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辦法》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發布的關於“學位授權點”的動態調整辦法檔案。《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與《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辦法》相關規定呼應,對學位授權點周期性合格評估中學位授予單位不得申請撤銷學位...
進一步完善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機制,加強省級統籌,推動學位授予單位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要求和自身辦學特色與學科專業水平,主動調整最佳化學位授權點結構,提升研究生教育質量,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批准,現將修訂後的《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動態調整辦法》印發...
撤銷的學位授權點的招生及在學研究生的學位授予按照《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動態調整辦法》規定進行。附屬檔案:1. 2016年經動態調整撤銷的學位授權點清單(分省)2. 2016年經動態調整增列的學位授權點清單(分省)國務院學位委員會2016年9月23日 [1] ...
第六條 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是指學位授予單位根據需求,自主撤銷已有博士碩士學位點,新增不超過撤銷數量的其他博士碩士學位點的學位授權點調整行為。具體實施辦法按有關規定進行。第七條 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申請基本條件、新增博士碩士學位點申請基本條件、自主審核單位申請基本條件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制定,每6年修訂...
2016年學位點動態調整工作成效顯著,激發了辦學活力,最佳化了學科結構,研究生教育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能力得到提高。在總結2016年工作的基礎上,為進一步做好學位點動態調整工作,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議,對《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動態調整辦法》進行適當調整。
第一條 根據《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2020年修訂)》(下稱《辦法》)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中的學位授權點是指全省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核批准的可以授予碩士學位的學科和專業學位類別。第三條 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分為專項合格評估和周期性合格評估。專項合格評估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組織。周期...
強化省級學位委員會統籌力度,推動學位授予單位動態調整學位授權點;充分發揮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功能,推動自主審核單位最佳化現有學位授權點布局結構。13.嚴格學科專業檢查評價。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照相關標準,對所屬高校新設學科專業的基本辦學條件、師資力量、實踐條件、學生滿意度、招生規範度等進行檢查,對未達到條件的要...
2. 深化改革。積極推進學位授權審核辦法和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突出專業學位人才培養要求,不以學術學位授權點作為增列專業學位授權點的必要條件。3.動態調整。鼓勵學位授予單位根據自身辦學特色及人才培養的實際需要,在碩士學位授權點(含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總量不變的前提下調整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4. 保證質量。將...
本次學位授權審核工作堅持“服務需求、深化改革、動態調整、保證質量”的基本原則。1. 服務需求。增列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應重點考慮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內國家或區域相關行業對高層次套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按需申請、擇優授權、寧缺毋濫。2. 深化改革。積極推進學位授權審核辦法和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突出專業學位人才...
(四)學位評定委員會根據同行專家評議意見,提出各學位授權點的自我評估結果。自我評估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五)學位授予單位可根據自我評估結果,結合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和自身發展情況,按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的有關辦法申請放棄或調整部分學位授權點。(六)學位授予單位在自我評估...
探索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與套用型本科和高等職業教育相銜接的辦法,拓展高層次技術技能人才成長的通道,繼續推動專業學位教育與職業資格銜接。5.增強學位授權審核的最佳化結構功能。統籌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授權審核,健全新增學位授權審核常態化與授權點動態調整相結合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省級學位委員會和...
完善專業學位論文評審和抽檢辦法,推動專業學位論文與學術學位論文分類評價。完善專業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制度,將產教融合培養研究生成效納入評估指標體系,並與專業學位授權點建設等支持政策相掛鈎。破除僅以論文發表評價教師的簡單做法,將教學案例編寫、行業產業服務等教學、實踐、服務成果納入教師考核、評聘體系。六、組織...
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學位授予單位,採取約談、通報、限期整改直至撤銷學位授權等處理辦法。不斷改進學科評估工作。 3.開展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工作,強化學位授予單位、導師和研究生的質量意識,加強學位授予管理,保證學位授予質量。建立研究生教育績效撥款制度,推動人才培養的改革...
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學位授予單位,採取約談、通報、限期整改直至撤銷學位授權等處理辦法。不斷改進學科評估工作。 3.開展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工作,強化學位授予單位、導師和研究生的質量意識,加強學位授予管理,保證學位授予質量。建立研究生教育績效撥款制度,推動人才培養的改革與創新,促進研究生教育質量不斷提升...
第四條 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適用於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招生培養、學科專業建設和教育統計、就業指導服務等工作。學科門類、一級學科與專業學位類別是國家進行學位授權審核與管理、學位授予單位開展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工作的基本依據。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學科門類、一級學科與專業學位2類別的設定與調整,以及學科專業目錄...
《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辦法》已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辦法指出:學位授權審核包括新增學位授權審核和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兩種方式。 一、新增學位授權審核分為: 1、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審核、 2、學位授予單位新增博士碩士一級學科與專業學位類別(以下簡稱“新增博士碩士學位點”)審核、 3、自主審...
在校生及2022年下半年啟動招生、2023年9月入學研究生的安排。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實施前研究生的培養仍按原學科專業執行。學位授權審核工作。2022年的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仍按2011版目錄執行,2023年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及新一輪...
改進研究生導師遴選與聘任辦法,變導師資格為導師崗位,變導師資格遴選制為導師招生資格審查制,實現對研究生導師的動態管理。實行學術學位、專業學位導師的分類管理。對學術學位導師,通過學術交流和訪學增強對學術前沿的把握和探究能力,不斷提升科研指導水平;對專業學位導師,推動校內導師主動參與行業實踐,加強與科研院...
,雖然從意義上上表所述之四種名稱均為法學博士學位,但硬性翻譯在不少地方均已約定俗成。在中文中,不論中國大陸、中國香港、中國台灣,均有過將J.D.與其他法學博士學位均譯作“法學博士”的情況,為避免兩者之混淆,中國大陸和台灣地區均曾經研究解決辦法,現時,J.D.的官方中文譯名為“職業法律文憑”。
5. 完善招生選拔辦法。積極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建立與培養目標相適應、有利於拔尖創新人才和高層次套用型人才脫穎而出的研究生考試招生制度,探索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分類考試。最佳化學術學位研究生招生選拔初試、強化複試,充分發揮和有效規範導師作用,注重考察考生...
各地各部門要立足我國基本國情教情,綜合考慮不同地區和高校實際,抓緊細化高校人員總量、職稱、薪酬等方面改革的試點或落實辦法,大力推進改革進程。各高校要及時制定實施細則,向院系放權,向研發團隊和領軍人物放權,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 [1] 參考資料 1. 教育部等五...
建立健全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研究生招生計畫調節機制,制定《內蒙古自治區研究生招生計畫分配管理辦法》,繼續擴大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規模,加大學術學位存量調整力度,切實最佳化高校研究生招生結構。高校要合理確定學位類型和招生計畫,探索制定針對不同培養層次和培養類別的研究生考試招生辦法,實施專業學位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