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是天津市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
- 施行地區:天津市
《天津市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是天津市地方法規。
的電子印章,且“加量不加價”,企業開辦依然“零成本”。2022年4月26日,廣東省政府官網發布《廣東省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在全省內統一電子印章規劃和管理,推動電子印章系統互聯互通,在全國首創電子印章市場化服務模式。
電子檔案管理暫行辦法,中辦國辦廳字〔 2009〕 39 號檔案。是為規範電子檔案管理,確保電子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和安全,保存國家歷史記錄,促進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推動國家信息化健康發展,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
電子簽章系統,是由數字證書認證系統(公安PKI/CA系統)、電子印章管理系統、電子簽名認證系統和客戶端電子簽章軟體構成。數字證書認證系統直接採用公安已經建成的PKI /CA系統。系統簡介 電子印章管理系統與電子簽章系統類似主要是完成電子印章...
上海市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推進本市“一網通辦”建設,規範和加強本市電子印章的管理,確保電子印章合法、安全、可靠地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
2022年4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內容圖解 具體內容見下圖 內容解讀 明確電子印章效力,落實責任部門分工。一是《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強調電子印章與實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蓋...
2022年4月26日,廣東省政府官網發布《廣東省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在全省內統一電子印章規劃和管理,推動電子印章系統互聯互通,在全國首創電子印章市場化服務模式。內容解讀 《辦法》將推進電子印章在商事登記、看病就醫、房產交易等方面...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的通知》(廳字〔2019〕7號)、《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電子印章管理辦法(試行)》(國辦電政函〔2019〕252號)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哈密地區公文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快地區電子政務建設,推進公文無紙化辦公進程,完善工作流程,規範電子公文收發管理,明確電子印章的管理與使用,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電子印章是套用數字密碼技術,結合數字證書和模擬...
2021年3月5日,深圳市舉行商事主體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推廣套用啟動儀式。啟動儀式上,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和深圳市公安局通過發布《深圳市商事主體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制定電子印章標準體系、上線深圳市...
陝西省政務電子印章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本省政務電子印章管理,確保政務電子印章合法、安全、可靠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
“系統”按照治安管理辦法規定,對電子印章的審批、製作和套用各個環節的進行監管,確保電子印章持有者的身份真實可靠,防範安全電子印章持有者冒名頂替,其主要特點如下:2、審批製作嚴格,從源頭杜絕造假 電子公章(或名章)的審批,要求...
“系統”按照治安管理辦法規定,對電子印章的審批、製作和套用各個環節的進行監管,確保電子印章持有者的身份真實可靠,防範安全電子印章持有者冒名頂替,其主要特點如下:2、審批製作嚴格,從源頭杜絕造假 電子公章(或名章)的審批,要求...
2012年12月25日,中國保監會辦公廳以保監廳發〔2012〕75號印發《中國保監會電子檔案傳輸系統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總則、系統的使用管理、安全和保密措施、系統的運行和維護、監督檢查、附則6章29條,自下發之日起施行。檔案內容...
我國電子出版業的迅猛發展,必然要與世界接軌。由於電子出版物是一種以高科技為依託、形式多樣而且變化很快的新型知識載體,經營單位又是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用傳統的圖書報刊管理辦法很難適應。同時,國外電子出版物製品大量湧入,許多思想...
為規範電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防範財政資金支付風險和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國庫集中支付業務電子化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3〕173號)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全國電子印章管理與服務平台是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在公安部指導下,基於國家發改委數字經濟試點重大工程項目建成。發展歷史 2023年9月9日,全國電子印章管理與服務平台貴州省平台正式成立。2023年9月20日,全國電子印章管理與服務平台重慶市...
其中,《電子證照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在政務服務過程中,如能通過系統直接調取電子證照的,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實體證照;《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本市各行政機關和相關事業單位不得拒絕電子印章的使用;《電子檔案管理暫行辦法》重點...
因單位名稱變更、撤銷、合併等原因而需要在交換系統中變更資料的,必須將舊電子印章交回市府辦公廳保密室處理,並按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的規定辦理手續。第二十六條 各使用單位應按照國務院國發[1999)25號檔案規定,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單位電子...
第十三條(電子簽名與認證)制發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和本市電子印章管理辦法和技術規範要求,委託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機構對電子證照進行電子簽名(或簽章)。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三章 套用與服務 ...
“系統”按照治安管理辦法規定,對電子印章的審批、製作和套用各個環節的進行監管,確保電子印章持有者的身份真實可靠,防範安全電子印章持有者冒名頂替,其主要特點如下:2、審批製作嚴格,從源頭杜絕造假 電子公章(或名章)的審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