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本年度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附註和附屬檔案七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地點:天津市
  • 時間:2009年
  • 性質:年度報告
簡介,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附註,

簡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本年度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附註和附屬檔案七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概述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具體指導下,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公正便民、廉潔高效為要求,積極穩妥的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們從培訓入手,加強對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檢查指導。一是強化培訓學習。今年,我們對全局機關公務員集中進行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培訓。逐條逐款進行講解。通過培訓,使全局機關公務員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內容、要求有了更深的了解,進一步增強了全局公務員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識。二是加強了檢查指導。為了促進全局信息公開工作,今年我們先後2次對局屬單位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檢查。圍繞辦事公開的內容是否全面、形式是否便捷、程式是否嚴密、時間是否及時,網上公開內容進行檢查,推動了全局信息公開工作開展。三是及時規範統一疑難問題。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一些傾向性問題,通過發文、會議、培訓等方式,及時進行了統一和規範。如部分單位對疑難依申請事項,因為怕在規定的時限內,不能及時答覆,在正式受理前,加了一項預申請審查程式。對此,我們及時予以了糾正和規範。確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依規的進行。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9年,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65條,全文電子化達100%。在主動公開信息中,局領導信息、職責分工、部門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職責信息326條;政府規章檔案98條;國土、房屋、地質礦產行政收費12條、行政許可類18條;服務事項4條;年度報告1條;其他信息106條。
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中我們把握關鍵環節,確保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全面、準確。圍繞人民民眾和形勢發展需要,把全面、及時、準確作為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重點,依法維護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努力提高國土房管系統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一是嚴把發文環節。為落實“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確保做到應公開,盡公開。在對應公開政府信息提出明確要求的基礎上,嚴把網上發文關,要求需公開的政府信息,在辦文公布範圍欄,必須選擇“政務網”公開方式,並增加了領導“簽發把關”環節。同時,政府信息辦公室堅持每月對辦公網上發布的信息,進行梳理、匯總核實,對各相關部門應公開、未公開的政府信息,及時進行補充公開。今年以來,共補充公開政府信息137條。向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和市圖書館、市檔案館的政府信息查詢服務中心提供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紙質檔案)203件,方便了民眾查詢。二是認真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細目。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辦的要求,我局把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細目,作為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天津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推動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工作,結合國土房管系統工作實際,認真梳理,科學界定,廣泛徵求各部門、單位意見,使政府信息公開細目涵蓋了我局所有工作職能,使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具備了指導性、操作性。三是及時清理過期信息。我局始終把清理過時信息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確保公開信息的準確性,吳延龍局長對清理過時信息曾批示:“請根英同志切實抓好落實,關鍵是公開內容的動態管理,尤其是清理過期、作廢信息。”今年以來,根英副書記先後兩次組織局相關單位和部門,部署信息清理工作,共自查清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40條,對30餘條過期、作廢信息及時進行了調整。四是充分發揮“政務門戶網”主渠道作用。通過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政務門戶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凡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全部通過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同時提供信息公開線上申請、信息檢索等功能。方便社會民眾24小時隨時查詢。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9年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361件,按照受理方式區分,當面申請167件次,網上申請28件次,其他方式查詢166件次。其中,同意公開答覆270件,不予公開答覆81件(其中信息不存在21件,非本部門信息36件,申請內容不明確21件,免予公開1件,涉及第三方權益,權利人不同意公開2件),不予受理的申請10件。申請的主要內容是土地徵用補償、房屋拆遷、權屬登記、經濟適用房有關政策及物業管理等信息。
工作中,我們把依申請辦理公開信息作為政府部門法定義務,積極辦理。一是落實場所專人負責。為了方便人民民眾信息公開申請,在局行政服務中心,設定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接待視窗,固定2人受理人民民眾信息公開查詢申請,並設定了外網,滿足民眾信息查詢諮詢要求。二是認真受理及時答覆。今年以來我們受理的民眾申請事項,均按規定時限及時辦理,對部份因個人原因情緒激動、反覆申請的民眾,耐心細緻,按照要求能答覆的及時答覆。對不存在的信息,反覆說明情況。既嚴格按規定辦理,又耐心接待。對難以把握是否屬於政府信息範圍的申請及時召開會審會,科學界定,嚴格辦理。三是不斷完善依申請辦理規定。今年2月,我們結合土地徵收中信息公開申請查詢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根據《條例》精神,研究制定了依申請查詢征地政府信息有關規定。印發了《關於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問題的辦理,作了進一步明確規定。

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09年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訴訟。

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有的單位和部門對《條例》的認識、理解上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中還存在著對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範圍把握不準的問題;部分人員信息公開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
為更好發揮政府信息在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中的服務作用,2010年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抓好《條例》和有關規定的學習和培訓。進一步抓好《條例》的學習。特別是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號)和最高人民法院即將出台的《關於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結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真組織對《意見》和《規定》的學習,計畫安排不少於2天時間,通過請專家輔導,研討等方式,全面、準確把握《意見》和《規定》的精神實質,熟練掌握《意見》和《規定》的主要內容和要求,提高貫徹《意見》和《規定》重要性的認識;適時組織工作經驗交流會議,交流信息公開工作好的經驗、做法,不斷提高各單位貫徹《意見》和《規定》的自覺性;對疑難或複雜事項,堅持會審和報告制度,確保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依規進行。二是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檢查指導。針對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查詢事項越來越多,難度越來越大的特點,不斷加強對所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將《政府信息公開細目》印發各部門、各單位,使各部門、各單位主動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細化;適時組織對全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並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規範工作程式。三是深化信息公開深層次問題的研究。結合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根據部分省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中出現的問題和我局工作實踐中的疑難點,我們將對征地、拆遷補償等數量多、難度大的信息,以組織研究討論,形成答覆的基本規範,進一步規範各單位做好依申請信息公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工作。

附註

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系統下載。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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