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

2022年4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
  • 印發時間: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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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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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電子印章效力,落實責任部門分工。一是《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強調電子印章與實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蓋電子印章的電子材料合法有效。二是規定省政府辦公廳負責指導、推進、協調、監督全省電子印章相關工作,省大數據中心各地各部門(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電子印章管理工作。
強化電子印章制發、使用和管理。一是《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明確電子印章的制發單位與《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要求的印章制發單位一致。二是規定電子印章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強調電子印章持有主體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電子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確保用章安全,並明確更換或註銷電子印章的情形。
建立健全電子印章安全體系。《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信息保密制度,滿足系統安全建設標準,強調通過對電子印章進行截圖、掃描、拍照、列印等操作方式形成的印章複製件,不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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