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2013年9月6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進出口穩增長調結構的實施意見》。
主要內容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進出口穩增長調結構的實施意見
皖政辦〔2013〕34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進出口穩增長調結構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3〕83號)精神,有效應對當前外貿嚴峻形勢,實現全省進出口穩增長、調結構、促轉型目標,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落實法檢費用減免和目錄調整政策。認真落實國家減免出口商品法定檢驗費相關規定,對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報檢的所有出境貨物、運輸工具、貨櫃及其他法定檢驗檢疫物品免收出境檢驗檢疫費。嚴格執行國家新發布的法檢目錄,對調出目錄的工業製成品不再實施出口商品檢驗。(責任單位: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二、加快推進外貿轉型升級示範基地和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申創國家級外貿轉型升級示範基地。推進省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建設,擴大示範區內法檢商品免驗範圍,對區內經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證和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檢測平台的檢測結果等效採信,並給予分類管理、綠色通道、直報放行等便利服務。鼓勵外貿企業參與研發設計、產品創新、品牌培育、市場開拓、培訓服務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責任單位: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
三、加大出口退稅支持力度。擴大出口退稅分類管理試點範圍,在防止騙退稅的基礎上,簡化最佳化退稅程式,進一步提高退稅審核效率,加快退稅進度,保證及時足額退稅。(責任單位:省國稅局)
四、大力推進跨境
人民幣結算。進一步簡化跨境人民幣結算手續和審核流程,支持各金融機構為境外參加行、境外機構開立人民幣同業往來賬戶或非居民銀行結算賬戶;推動跨境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發展,幫助企業利用好境內與境外人民幣市場。允許轄區內非金融機構開展人民幣境外放款業務、對外提供人民幣擔保業務。推動境內個人開展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收益及經常轉移等經常項目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促進個人貿易投資便利化。(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
五、加強進出口融資服務。鼓勵和引導銀行加大對進出口企業及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全年進出口企業貸款增幅不低於全部貸款增幅。中國進出口銀行安徽省分行當年新增貸款用於支持進出口企業的比例不低於80%。對基本面較好、有訂單、有效益、具備較強競爭力但受巨觀經濟形勢影響導致出口下滑、本年信用等級下降的進出口企業,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按照“信用評級不下降、授信額度不減少、貸款暫時不退出”的原則,維持其上一年的授信額度。對經濟實力較強、進出口額較大但因授信額度不足而影響業務開展的大型進出口企業,在落實有效風險管控措施的前提下,適當增加授信額度。繼續發揮融資性擔保機構服務進出口企業的作用,國有及國有控股擔保機構新增貸款擔保額對外貿企業予以重點傾斜。鼓勵銀行加強與保險、融資性擔保機構合作,鼓勵各地建立進出口貸款風險分散和補償機制;鼓勵已建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的地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性擔保機構的中小企業進出口貸款損失和擔保代償給予一定補償。積極支持進出口企業通過首發上市、再融資、發行債券和私募債、融資租賃、信託、商標專用權質押、動產抵押等渠道擴大融資規模,支持進出口中小微企業利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等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進行融資。積極開展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質押融資,為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保證保險服務。(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省財政廳、省工商局、安徽銀監局、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安徽省分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六、擴大信用保險支持。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加大進出口小微企業支持力度,對部分小微企業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補貼採取直撥。進一步加大對企業出口新興市場的限額支持,不斷創新保險產品,加快案件處理速度。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避險產品,幫助企業規避匯率波動風險。鼓勵企業以總承包方式承攬海外工程,支持企業利用大型成套設備融資保險專項安排,提升競標成功率,以工程承包帶動出口。