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喜娘習俗)

婚俗(喜娘習俗)

婚俗(喜娘習俗),福建省福州市民俗,福建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喜娘”在福州方言中又被稱做“伴房嬤”,有著2000多年的歷史,是福州民間傳統婚禮中不可或缺的婚禮司儀。在福州的傳統婚禮上,喜娘帶領著新人完成繁瑣的婚俗禮儀,並押韻地唱出吉祥話,為新人送去祝福。

2017年1月11日,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申報的“婚俗(喜娘習俗)”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福建省第一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擴展項目名錄,項目編號:Ⅹ-26。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婚俗(喜娘習俗)
  • 批准時間:2017年1月11日
  • 遺產級別:省級
  • 遺產類別:民俗
  • 申報地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
  • 保護單位:閩侯縣民間文藝家協會
  • 項目編號:Ⅹ-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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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喜娘習俗,原先為個人行為,後因受社會歡迎,從清末以來在福州閩侯地區形成一種風氣,並流行開來。其中部分有影響者,通過口傳心授的方式教給自己的後代,甚至收徒傳藝,使之成為一種社會職業。
20世紀50年代起,喜娘習俗一度中斷。
20世紀90年代改革開放後得以恢復。

民俗內容

喜娘習俗是福州地區婚俗中的一種傳統禮儀習俗。主持這一儀式的司儀多為中年女姓,民間俗稱“喜娘”。喜娘在婚嫁過程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除議婚之初的納采、問名、納吉(又稱過文定)、納徵(又稱過大禮)、請期(又稱乞日)、親迎(或迎親)等“六禮”過程之外,還參與傳統婚禮流程中的布置喜堂、迎娶新娘、登門接親、新娘進門、捧進斗燈、喜童滾床、拜堂成親、拜見儀式、十碗禮儀、添丁開桶、大擺喜宴、洞房花燭等環節,直至大婚禮成。

流行地區

福州市閩侯縣喜娘習俗主要集中在上街、竹岐等鄉鎮,並輻射到寧德市等地。其中以閩侯縣上街鎮的“陳氏三姐妹”較具代表性。福州地區婚慶習俗,隨著時代的發展形式上也因人而異、因地而異。

傳承保護

傳承狀況

“世家喜娘”陳氏,前三代喜娘靠前人通過口傳心授的方式教授自己的後代和徒弟。第四代喜娘陳氏三姐妹總結了家族前三代喜娘的經驗後,傳承並創新出各自的風格。

傳承人物

“世家喜娘”陳氏家族傳承譜系
第一代:謝蘭金,陳夏玉的曾外婆,是清朝和民國初年的喜娘。
第二代:林依菊,陳夏玉的外婆,中國和人民共和國解放後才做喜娘。
第三代:林貴英,陳夏玉的母親,1962年開始做喜娘。
第四代:陳氏三姐妹。大姐陳夏玉從1993年起從事喜娘工作,沉穩大方多妙語,屬時尚型喜娘;二姐陳秀珍,從2000年起從事喜娘工作,敬業守信,心細如髮,屬傳統型喜娘;三妹陳秀蘭,從2003年起從事喜娘工作,不僅國語說得好,而且還會外語,喜創新愛鑽研,屬文藝型喜娘。
第五代:宋凌嵐,1988年出生,林貴英的外孫媳婦;林群,喜娘林依菊的孫女。
代表性傳承人物
陳夏玉,女,1966年6月生,福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婚俗(喜娘習俗)”第四批省級代表性傳承人。

保護措施

2017年2月5日上午,在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文化活動中心,福建非遺項目喜娘習俗首次開班。

社會影響

榮譽表彰
2017年,閩侯縣被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命名為“中國喜娘文化之鄉”。
主要活動
2018年8月17日下午,福建民俗博物館舉辦的“星漢璀璨映民俗•七夕同慶鵲橋情”主題活動拉開帷幕。福建民俗博物館邀請到四位喜娘為新人主持拜堂儀式並喝彩祝福。
2019年5月17日,第四屆中華喜娘大賽在閩侯萬家廣場開賽,大賽旨在從傳統喝詩、才藝表演、民俗文化、體態禮儀、臨場應變等方面展示中華喜娘文化,為中華傳統婚俗注入新風尚。賽程分為海選、訓練營、複賽、復活賽、總決賽五個階段,總決賽於當年9月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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