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老年人保護條例是1988年7月26日大連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於1988年9月27日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由於老年人對社會所做的貢獻,和國家提倡的敬老、愛老、養老等一系列傳統美德,提出的針對老年人的保護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老年人保護條例
- 發布單位:80607
- 發布日期:1988-09-27
- 生效日期:1988-09-27
大連市老年人保護條例是1988年7月26日大連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於1988年9月27日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由於老年人對社會所做的貢獻,和國家提倡的敬老、愛老、養老等一系列傳統美德,提出的針對老年人的保護條例。
大連市老年人保護條例是1988年7月26日大連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於1988年9月27日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由於老年人對社會所做的貢獻,和國家提倡的敬老、愛老、養...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第四條 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個人和組織不 得侵犯。 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 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
第一條 為了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發揚敬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根據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第三條 凡在本省的國家...
大連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大連市老年人保護條例》的決定在2004.02.03由大連市人大常委會頒布。2004年1月6日大連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2004年1月16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現...
第四條國家保護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發展成果的權利。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年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逐步增加對老年事業的投入,...
第二十條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定。贍養協定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定的履行。第二十一條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老年人是指60周歲以上的公民。第三條 每年農曆九月初九為本市敬老日。第四條 保護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發展成果的權利。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第...
第二十一條 對農村獨生子女戶或者雙女戶的老年夫婦,由人口和計畫生育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格確認,代理髮放機構定期發放獎勵扶助金。第二十二條 市、縣(區)人民法院對涉老案件應當優先受理,優先審理,優先執行,依法保護老年人合法...
第十七條 本條例由包頭市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第十八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書面說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員:《包頭市老年人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包頭市人民政府提請,經包頭市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老年人是指60周歲以上的公民。第三條 老年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老年人。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齡...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老年人,是指60周歲以上的公民;高齡老人,是指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第三條 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毆打或者遺棄老年人。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視老年人...
本條例於1991年8月28日長春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1991年11月19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於1991年12月9日公告公布施行。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寧夏回族自治區老年人保護條例,1990年9月1日發布的條例。為了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發揚尊老、愛老、養老的優良傳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自治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引言 (1990年9月1日寧夏回族...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老年人的家庭贍養與扶養、社會保障、社會服務、社會優待、宜居環境、參與社會發展等權益保障,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老年人是指60周歲以上的公民。第三條老年人享有的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老年人...
第七十二條本條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1990年10月26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福建省老年人保護條例》同時廢止。草案說明 各位代表:我受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的委託,現對《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二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領導本行政區域內保護老年人的工作,並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相應的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保護工作。第二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勞動、人事、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都應當做好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保障...
第四十一條 本條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1990年5月12日貴州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的《貴州省老年人保護條例》同時廢止。修訂的條例 (2016年11月24日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條例信息 1989年10月28日昆明市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1990年4月27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發揚敬老、愛老、養老、助老的社會主義...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自治州行政區域內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活動。本條例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第三條 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第四條 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老齡事業和老年人權益...
第十九條 禁止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老年人組織和老年人退休前所在工作單位發現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並予以勸阻、制止、調解或者採取臨時庇護等其他措施,保護老年人的人身安全。第三章 ...
上海市老年人保護條例是一項由政府頒布的檔案。【發布單位】80901 【發布文號】【生效日期】1988-10-15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上海市老年人保護條例 (1988年7月21日上海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老年人權益保障以及相關工作。本條例所稱老年人是指六十周歲以上的公民。第三條 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老年人依法享有從贍養人獲得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