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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天津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財會監督工作實施方案》,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區委、區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內容全文
為更好發揮財會監督職能作用,切實嚴肅財經紀律、規範財經秩序,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依法監督,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協同聯動,統籌推進全市財會監督工作,到2025年,構建起財政部門主責監督、有關部門依責監督、各單位內部監督、相關中介機構執業監督、行業協會自律監督的財會監督體系,基本建立起橫向協同、縱向聯動、貫通協調的工作機制,更好發揮財會監督在規範財政財務管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維護財經紀律和市場經濟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為實施推動高質量發展“十項行動”、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提供重要保障。
二、健全財會監督體系
(一)財政部門依法履行財會監督主責。各級財政部門是本級財會監督的主責部門,牽頭組織開展對財政、財務、會計管理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加強預算管理監督,聚焦預算編制、預算執行、資金使用、結餘結轉、預決算公開等開展監督,強化部門預算閉環監管、轉移支付全鏈條監督,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加強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強化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全流程監管。開展政府採購制度實施情況監督,強化採購人、評審專家、代理機構、供應商等各方當事人監管,規範政府採購活動。加強對相關單位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的監督,督促指導規範財務管理,推動內部控制制度化、流程化、信息化。加強對會計行為和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代理記賬行業執業質量監督,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主管、監管部門依照法定職責實施部門監督。有關部門要依法依規督促指導主管、監管行業系統和單位財會監督工作,加強對所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監督,規範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預算績效、財政決算等行為,強化預算約束。按照有關規定對政府採購活動、資產評估行業實施有效監督。加強對歸口財務管理單位財務活動的指導和監督,嚴格財務管理。按照會計法賦予的職權,加強對有關單位會計資料、會計行為的監督。
(三)各單位進一步加強內部監督。各單位履行內部監督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明確內部監督機構和人員,建立並有效實施內部控制制度,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內部監督檢查。財會人員要自覺遵守職業道德,積極配合財會監督檢查,拒絕辦理或按照職權糾正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財會事項,有權檢舉單位或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中介機構強化執業監督。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等中介機構要發揮執業監督作用,依法履行審計鑑證、資產評估、稅收服務、會計服務等職責。切實加強對執業質量的把控,建立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和全流程質量管理體系,提升內部管理水平,規範承攬和開展業務。持續提升中介機構一體化管理水平,在人員調配、財務安排、業務承接、技術標準、質量控制、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實行統一管理。中介機構要充分披露風險信息,嚴禁出具虛假報告,主動配合監督檢查。嚴格履行報告責任,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上報主管部門、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
(五)行業協會強化自律監督。註冊會計師協會、資產評估協會、註冊稅務師協會、銀行業協會、證券業協會等要充分發揮督促引導作用,建立健全中介機構綜合評價機制,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加強行業誠信建設,推動行業信用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天津)、信用中國(天津)等平台。加強行業自律監管,運用信用記錄、警示告誡、約談通報、公開曝光等措施加大懲戒力度,開展常態化警示教育,推動提升財會業務規範化水平。
三、完善財會監督工作機制
(六)建立縱橫結合的財會監督工作機制。構建財政部門、有關部門、各單位、中介機構、行業協會等監督主體橫向協同工作機制。強化縱向聯動,市財政局按照財政部部署要求,牽頭建立完善財會監督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規劃、明確年度重點任務,指導推動各區各部門各單位組織實施。各區政府及財政部門結合本區實際,健全制度機制,聚焦薄弱環節、實施有效監督,不折不扣落實財會監督工作任務。市、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及其派出機構開展財會監督工作。暢通財會監督信息渠道,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向上一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財會監督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實行定期報告制度,各級政府向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時,報告財會監督情況;有關部門每年向財政部門報送財會監督工作情況。
(七)建立財會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貫通協調機制。堅持以黨內監督為主導,強化財會監督主體與巡視巡察機構、紀檢監察機關溝通協作,完善重大事項會商、監督任務協同、協作配合履職、線索移交移送、監督成果共享等機制,探索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糾治“四風”、整治民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等方面貫通協調的有效路徑,選派財會業務骨幹參加巡視巡察、紀委監委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完善財會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配合協同機制,在預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管理監督、財經法律法規執行監督等方面協同聯動,持續深化人大預算聯網監督,加強全口徑審查和全過程監管。強化財會監督與審計監督協同聯動,完善信息互通、定期會商、結果反饋等機制,增強監督工作合力。加強與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統計監督等協同聯動,暢通民眾監督、輿論監督渠道,健全財會監督投訴舉報受理機制,依法依規處理投訴舉報案件。