(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安徽保監局、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七、進一步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2013年底全省50%的海關現場適用無紙化通關模式,2014年覆蓋全省。降低AA類進出口企業查驗率,實施較低比例隨機抽查。加快推進加工貿易企業三方聯網審批,實現“企業一次錄入、部門同步審批、數據實時共享”。實施“一次報關、一次放行、一票到底”直通式監管。擴大區域通關口岸範圍,實現與全國主要沿海、沿邊口岸的雙向覆蓋。積極促進“區港聯動”,最佳化“分區監管、最佳化操作、電子轉關”監管模式。推進和完善直通放行、綠色通道制度,積極探索驗證放行、預檢放行、抽樣放行、信用放行等多种放行模式。爭取儘快實施“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關檢合作機制。(責任單位:省商務廳、合肥海關、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八、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加大綜合保稅區申創力度,積極支持條件成熟的地區申建海關保稅物流中心、公共型保稅倉庫,在加工貿易企業內建立自用型保稅倉庫。鼓勵引進大進大出項目,對合肥、蕪湖出口加工區進出口貨物實施“兩單一審”。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企業進出口貨物實施區內查驗、口岸放行。(責任單位:合肥海關,有關市政府)
九、加強口岸物流建設。加快推進臨空產業發展,加快皖江航道和航運中心建設,推動合蕪馬口岸優勢互補、聯動發展。充分發揮淮河水運和鐵路運輸優勢,建設鐵海聯運運輸通道。支持貨櫃業務發展,對從我省口岸出運的貨櫃優先報關報檢。加大進出口物流支持力度,對我省港口新增的外貿班輪給予補貼,對各類船代、貨代及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在我省開展業務給予支持,對為中小企業提供“拼箱集運”業務的給予補貼,船閘對外貿貨櫃船舶通行實行減半收費。(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肥海關,有關市政府)
十、鼓勵多種貿易方式發展。支持進出口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辦好“安徽進出口商品網上交易會”。支持合肥發展空港國際快遞。研究完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通關通檢、外匯監管和出口退稅等服務,探索多部門聯合推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通關服務綜合試點,積極深化和推進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措施。重點培育內外貿一體化商品市場,爭取我省列入國家“市場採購”新型貿易方式試點。(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國稅局、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肥海關)
十一、支持中小企業加快發展。加強縣級進出口孵化中心建設。推動中小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開展進出口業務,並給予華交會、廣交會等展位資源傾斜支持。依託流通型進出口企業,加快培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中小進出口企業提供通關、通檢、融資、退稅等服務。(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商聯、省國稅局、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肥海關、中國進出口銀行安徽省分行)
十二、全力開拓國際市場。各級外貿政策資金加大對進出口企業開拓新興市場的支持力度。鼓勵支持進出口企業加強品牌建設,開展境外商標國際註冊、國際產品認證。取消企業赴境外開展商務活動審批,積極支持我省企業人員申辦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商務旅行卡。支持企業“走出去”承攬基礎設施項目,鼓勵企業到境外設立行銷網點,建設行銷網路和交易中心,並給予資金支持。落實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擴大服務貿易出口。(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外辦、省財政廳、省工商局、省工商聯、省貿促會、省國稅局、中國進出口銀行安徽省分行,各市政府)
十三、積極擴大進口規模。爭取將我省更多先進設備和技術進口產品列入國家進口貼息產品範圍。鼓勵企業擴大先進設備、技術和服務進口,各級財政加大支持力度。積極支持符合質量、環保、安全及能耗等標準的企業申報原油進口及使用資質,鼓勵進出口骨幹企業擴大油品、礦產品、農產品等大宗商品進口規模。引導符合條件的棉紡織企業購買國儲棉,爭取更多進口配額,促進棉花加工貿易和紡織品出口。推動在出口加工區建立進口分撥中心和展銷平台。支持具備條件的重點流通企業整合進口和國內流通業務,促進自營進口商品銷售。(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合肥海關、中國進出口銀行安徽省分行,有關市政府)
十四、強化協調推進機制。充分發揮各級開放型經濟工作協調機製作用,加強進出口形勢研判,及時研究解決進出口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健全橫向協作、協調、會商和溝通機制,形成促進全省進出口發展的合力。及時掌握企業經營成本、訂單轉移、產能轉移、市場份額變化情況,採取聯合開展政策宣傳、業務培訓、包保服務和指導企業應對貿易摩擦等方式,為企業抓訂單、拓市場提供務實有效的服務和支持。(責任單位:各級開放型經濟工作領導小組及其成員單位)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進出口穩增長、調結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抓緊研究制訂配套實施辦法,確保各項政策和舉措落到實處、抓出實效,努力推動全省進出口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