區商留中心。各縣(市)也要建立規模較大的綜合商場。以這些大中型購物中心為骨架,在全省城鄉建立起布局合理的零售市場網路。
7、要素市場網路。積極培育和發展金融、勞動力、房地產和技術、信息市場,在全省逐步形成以主要城市為中心的生產要素市場網路。一是發展和完善金融市場。資本市場要積極穩妥地發展債券、股票融資。建立發債機構和證券信用評級制度,促進債券市場健康發展。規範股票的發行和上市,並逐步擴大規模。貨幣市場要發展規範和擴大相應的金融機構。二是培育勞動力市場。要把開發利用和合理配置人力資源作為發展勞動力市場的出發點,廣開就業門路,更多地吸納城鎮勞動力就業。改革戶籍制度,發展小城鎮,鼓勵和引導農村剩餘勞動力加快向非產業轉移和在省內外的地區間有序流動。發展多種就業形式,運用經濟手段調節就業結構,形成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向選擇、合理流動的就業機制。三是規範和發展房地產市場。要十分珍惜和合理使用土地資源,嚴格控制農業用地轉為非農業用地。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實行土地使用權有償有限期出讓制度,對商業性用地使用權的出讓,要改變協定批租方式,實行招標、拍賣。同時加強土地二級市場的管理,建立正常的土地使用權價格的市場形成機制,通過開徵和調整房地產稅費等措施,防止在房地產交易中獲取暴利和國家收益的流失。控制高檔房屋和高消費遊樂設施的建設,促進住房商品化和住房建設的發展。四是進一步發展技術、信息市場。引入競爭機制,保護智慧財產權,實行技術成果有償轉讓,實現技術產品和信息商品化、產業化。
三、市場體系建設的組織實施
8、各級計委要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好市場體系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確定發展重點和實施步驟。市場建設規劃要同城市(鎮)建設規劃和舊城改造規劃結合起來。做到統一規劃,分步實施,滾動發展。
9、實行分級管理,按基本建設程式辦事。省重點市場的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由省計委審批。其中可行性研究報告應根據批准的項目建議書所確定的原則,委託有資格的設計單位編制。初步設計委託地市計委組織專定評審。省計委協調解決建設過程中的有關問題,檢查督促建設項目的進展情況及市場建設資金的使用情況,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竣工驗收。地市縣重點市場的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地市縣計委審批,其中由地市計委審批的項目應報省計委備案。待條件成熟後,由行政審批過渡到項目登記備案制。
四、市場建設資金的籌集和管理
10、多渠道籌集市場建設資金。適應市場建設項目投資主體多元化和籌資渠道多樣化的要求,打破地區封鎖、部門分割、行業壟斷和所有制界限的束縛,廣拓資金來源。(1)集貿市場可以通過向國有、集體、個體、私營、合營等企業預收租金、預售攤位和入股、參股、聯合開發等方式籌資。(2)通過土地使用權有償有限期出讓和房地產開發,以及經批准採取內部職工入股,向社會發行債券、股票等方式籌措市場建設資金。(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國家規定收取的市場管理費的40%~50%及從收繳的各項罰沒款中撥給一部或全部,用於市場建設。(4)各級財稅部門按集貿市場稅收額的15%~30%設立市場建設周轉金,實行低息有償使用。(5)將省重點市場建設計畫納入基本建設計畫,由銀行安排一定規模的專項貸款,支持重點市場建設。(6)城鎮新建居民住宅徵收的7%的商業網點配套費。(7)商業企業在稅後利潤中按零售額提取1%的商業網點開發基金。(8)拍賣小型國有商業網點回收的資金。(9)商業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壓縮庫存,加速資金周轉節約的貸款。(10)積極引進國外資金和外省資金,用於市場建設。
11、市場建設資金應實行專戶管理,有償使用,滾動增值。各級政府要指定網點辦,沒有網點辦的要指定專門單位負責市場建設資金的徵集、管理、使用和回收。
五、主要政策措施
12、省建立重點市場建設引導基金,用於市場建設貸款的貼息,貼息資金由省計委統一管理,並徵求省體改委、省工商局意見,合理安排使用。貼息對象是省重點市場和重點邊界市場。各地市也要相應建立市場建設引導基金,用於支持本地區重點市場的建設和發展。
13、在嚴格土地管理的同時,對市場建設需徵用的土地,只要持計畫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項目的批准檔案、規劃平面布置圖、徵用土地協定書三項材料即可申請徵用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門審核並辦理批准手續,從土地一級市場取得土地使用權。
14、對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不分地區、經濟性質,都允許進行交易。允許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從事綜合經營、批發零售,長途販運、代購代銷、代儲代支等經營活動。
15、對因市場建設造成無地的農民,符合轉戶條件的,應優先安排“農轉非”;對進入市場經營三年以上的個體工商戶,可轉為城鎮戶口(本地有效)。
16、加強對市場的管理和監督。由工商、稅務、物價、公安、衛生、技術監督等有關部門參加,建立市場管理委員會,規範市場交易行為和秩序,鼓勵正當競爭,保護合法經營,取締非法交易,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活動,查處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等不法行為。開為市場必須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嚴禁任何部門或單位以任何藉口到市場內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公安部門要抓好市場內的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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