四、提升財會監督工作成效
(八)加快財會監督信息化建設。深化“網際網路+監督”,依託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以及市信息資源統一共享交換平台,統籌整合財會與審計、統計、國有資產監管、市場監管、金融監管、證券監管等公共數據資源,分級分類完善財會監督資料庫,為日常監督、執法檢查等提供有力支持。健全常態化預算執行監控機制,推動財會監督模組嵌入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實質性融入財政預算管理全流程。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在業務系統中嵌入財會監督模組。運用大數據和信息化手段,加快構建財會領域重大風險智慧型識別預警和實時處置機制。積極發揮註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台作用,為財會監督賦能增效。
(九)改進財會監督方式方法。推動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相結合,完善日常監督機制,動態收集、定期分析財會信息,對財政運行管理、各類主體財務會計行為開展日常監督;根據日常監督發現的線索和共性問題,有的放矢開展專項監督,提升專項監督質效。綜合運用“現場+非現場”、“線上+線下”等方式,靈活運用檢查核查、評估評價、監測監控、調查研究等方法,強化事前事中事後全流程監督,事前開展全面評估、排查風險,事中注重矯正糾偏、及時止損,事後查處整改、舉一反三,實現財會監督全鏈條貫通。
(十)強化財會監督結果運用。將財會監督結果作為完善財稅政策、改進財政管理、安排預算資金的重要參考。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處罰力度,推動實施聯合懲戒,依法依規開展追責問責,通過限制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參加政府採購或招標投標、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等,大幅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完善監督結果公告公示制度,加大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力度,不斷釋放財會監督“嚴監管”、“零容忍”的鮮明信號。
五、加大重點領域財會監督力度
(十一)切實保障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突出政治引領,把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作為財會監督工作首要任務,聚焦中央重大方針政策、京津冀協同發展等重大國家戰略以及重大改革任務等貫徹落實情況開展監督,對涉及我市的財經領域重大問題線索進行檢查核查,嚴肅查處財經領域違規違紀行為,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圍繞加快“一基地三區”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十項行動”等重點任務,以及民眾關心關注的就業、教育、養老、醫療、住房等民生領域問題開展有效監督,以精準有力的監督為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
(十二)持續強化財經紀律剛性約束。以制約和監督財經領域公權力行使為切入點,明確重點、統籌兼顧,懲防並舉、標本兼治,切實維護財經紀律嚴肅性。聚焦落實過緊日子要求不到位、違規興建樓堂館所、違規發放津補貼、虛報冒領財政補助資金、基層財務制度落實不到位等突出問題,深入開展專項監督,推動財經秩序實現根本性好轉。針對全市財會領域存在的薄弱環節,圍繞基層“三保”政策執行不到位、財政暫付款規模過大、違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財政收入不真實不合規等問題,持續抓嚴抓實監督檢查和問題整改,強化通報問責和處理處罰,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十三)嚴厲打擊財務會計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強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風氣”,從嚴從重查處影響惡劣的財務舞弊、會計造假案件,強化對相關責任人追責問責。聚焦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持續開展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重點關注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會計核算適用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準則的規範性準確性等情況。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代理記賬機構等中介機構執業質量監督,擴大檢查覆蓋面,嚴肅查處出具虛假報告、“陰陽報告”等違規行為,切實淨化執業環境。
六、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黨對財會監督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要加強對財會監督工作的領導,黨委財經委員會會議定期聽取財會監督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位。市、區兩級政府建立健全財會監督協調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財政、稅務、人民銀行、國有資產監管、金融監管、證券監管等部門職能作用,完善部門間財會監督政策銜接、重大問題處理、聯合監督檢查、監督線索移送、監督結果運用、監督信息交流等制度,督促指導下級財會監督工作。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要完善財會監督具體制度、操作辦法,促進各項工作有力有序開展。各單位要定期研究部署本單位財會監督工作,健全監督機制,明確責任人,加強經濟業務、財務管理、會計行為等方面監督。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要強化黨建引領,提升自律監督和執業監督質量。建立健全考核機制,將財會監督工作推進情況納入全市績效考評範圍,作為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對貫徹落實財會監督決策部署不力、履行職責不到位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十五)打造監督鐵軍。市、區兩級財政部門要加大財會監督工作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力度。各單位配備與財會監督職能任務相匹配的人員。分類型、分領域建立財會監督人才庫。健全完善財會監督人才評價與激勵約束機制,將工作實績作為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優先推薦財會監督專業人員申報高端會計人才培養支持項目。加強財會監督人員培訓教育和實踐鍛鍊,加大幹部交流力度,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熟練、能打硬仗、敢打勝仗、忠誠擔當的財會監督鐵軍。
(十六)加強學習宣傳。加強財會監督法律法規政策學習宣傳,把財經紀律學習教育作為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幹部教育重要內容,加大對各單位領導幹部及財會人員財經知識培訓,強化財會從業人員執業操守教育。注重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在依法合規、安全保密等前提下,大力推進財會信息公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營造財會監督工作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