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4年9月16日至1991年9月16日期間出生;
5、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擬錄用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09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擬錄用職位。
內容科目
本次公共科目筆試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個科目。全部採取閉卷考試方式。其中: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50分鐘,滿分100分。
考試方式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測試內容、結構及題型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關係和資料分析等內容。
常識判斷測查的內容涵蓋法律、政治、經濟、管理、歷史、自然、科技等方面,側重考查應試者的法律知識運用能力。
言語理解與表達主要測查應試者運用語言文字進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準確地理解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它包括根據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細節;正確理解閱讀材料中指定詞語、語句的準確含義;概括歸納閱讀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斷新組成的語句與閱讀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據上下文合理推斷閱讀材料中的隱含信息;判斷作者的態度、意圖、傾向、目的;準確、得體地遣詞用字等。
判斷推理主要測查應試者對各種事物關係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係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
數量關係主要測查應試者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係和解決數量關係問題的技能,主要涉及數字和數據關係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
資料分析主要測查應試者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形、表格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的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數據性、統計性的圖表數字及文字材料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