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節劃分方法是按照天文上太陽高度和晝夜時間長度把全年劃分成四個季節的方法。因此夏季是一年內太陽高度最高、白晝時間最長的季節,冬季是一年內太陽高度最低、白晝最短的季節。春、秋二季則是冬夏二季的過渡季節。關於四季劃分的具體方法,有各種不同的標準,我國古代的天文劃法,以立春(2月4日),立夏(5月6日),立秋(8月8日),立冬(11月8日)作為四季的開始,而分別以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為春夏秋冬四季的中點,這樣劃分四季與各地實際氣候變化是不太相符的,例如,立春作為春季的開始,有的地方卻正是隆冬;立秋作為秋季的開始,有的地方則正是處於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