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實施《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辦法在1994.02.09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實施《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辦法
- 頒布時間:1994年02月09日
- 實施時間:1994年03月01日
- 頒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實施《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辦法在1994.02.09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
天津市實施《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辦法在1994.02.09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合理安排職工的工作和休息時間,體現對廣大職工的關懷,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務院...
天津市實施《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辦法(修訂) 頒布單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5.04.12 實施時間 1995.05.01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國務院令第174號),結合本市實際情況...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於1994年2月3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國務院於1995年3月25日進行共一次修訂,全文共九條。全文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1994年2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6號發布,根據1995年3月25...
一、問:1995年2月17日《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發布後,企業職工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是否一定要每周休息兩天?答:有條件的企業應儘可能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度。有些...
修改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令第174號)第三條規定“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十六)建議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四條“外商投資企業不能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可實行特殊工時制度...
2000年12月8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管理規定》的決定 附:第二次修正本 頒布單位 天津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0.12.08 ...
標準工作日是指由法律規定的,在正常情況下,一般職工所實行的工作日。中國長期以來,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職工每周工作6 天、48 小時工作周制度。根據199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自1995...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勞動部關於印發《〈國務院關於職工 工作時間的規定〉問題...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和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探索建立中國特色的職業教育體系和職業教育發展的新模式,服務於天津濱海新區建設和環渤海地區經濟發展,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聯合制定了《...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勞動部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實行這一工時制度,應保證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不減少...
為保障城鎮企業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該《條例》經1996年1月10日天津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9月25日天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
《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警備區關於批轉市人力社保局警備區政治部擬定的天津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是2014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警備區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天津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實施辦法 文號 津政發〔2014...
具體辦法由市糧食局制定,經市政府批准後執行。在市場價格出現不合理上漲時,物價部門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採取價格干預措施,採取控制批發企業的進銷差率和零售企業的批零差率等措施,穩定糧食市場價格。
市人民政府2009年4月17日印發的《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同時廢止。 [1] 參考資料 1.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引用日期2015-05-17]...
1991年1月16日經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據2010年11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天津市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辦法 頒布單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10.11.16 實施時間 2011.01....
行業主管部門和鄉鎮、街道根據各自實際,建立勞動關係協商機制;研究解決前款規定的事項。第二十二條 基層工會的非專職委員占用生產或者工作時間參加工會會議或者從事工會工作,每月不超過三個工作日,可以集中使用;因工作需要確需增加的,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務院174號令)和勞動部《關於對交通部水運和施工企業部分工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批覆》(勞部發〔1995〕348號),結合部屬企業生產實際,制定本辦法。
(六)因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職業技術培訓的規定,職工在職期間參加各類專業學校和各種技術訓練班、進修班的培訓及相關的培訓契約、培訓費用等發生的爭議;(七)因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工作時間、休息時間、休假制度、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勞動...
1984年10月25日天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的檔案。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憲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為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改善勞動條件,促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
《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退休管理暫行辦法》是2013年一項由政府部門頒布的關於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檔案。檔案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社部13號令)、《...
六、對《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辦法》(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5號)作出修改 (一)第八條第四款修改為:“非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不再實行審批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核准制和備案制管理。”(二)刪除第四十一條。七、對《天津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辦法。 2022年11月29日,天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
標準工時制是由立法確定一晝夜中工作時間長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數,並要求各用人單位和一般勞動者實行的基本工時制度。在標準工時制下,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長工時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