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港澳通行證辦理指南

東台港澳通行證是由公安局受理。

項目名稱,辦事流程,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標準,收費依據,

項目名稱

港澳通行證(團隊旅遊)

辦事流程

提交申請,填寫表格,提交照片—面見詢問—前台受理,列印繳費單—到指定銀行繳費—完成申請—後台錄入—初審—材料上報市級出入境管理部門

申報材料

1、目前鹽城地區未開放赴港澳個人旅遊。凡常住戶口在東台市的居民,由本人持戶口簿和身份證直接向東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申請團隊旅遊。特殊身份的人員須事先由人事管理部門出具意見並蓋章。
2、根據申請人的實際需要,可申請辦理3個月一次、3個月二次、1年一次、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須隨團出入境。

承諾時限

首次申請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單獨簽注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內辦結。

收費標準

往來港澳通行證100元/證
一次有效簽注20元/件
二次有效簽注40元/件

收費依據

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2]1097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改價格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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