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
- 印發時間:2022年4月
2022年4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
2022年4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內容圖解具體內容見下圖內容解讀明確電子印章效力,落實責任部門分工。一是《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強調電子印章與實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
出台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和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開展電子證照數據治理,規範電子證照標準,年底前在金融、教育、醫療、文旅、出行、市場監管等領域推出至少30類電子證照具體亮證場景。〔省大數據中心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二、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 (一)推進服務事項標...
《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套用規範》(DB51/T 2942-2022)是2022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四川省大數據中心。地方標準《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套用規範》(DB51/T 2942-2022)規定了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的業務邏輯要求和服務接口要求等套用規範...
電子簽名在網上申報、收件受理、辦結制證行政審批全流程的廣泛套用,2023年底前,實現政府側電子材料、電子證照等全面加蓋電子印章,探索為企業免費提供電子印章服務和新辦企業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同步發放;2024年底前,完成部門自建業務系統電子印章調用功能改造,基本實現與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印章系統互通互認,...
廣東省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本省電子印章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和《國務院關於線上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國令第716號)、《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電子印章管理辦法(試行)》(國辦電政函〔2019〕252號)、《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廣東省國家行政機關和...
陝西省政務電子印章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本省政務電子印章管理,確保政務電子印章合法、安全、可靠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國務院關於線上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和《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電子印章管理...
第一條 為適應海南自由貿易港和數字政府建設,打造一流營商環境,規範海南省電子印章套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黨政機關電子公文處理工作辦法〉的通知》(廳字〔2019〕7號)、《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電子印章管理辦法(...
《天津市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是天津市地方法規。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了推進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和本市“政務一網通”平台建設,規範和加強本市電子印章的管理,確保電子印章製作和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可靠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國務院關於線上政務服務的若干...
平台面向政務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個人用戶提供電子印章備案、簽署、核驗等公共服務。發展歷史 2023年7月3日,全國電子印章管理與服務平台廣東省平台正式成立。2023年7月17日,全國電子印章管理與服務平台山東省平台正式成立。2023年7月26日,全國電子印章管理與服務平台四川省平台正式成立。2023年8月10日,全國...
2021年12月16日,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陝西省政務電子證照管理辦法(試行)》。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全省政務電子證照管理和套用,加快數字政府建設,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國務院關於線上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管理辦法(...
推動數據信息標準化,進一步明確政務數據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關方的權利和責任,推動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加快推進身份認證、電子印章、電子證照等統一認定使用,實現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共享套用。對能夠通過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實現關聯共享的證照,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實體證照,切實減輕企業和民眾辦事負擔。
電子印章服務機構應具備電子認證服務資質,由市經濟信息化委按照政府採購相關規定予以落實。第六條(電子印章系統)本市建立統一的電子印章系統,提供電子印章申請、製作、備案、查詢、變更、註銷、簽章、驗章和使用管理等功能,並與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統一電子印章系統、市特種行業(公章刻制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對接,...
本辦法所稱市電子證照基礎資料庫,是指依託全市一體化智慧型化公共數據平台統一建設的,具備電子證照清單管理、制發歸集、安全訪問、查詢核驗等功能的基礎資料庫及相關信息系統。本辦法所稱制發單位,是指依法制發電子證照的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本辦法所稱用證單位,是指在依法履職過程中共享使用電子證照的公共管理和...
第二十七條 行政執法主體應當按照國家和省關於電子印章管理的有關規定申請製作、使用管理電子印章,使用已向公安機關和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備案的電子印章進行簽署、驗證等活動。加蓋電子印章的公文、證照、協定、憑據、憑證、流轉單等電子文檔合法有效,與加蓋實物印章的紙質書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八條 符合《中華...
第三條 “渝快辦”是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本市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的“總入口”,具備統一的身份認證、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電子檔案、公共支付、快遞物流等服務功能,縱向貫通國家、市、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鄉鎮(街道)、村(社區),橫向聯通市級政務服務部門,向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