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古代樂律名。古樂分十二律﹐陰陽各六,第四為夾鐘。
十二律制
古代律制,用
三分損益法將一個八度分為十二個不完全相等的半音的一種律制。
各律制度從低到高依次為:
黃鐘,
大呂,
太簇,夾鐘,
姑洗,仲呂,
蕤賓,
林鐘 ,
夷則,
南呂,
無射,
應鐘。又,奇數各律又稱為“律”,偶數各律稱為“呂”總稱為“
六律”,“六呂”,或簡稱為“正律”,乃對其半調(高八度各律)與倍律(低八度各律)而言。
五音
1):亦稱五音,即中國無聲音階中的商,角,徵,羽五個音級。五音中各相鄰的兩音間的音程。除角與徵,羽與宮(高八度的宮)之間為小三度外,其餘均為大二度。
2):音韻學術用語。音韻學上按照
聲母的發音部位分為唇音,舌音,牙音,
齒音,
喉音五類,謂之五音。
五音之明,最早見於《玉篇》前《五音聲論》 。中國傳統聲樂理論中亦採用之。
三分損益法:亦稱“五度相生法”,“隔八相生法”(指相隔八律),中國古代計算系律的方法。在弦上欲求一已知音的上方五度音,就克發出該音的弦長減去三分之一。欲求其下方
四度音,則減三分之一。例如發出宮音的數值為3,則4為下方音(徵音)的數值,而其上方五度音(徵音)的數值為2。次法初見於《管子》一書,用以求五音。後《呂氏春秋》又用於求十二律。
古代有
五音和七音,這個“音”大致相當於今天的音階,五音就是
宮商角徵羽,再加上變宮、變徵,就構成了七音,與今天的七音階對比是:宮商角變徵徵羽變宮1234567七音中,以其中任何一音為主(即作為樂曲主旋律中居於核心地位的主音),就構成了一個調式,不同的調式有不同的感***彩和表達功能,因而也能產生不同的音樂效果。例如《荊軻刺秦王》敘述荊軻一行出發時,“高漸離擊築,荊軻和而歌,為
變徵之聲,士皆垂淚涕泣”,“變徵之聲”就是變徵調式,這種調式旋律蒼涼悲壯,適宜於
悲歌。下文又有“復為羽聲慷慨”,“羽聲”就是羽調式,這種調式高亢激越,所以聽後“士皆嗔目,發盡上指冠”。
古代有六律,只古樂的十二個調,它包括
黃鐘、
無射等六個
陽律以及
大呂等六個陰律,十二律不但各有特定的名稱,而且還有固定的音高,如黃鐘相當於今天西樂的C調,無射相當於A調等。
古代還有八音,是對樂器的統稱,包括金(鐘等)、石(磬等)、絲(琴瑟等)、竹(管、簫等)等八類,每類包括若干種樂器,如《石鐘山記》 “而大聲發於水上,
噌吰如鐘鼓不絕”,“噌吰者,周景王之
無射也,窾坎鏜鞳者,
魏莊子之歌鐘也”。“
無射”就是無射鐘,因為此鐘合於無射律;
歌鐘就是編鐘,它常用於歌唱伴奏,所以稱為“歌鐘”。
曲調
下面對古典詩詞中常見的曲調進行簡要說明。
關山月——樂府曲調,多寫征戍離別之情。如:“琵琶起舞換新聲,總是關山舊別情。”(
王昌齡 )
梅花落——曲調名。如:“黃鶴樓上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
李白《與史郎中欽聽黃鶴樓上吹笛》 )由《梅花落》的笛聲想像梅花滿天飄落的景象,再由梅花的飄落產生凜然生寒的感覺,這正與詩人當時的心境切合。這樣,詩人由笛聲想到梅花,由聽覺訴諸視覺,以
通感的方式描繪出了
冷落的感受。
霓裳羽衣曲——相傳是唐玄宗改編的樂舞曲,主要表現歌舞昇平的景象。如:“漁陽鼙鼓動地來,驚破霓裳羽衣曲。”(
白居易《長恨歌》 )
行路難——古曲名,多言世路艱難及離別傷悲之情。如:“天山雪後海風寒,橫笛遍吹 《行路難》 ”(李益《從軍北征》 )
度量衡
古代的
度量衡系統比較複雜,這種複雜性一方面表現在古代有許多後來消失的度量衡單位,另一方面表現在古今都用的單位實際上的量是不同的。
