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

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

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7月,前身為孝感行政專員公署司法科,1950年9月正式成立,名為湖北省政府人民法院孝感分院,1954年10月更名為湖北省孝感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959年11月,隨著行政區域的合併,併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並遷往漢口北京路辦公;1961年5月,行政區域重新劃分,孝感地區恢復建制,辦公地點遷回孝感;1967年2月開始的“文革”期間,公檢法機關被砸爛,全面實行軍管,1973年初孝感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建製得以恢復,1993年10月,隨著孝感地改市,更名為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
  • 正式成立:1950年9月
  • 地點:孝感市
  • 性質:機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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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介紹

法院轄區所在地的孝感市,史上曾稱為江夏郡、南郡、安陸郡德安府,“孝感”之名源於漢孝子董永“行孝感動天”。孝感經歷了三千多年的歷史演化,積澱了以孝文化為突出代表的豐厚歷史文化底蘊。在改革開放的新世紀,孝感以良好的區位優勢,依託武漢經濟圈,成為發展中的新型中等城市。1993年4月孝感撤地建市,共轄一區三縣三市,國土面積891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約500多萬人。
孝感市
全市法院共設有一個中院、7個基層人民法院(含66個人民法庭),共有幹警1234人,其中,中院幹警154人,基層法院1080人。在人員構成上,702人有審判職稱,在職有72名司法警察,其他工作人員有460人;在學歷構成上,共有碩士研究生9人,大學本科以上文憑392人,占總人數的31.7%,高於全省26.6%的平均水平,專科學歷725人,占58.7%。中院154人中,副廳級1人,縣處級7人,科級61人。 200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23484件,其中訴訟案件14455件,執行案件9029件,共審結、執結各類案件18882件,訴訟案件結案率為87%。其中,中院共受案1639件,審結、執行各類案件1324件,結案率為80.8%,同比下降3.1%。

概況

該院自組建成立以來,曾先後管轄孝感(今孝南)、黃陂、禮山(今大悟)、應山(今廣水)、安陸、雲夢、應城、隨縣(今隨州)、黃安(今紅安)、武昌、漢陽、鹹寧、蒲圻、嘉魚、崇陽、通山、通城、漢川、孝昌。隨著湖北省各地行政區域的劃分和行政機構不斷變更,武昌、鹹寧等14個基層法院先後劃出,目前轄孝南、雲夢、漢川、應城、安陸、大悟、孝昌7個基層法院,51個基層人民法庭,現有全市法院在編人員1118名。 該院內設機構隨著審判工作的不斷發展而逐步健全、完善。自1950年9月開始,初設有秘書科、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1954年10月,行使該院最高審判權的審判委員會組成。1980年初,增設司法行政科,同年年底,將刑事審判庭一分為二,設定刑事審判第一庭和刑事審判第二庭,增設了經濟審判庭;1984年將秘書科改為辦公室,增設政治處;1986年6月增設紀檢組;1988年10月增設告訴申訴審判庭、行政審判庭;1989年12月增設監察室;1991年3月和10月,先後成立執行庭、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孝感地區分部;1993年11月,設立法警支隊;1994年3月,成立直屬長征法庭;1995年11月,賠償委員會成立。1997年1月,經濟庭一分為二,設立經濟審判第一庭和經濟審判庭第二庭,同年3月研究室成立;1998年4月,增設立案庭,告訴申訴審判庭更名為審判監督庭。進入二十一世紀後,該院相繼撤銷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孝感分部、長征法庭、研究室,改經濟審判庭為民事審判第一庭和民事審判第二庭,增設老乾科,法官培訓中心,截止2005年12月,該院現內設10個審判業務庭和9個綜合科室,在職幹警163人。 建院以來,歷任院長(含早期司法科長和代理院長)有:劉江北、彭懷堂、王雲岫、梁占祥、任荃林、陳心發、趙清圃、林偉壽、胡學明、張銀明、褚星來、占雲發。現任院長李小菊,副院長有李先平、胡曉萍、王潔,院黨組成員有周杰、郭先文。

榮譽

五十年的滄桑歷程,特別是改革開放二十年來的發展巨變,市中院緊跟時代的步伐,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服務中心,堅持改革發展,不斷開創新的工作業績。特別是近幾來,市中院以“文明創建”活動為契機,大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辦公、辦案條件明顯改善,目前已建成占地15畝,建築面積12012萬平方米的審判綜合大樓,新建了法官培訓中心、立案和信訪中心、固定刑場和法警集訓中心,辦案所需交通、通訊裝備基本具備,為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近五年來,全市法院有應城法院、漢川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各記集體一等功一次,中院執行庭被省高院表彰為“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中院於2004年被省高院、省人事廳表彰為全省“模範法院”,還被市委表彰為機關思想作風建設先進單位、創建省級文明衛生城市先進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有9名幹警被省高院記個人二等功,26人被榮記個人三等功;2人被評為省級“優秀法官”;13個科室被市委市直機關工委評為“文明科室”。全市還有一批法院被表彰為文明單位、文明系統。

機構設定

職能部門

1. 立案庭
2. 刑事審判第一庭 3. 刑事審判第二庭 4. 少年審判庭 5. 民事審判第一庭 6. 民事審判第二庭 7. 民事審判第三庭 8. 行政審判庭 9. 執行局(下轄三個部門) 執行庭 監督協調處 綜合管理處 10.審判監督庭 11.賠償委員會辦公室、案件評查組 12.紀檢監察室 13.政治部 14.辦公室 15.司法行政處 16.司法警察支隊 17. 司法鑑定處 18.老乾科

內設機構

1.工會 2.法官培訓中心

地理位置

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0號
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圖
郵編:43210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審判機關,負責審理各類案件,制定司法解釋,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並依照法律確定的職責範圍,管理全國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包括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包括海事法院和軍事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工作。根據統計,全國共有32個高級人民法院(含1個解放軍軍事法院),409箇中級人民法院,3117個基層人民法院。全國共有法官19萬餘人,其中高級人民法院共有0.7萬人,中級人民法院共有3.6萬人,基層人民法院共有14.6萬人。女法官占24.81%。

編制

(一)培訓單位
承擔全區法院幹警的教育、培訓工作。通過崗位培訓、初任法官培訓、晉級資格培訓、續職資格培訓、預備法官資格培訓等途徑,提高審判隊伍的政治業務素質。負責對在校學員的管理、教育工作,制定年度培訓計畫。 處級建制,編制11名,其中處級領導職數3名;經費來源為全額撥款。 下設教研室、辦公室 
(二)司法鑑定中心
負責司法鑑定及其他專門性的技術工作;向下級人民法院及相關業務部門提供信息技術和司法鑑定技術服務;辦理其他技術服務事項。副處級建制;經費來源為全額撥款,收支兩條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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