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有毒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在1999.07.16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有毒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
- 頒布時間:1999年07月16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7月16日
- 頒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有毒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在1999.07.16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
《天津市有毒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在1999.07.16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防治有毒化學品污染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貯存、...
2025年底前,逐步完善天津市化學品環境管理平台,將新污染物及其他需重點關注的化學品管理相關業務整合併進行集中管理,形成“一企一檔”管理模式。(市生態環境局負責)3.建立新污染物環境調查監測制度。嚴格落實國家新污染物專項環境調查...
第一條 為防治廢氣、粉塵和惡臭對本市大氣環境的污染,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一切向大氣環境...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和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的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分別由本區管理委員會按照本辦法組織實施。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對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施監督管理。第六條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 ...
第一條 為了防治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保障公眾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大氣污染防治應當以實現良好的大氣...
(三)監督管理和協調本行政區的環境污染防治、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對建立自然保護區提出審批意見;(四)組織開展環境監測和環境管理,定期發布環境質量狀況公報;(五)依法查處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處理環境污染...
第七條 市和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履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治理相關工作職責。應急管理、公安、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衛生健康、...
目前,國家涉及農藥管理的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農藥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令第406號)等。為保證...
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環境監測管理辦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電子廢物污染環境管理辦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危險廢物出口核准管理辦法(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自2003...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各河流、水庫、渠道等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的污染防治。第三條 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水環境保護的方針、...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河流、湖泊、渠道、水庫等地表水體和地下水體的污染防治。海洋環境污染防治,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和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第三條 水污染防治應當以實現良好水環境質量為目標,堅持...
《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已於2005年8月18日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5年第十四次局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局 長 解振華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第 44 號 《關於廢止部分環保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天津市市長 張國清 2018年10月16日 辦法全文 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大氣環境質量,預防和減少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
成立天津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召開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動員全市上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紮實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發布實施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1+8”三年作戰計畫,謀劃推進重大生態...
(9)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引發的環境污染進行評估;對引發的環境污染開展現場監測;提出污染處置建議,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事故污染物進行處置;對建立和解除污染警報的時間、區域提出建議。(10)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
《天津市清潔生產促進條例》是為了促進本市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和避免污染物產生,保護和改善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法律並結合本市實際情況而制定。本條例於2008年9月10日天津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根據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