計算長度的標準叫“度”,度的名目有不少。尺是古今都有的,但表示的量(實際長度)卻不一樣。如《鄒忌諷齊王納諫》說“
鄒忌修八尺有餘”,如果按今天的尺來計算,那么鄒忌的身長是二米六六還多,這顯然太高了。很顯然,古代的尺要小於今天。最初的一尺指男人伸長的拇指和中指之間的距離,大約是二十厘米左右。以後的沒個時代,尺大致都要加長一點,到戰國時,一尺大致相當於現在的23.1厘米左右。這樣戰國時的鄒忌的身長在一米八五左右,這即使在今天,也算是個美男子了。又如《陳情表》說“內無應門
五尺之童”,作者
李密是西晉人,那時的一尺大約相當於今天的24厘米,這樣,“五尺之童”也就是身高一米二左右的小僮。“五尺”也可能是沿用
前代的習慣說法,而並不是嚴格依據晉尺的,那么就要再縮短一點,也就是一米一左右。
與尺的長度比較接近的是“咫”,咫是婦女從
拇指到中指的距離,因而稍短於尺,約為八寸,後來“咫尺”連用,表示距離小,如“近在咫尺”。除此之外,先秦的長度單位還有丈(十尺)、尋(八尺)、常(二尋),此外還有仞,是人伸開兩臂的長度,如《愚公移山》說“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萬仞”。“圍”是專門用來量周長的,其長度有時相當於現在的“一抱”,即兩手合圍的長度,有時又指兩手拇指與食指相合時的長度,如《木猶如此》說“見前為琅邪時種柳,皆以十圍”,這裡的“圍”指的是後者。
後來,又產生了寸以下的長度單位,它們是:分(十分之一寸)、厘(十分之一分)、毫(十分之一厘)、秒(十分之一毫,宋以後又叫“絲”)、忽(十分之一秒)、微(十分之一忽)。今“絲毫”連用,即來源於此。又有“忽微”連用的,也喻指極細微,如《伶官傳序》說“夫禍患常積於忽微”。
計算容量的標準叫“量”。古代的量器也比較複雜,常見的有升、斗、石、鐘等,其具體量的多少,變化也比較大。見於課文中的用例如: 《董宣執法》中的“宣嘗為二千石,賜
艾綬”, 《孟子魚我所欲也》中的“萬鐘則不辨禮儀而受之,萬鐘於我何加焉”。
計算重量的標準叫“衡”(今天秤的正式名稱即為“衡器”)。從漢至唐,主要的重量單位有
錙銖(一百粒黍的重量)、錙(
六銖)、兩(二十四銖)、斤(十六兩)、鈞(三十斤)、石(四鈞)等周代的一斤相當於今天的二百二十三點八五克,
沈括《夢溪筆談》中也提到,漢代的一石(一百二十斤)僅相當於宋代的三十二斤。由此可見,不同時代“衡”的變化之大了。
農曆月份
古代農曆月份的別稱。
古樂十二律相對應農曆十二個月份﹐夾鐘為二月。
特點
大和·夾鐘清”鐘,通高27.6cm,舞廣13.8cm,舞修17cm,鼓間14.7cm,銑間18cm。
此鐘屬橢圓筒式樂鐘。鈕作相對的扁體雙夔龍,龍首飾粟紋,龍身飾回紋,二龍之間有一方形
小環鈕。鉦部周廓及篆帶飾多層蟠虺紋,乳枚作螺旋式半球體,隧部以蟠虺紋組成翼形圖案。鉦部正中正面陰刻篆書“大和”二字,周圍有明顯的鏟磨痕跡,顯然是在原有刻銘上改刻的;背面陰刻篆書律名“夾鐘清”三字。
此鐘原為
宋徽宗朝所鑄“
大晟”編鐘之一。宣和七年(1125年)十二月金兵南下後在北宋宮廷里停止使用。兩年後的欽宗靖康二年(1127年),金兵虜徽、欽二帝北去,同時劫走北宋的文物重器,其中包括“
大晟”樂器。從此“
大晟”樂器分散在燕京(後為
金中都,今北京)、上京(金初期都城
會寧府,今黑龍江阿城縣境)兩地,劫餘的一部分散落在汴京(今河南開封)。
金人統治期間,大晟樂器仍舊使用。金大定十四年(1174年),樂器上的“
大晟”二字皆被颳去,取大樂與天地同和之義,重新定名為“大和”,即今日所見的 “大(太)和”款鐘。“大和”二字出自金人改刻,《金史·樂志》中的相關記載與實物所見痕跡可以互相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