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是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關於深化高等教育簡政放權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
- 頒布時間:2017年3月31日
- 發布單位:教育部、中央編辦、發改委、財政部 人社部
- 發文字號:教政法〔2017〕7號
《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是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關於深化高等教育簡政放權的意見。
推動與教育部直屬高校、地方政府雙向交流任職。(責任單位:區黨委組織部、區黨委編辦、西藏大學)十、實行人員總量管理。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教政法〔2017〕7號),按照輔導...
《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是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關於深化高等教育簡政放權的意見。中文名 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 頒布時間 ...
根據《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教政法〔2017〕7號)的有關精神,為了規範和加強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我們對《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8...
做好國家教育諮詢委員會、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換屆工作。1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抓好《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貫徹落實。進一步規範教育行政審批,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研製規範...
工作措施:落實《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深入推進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制度建設,完善職業院校質量年度報告制度。落實《關於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權的若干意見》,賦予科研...
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依法履職,規範辦學秩序,全面提高民辦教育治理水平。 鼓勵改革,上下聯動。依靠改革創新推動發展,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創新相結合,共同破解民辦教育改革發展難題和障礙。
有關部門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改革,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在考試招生、人事制度、經費管理、學位授權、科研評價等方面切實落實建設高校自主權。 第十七條 地方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應通過多種方式,對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加大資金、政...
2012年3月16日,教育部以教高〔2012〕4號印發《關於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分堅持內涵式發展、促進高校辦出特色、完善人才培養質量標準體系、最佳化學科專業和人才培養結構、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鞏固本科教學基礎地位、...
以教育信息化推動教育現代化,積極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的融合創新發展,努力構建網路化、數位化、個性化、終身化的教育體系,形成人人皆學、處處能學、時時可學的學習環境;改革教育治理體系,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落實...
8.推進教育有序開放。研究制訂關於進一步擴大教育對外開放的若干意見。加強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綜合改革試驗區和高等教育國際化示範區建設。充分發揮人文交流高層磋商機製作用。最佳化中外合作辦學類別、學科結構和地區布局。召開全國留學工作會議。...
認真貫徹落實《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將專業教育和創業教育...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強調要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取消或暫停徵收57項中央級行政事業性收費,工商登記前置審批精簡85%。——財稅改革穩步推進。研究推進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推進營改增試點,擴大資源稅從價計征範圍,...
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提高科學研究水平、提高社會服務能力、加強大學文化建設、建設高水平教師隊伍、加快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設、提升高等教育國際化水平、改革高等教育體制機制、最佳化結構辦出特色、統籌區域高等教育發展、加強高等學校黨的建設。
目標任務:提升教育領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工作措施:落實《學習貫徹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實施方案》,統籌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研究闡釋和貫徹實施。配合做好教育法修正案、職業教育...
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維護省政府檔案的權威性、嚴肅性,省政府從2016年起用2年時間,對建國以來印發的省政府檔案分批次進行全面清理。經過...
制訂直屬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意見。出台《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推進落實《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推進中國小幼稚園家長委員會建設。4.強化國家教育督導。印發深化教育督導改革轉變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見。充實完善各級教育督導機構,健全...
(四)激發改革活力。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深入推進高等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不斷擴大和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最佳化完善跨部門協調工作機制,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持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合力推進“雙一流”建設的良好氛圍。三、建設目標 支...
2017年3月,教育部等五部門出台了《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要將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直接下放至高校,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加強監管。在實踐上,高校自主開展教師職稱評審具有一定的...
按照教育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要求,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實現政府巨觀管理與高校自主辦學的有機結合,探索實施自主辦學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推進行政審批...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和《教育部 中央編辦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 《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