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縣發展和改革局

天等縣發展和改革局於1956年11月成立,成立時名為“天等縣計畫委員會”,隨著機構改革變化,於1997年4月更名為“天等縣計畫局”,2002年3月更名為“天等縣發展計畫局”,2004年9月更名為天等縣發展和改革局;且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在縣發展和改革局保留縣物價局牌子及印章。2011年在縣發展和改革局掛縣糧食局、縣物價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等縣發展和改革局
  • 位置:天等縣
  • 性質:政府機關
  • 成立時間:1956年11月
機構簡介,職能職責,現任領導,

機構簡介

天等縣發展和改革局是天等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縣發展和改革局是綜合研究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進行總量平衡和投資、價格管理,指導全縣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巨觀經濟調節部門。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全縣巨觀經濟運行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分析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協調和組織擬訂綜合性及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策建議;深化改革開放,推進國內國際區域合作。
(四)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研究投資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統籌安排縣本級政府性建設資金;匯總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公路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編制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以工代賑及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投資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提出投融資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重點和措施;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綜合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對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五)承擔全縣規劃重大項目、重要工業基地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負責審批縣本級許可權內的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初步設計;負責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提出並組織實施年度重大建設項目,負責能源規劃和項目建設。
(六)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及政策措施,編制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規劃,引導外資投向;負責全縣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七)承擔全縣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本縣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管理糧食、食糖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縣級儲備;研究提出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現任領導

天等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許艷麗(女)
天等縣發展和改革局副主任科員:黃河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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