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地方稅務局

孝感市地方稅務局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全省地稅系統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州、縣地方稅務機構職能配置、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意見的通知》(鄂政發[2001]49號),設定孝感市地方稅務局(以下簡稱市地稅局)。市地稅局是主管全市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機構,市地方稅務局受省地方稅務局與孝感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省地方稅務局垂直領導為主。市地方稅務系統的人員編制、機構設定、幹部管理和經費開支均由省地方稅務局實行垂直管理。機構級別與同級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孝感市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著原孝感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孝感市地方稅務局
  • 定義:是主管全市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機構
  • 領導機構:地方稅務局與孝感市人民政府
  • 級別:與同級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
主要職能,現任領導,機構職能,內設機構,辦公室,稅政管理科,社保規費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計畫統計科,財務裝備科,政策法規科,人事科,機關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計算機中心,教育培訓中心,稅收票證管理中心,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運用稅收槓桿,強化稅收的巨觀調控功能和稅收執法職能。
(三)負責全市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和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制定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其他規費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地方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五)根據經濟稅(費)源和省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規費計畫,編制全市地方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規費計畫,組織地方各項稅收、規費收入,努力完成稅收、規費任務。
(六)負責管理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的機構、編制和經費,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下一級稅務機關領導班子和有關的幹部、人事任免、職稱、勞動工資、老乾等工作。
(七)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幹部教育和培訓;負責系統內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八)負責全市地方稅收執法檢查。
(九)監督檢查全市地稅系統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黨紀政紀的情況。
(十)組織稅收政策宣傳和理論研究。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鄧銀漢(國家稅務總局孝感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張國金(國家稅務總局孝感市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周宗登(國家稅務總局孝感市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李先成(國家稅務總局孝感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少強(國家稅務總局孝感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毛松柏(國家稅務總局孝感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邱俊傑(國家稅務總局孝感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孝感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訓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批轉、審核有關檔案、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工作督辦、信訪、保密、調研、信息、稅收宣傳;負責制定機關和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負責制定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上級機關刊物的發行征訂工作;負責稅收理論及內部研究性資料的采編管理工作。

稅政管理科

負責全市地方稅務徵收管理工作;在授權範圍內制定有關的具體規章和辦法,並負責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調查研究和解決徵收管理中出現的政策業務問題;負責法定的減免稅的審核、報批和跟蹤管理。

社保規費管理科

負責國務院、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會保險費和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對規費、基金進行政策監控和管理;制定具體社保規費的征管辦法;負責處理執行社保規費征繳政策以及有關規定中的問題。

徵收管理科

負責全市地方稅收和規費的具體業務指導、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綜合性的稅收征管法規,制定與其配套的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建立和完善地方稅收征管體系和征管手段現代化工作;監督檢查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和徵收管理資料的落實工作。

計畫統計科

負責編制全市地方稅收中長遠規劃和年度、季度及月計畫;負責收集全市地方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嚴格監督和辦理稅收入庫和提退工作;負責全市地方稅(費)源的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稅源;負責全市地方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財務裝備科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稅務經費、財務、裝備、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定並監督檢查全市地稅系統財務制度及其執行情況;編報審核全市地稅系統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全系統各項經費的領撥;負責全系統的基建、固定資產配置的招標工作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系統的服裝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稅收政策調查研究;研究提出地方稅制改革建議;負責組織實施稅收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和監督檢查;負責辦理稅收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負責擬定稅收綜合業務的規章制度;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承辦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於地方稅收的建議和提案。

人事科

研究和推行全市地稅系統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全市地稅系統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調配、職稱、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縣市區地方稅務局領導幹部及相應級別的幹部,負責基層分局副科級幹部的考察任免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基層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負責機關並指導全市地稅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地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計畫生育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受理各類檢舉及申訴,調查處理違法違紀行為;負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經費財務、內部審計和幹部離任審計工作。

計算機中心

負責研究制訂地稅系統信息化工作年度工作計畫;檢查督促各地信息化建設及核心征管軟體套用;負責廣域網線路維護及安全工作;負責機房設備的日常維護和故障排除、重要數據的備份工作;負責計算機維修及故障鑑定工作;負責視頻會議的技術保障工作;負責涉稅信息採集、初步建立信息數據採集、交換、分析、處理、共享、套用為一體的管理體制。

教育培訓中心

負責稅務系統教育培訓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地稅系統培訓工作規劃;負責全市地稅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考試的組織、協調、教學管理、保障、評估、考核工作;認真抓好創建學習型機關活動;負責市局教育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全系統教材印製、發放工作;負責系統內幹部學歷教育工作;建立和健全系統內教育培訓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稅收票證管理中心

負責我市地方稅收票證管理工作,制定本地票證管理具體規定;制定和上報票證計畫;受理納稅人經基層分局審定的用票申請;發售發票和稅務登記證及驗證標識,發放發票領購簿;發票相關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對發票使用情況進行督導管理和檢查; 參加上級地方稅務局和本級地方稅務局或稽查部門組織的發票檢查。負責發票的印製、銷售等財務核算;受理髮票查詢、諮詢和發票舉報案件登記;按統一部署,在全市範圍內逐步推廣套用有獎發票和發票稅控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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