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川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陸川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陸川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是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為正科級

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桂發〔2018〕25號)、《中共玉林市委辦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陸川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發〔2019〕6號)和《中共陸川縣委員會、陸川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陸川縣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陸發〔2019〕3號)精神,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玉林市和縣委關於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陸川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 辦公地址:陸川縣溫泉鎮聚龍苑小區四摟(即原址溫泉鎮陸興中路15號) 
  • 性質: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機構:陸川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參與研究制訂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擬定全縣供銷合作社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負責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和發展。
(二)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日用消費品、廢舊物資、農副產品的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
(三)負責指導、扶持、服務於各種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開展農民經紀人培訓。
(四)指導基層供銷社、所屬公司發揮人才、信息、科技、經濟優勢,為發展城鄉經濟服務。
(五)協調各有關部門的關係,為基層供銷社提供商品購銷、加工倉儲、運輸、技術信息服務,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各項業務活動,引導農民發展商品生產,搞活農村商品流通,促進城鄉物資交流。
(六)積極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大力參與和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為農民提供生產、生活、文化等方面的綜合服務。
(七)行使本級聯合社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確保聯合社資產的保值增值,並按出資額依法享有所有者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許可權。
(八)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及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的意見和要求,依法依規維護廣大農民社員和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九)宣傳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玉林市、縣委及上級部門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宜。

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協助縣聯合社理事會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縣聯合社重要會議的組織和組織督促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負責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和縣聯合社名義綜合性檔案起草工作;協調機關內部各股室工作關係;制定機關工作生活制度,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轉;組織好縣聯合社機關幹部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管好車輛以及機關物業管理等工作;負責收發公文、檔案的保密和管理。信息收集、信訪接待、公章管理以及報刊訂發和機關“三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後勤各項事務工作;
負責縣聯合社機關和基層供銷社、聯合社下屬公司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許可權內領導幹部的考察、考核、培養、聘任、調配、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縣聯合社和基層供銷社、下屬公司實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一把手”工程工作;負責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
(二)綜合業務股
1、負責宣傳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檢查基層供銷社、下屬公司執行國家法規的情況;指導全系統企業的體制改革,組織建設和企業管理;指導縣聯合社及全系統宣傳普法教育;協調有關部門關係,負責法律諮詢和經濟糾紛的調解工作,對縣聯合社以及全系統進行監督、管理,確保聯合社有資產保值增值;依法維護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指導全系統企業落實和完善各種形式的經營責任制;開展文明經商,優質服務活動,指導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工作;負責全系統機構網點的統計上報工作;指導集體商業、農村雙代店和村級綜合服務站工作;負責組建和指導、扶持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開展農民經紀人培訓;匯同相關部門負責縣聯合社及全系統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統籌工作及災害事故勘察、核實和補償工作;負責抓好縣聯合社及全系統的穩定工作。
2、負責研究制定全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重要農業生產資料、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農副產品等購銷政策並指導其經營活動。負責商品流轉計畫與規劃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商品流轉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和商品生產發展情況的收集、分析、統計和填報;組織對市場的分析、預測預報和發展的研究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民開展科技知識普及和科技興農工作;指導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和種養業發展,指導農民發展商品基地和多種經營生產;協調辦理縣政府安排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承擔的農業科技開發項目和扶貧工作。
3、按照國家的方針、政策,組織制訂本系統科技、社辦工業發展和技術改造規劃;指導本系統科技、聯合社辦工業的管理;指導協調本系統重大科技開發、技術引進、科技攻關和推廣套用;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管理本系統質量、標準和認證工作;負責社辦工業開拓項目的立項、論證和審核工作組織指導社辦工業生產和產品銷售;負責社辦工業有關報表的統計和填報。
(三)財會基建股
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審計、稅務、信貸的法規、制度;負責年度預、決算和縣聯合社的財務管理,指導基層供銷社、下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負責系統財會報表、審計報表及財會分析的匯總、編制和上報。負責系統內部的財務檢查和離任審核工作。

行政編制

陸川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事業編制8名。設理事會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監事會主任1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
陸川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列為公益一類。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辦公地點:陸川縣溫泉鎮聚龍苑小區四摟(即原址溫泉鎮陸興中路15號)

辦公時間

上班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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