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澳通行證辦理指南

天津港澳通行證由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承諾時限,申請條件,所需要件,收費標準,辦理指南,注意事項,取證方式,

承諾時限

一、 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二、 外省市人員赴港澳商務須由我局向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地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進行核查,核查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工作時限內。
三、對於赴香港或者澳門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喪等特殊情況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門的申請,按照急事急辦的工作原則,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

申請條件

有天津市常住戶口,以及部隊或工作單位駐地在我市的軍隊人員。

所需要件

(一)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並提交同樣照片兩張。
(二)交驗有效居民戶口簿、身份證並提交複印件(未滿16周歲的免交身份證),戶口簿要求複印首頁和本人頁;軍人須交驗身份證明並提交複印件。
(三)團隊旅遊須交驗國家旅遊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遊費用發票原件,並提交複印件;個人旅遊免交證明材料。
(四)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還須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單位意見,並加蓋主管部門公章;軍人須提交所在部隊主管部門意見。
(五)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收費標準

《往來港澳通行證》100元/證;
次有效簽注20元/件;二次有效簽注40元/件;
多次有效簽注100元/件。

辦理指南

經批准赴港澳逗留的,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相應簽注。
團隊旅遊(L)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個人旅遊(G)可以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注意事項

一、請用藍色或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表格。
二、證明材料的複印件均需為A4規格,非中文證明需提交翻譯件。
三、受理結束後,請持“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即到一樓收費處交費。
四、申請材料須真實可靠,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出入境證件,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取證方式

一、到我局領取的,須由本人持“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按照回執上註明的預約取證日期領取。取證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節假日除外)。
二、選擇郵政專遞寄送的,持“出入境證件申請回執”到我局一樓大廳辦理郵政專遞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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