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子洲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子洲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是子洲縣人民政府下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子洲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所屬地區:子洲縣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組織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改革,擬訂發展建設規劃和計畫,維護農民社員和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二、承上啟下,對縣以下供銷合作社履行指導、協調、管理、監督、服務的職能、負責指導所屬企業的改革和改造。
三、負責組織推動全縣農村現代流通體系、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新型農資經營服務體系、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農村融資服務體系和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建設。
四、負責推進聯合社、基層社和社有企業三位一體的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建設,組織推進全縣供銷合作社內部的聯合與合作,推進“農超對接”,組織開展名優特等農產品的行銷工作。
五、領辦和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推動相關行業協會、社團組織等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基層供銷合作社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改造和建設農村流通網路,幫助農民推銷農副產品,開拓城鄉市場。
六、制定全縣供銷合作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農民技能的教育與培訓。組織基層供銷合作社系統開展經驗交流、教育培訓、信息傳遞、勞動競賽和創佳評差活動。
七、監督、管理和運營本級社有資產,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出資人權益,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發展壯大社有企業。
八、按照統計法規和制度的要求,負責安排布置本系統各類報表的歸口統計匯總上報,進行檢查、評比和審計。
九、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負責本系統黨、政、群各方面的工作,宣傳和貫徹計畫生育政策,配合計生部門指導所屬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
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法制建設,接待民眾來信來訪、受理、監督、舉報案件、搞好紀檢監察工作。
十一、負責聯合社職責範圍內的安全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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