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縣科技局

天等縣科技局隸屬於天等縣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等縣科技局
  • 屬性:事業單位
  • 行政區域:天等縣
  • 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社會發展的方針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地方性規章和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縣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研究科技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縣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優先領域。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縣科技創新能力;參與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項目、引進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三)組織制定星火計畫、火炬計畫、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重點新產品計畫和軟科學研究等科技計畫及相關的政策措施;制定縣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組建計畫,並進行巨觀管理。  (四)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的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指導各種科技示範基地、高新技術開發區的建設;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  (五)負責管理歸口管理的縣級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科技專項資金和科技發展基金。  (六)負責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參與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  (七)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負責有關科技外事審核工作。  (八)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促進民營科技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科技評估等科技服務機構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九)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宣傳、科技統計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縣直各部門和各鎮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承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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