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93號)和《中共大足縣委大足縣人民政府關於大足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足委發〔2009〕46號),設立大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級別:縣政府工作部門
  • 內設機構:7
  • 職能:負責全縣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簡介,調整,職責,機構,編制,

簡介

調整

(一)劃入原縣發展改革和經濟委員會、縣物價局職責。
(二)取消已由國家和市、縣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負責全縣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綜合協調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及各專項建設規劃與區域規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發展速度等目標和政策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預測、監測和發展趨勢分析。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及時提出巨觀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西部大開發總體規劃,承擔縣西部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五)承擔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負責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組織編制重大項目投融資規劃。研究提出年度重點建設項目名單及資金平衡計畫。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建設項目,限額以上技術改造項目,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以及審批或轉報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協調和綜合監管全縣招投標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研究對內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召集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的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協調街鎮處理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負責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巨觀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規劃。
(七)研究能源發展的重大戰略、能源節約和新能源開發問題。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能源投資項目,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促進區域能源戰略合作。
(八)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實施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現代物流業和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現代物流業和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以及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計畫、政策,並協調實施。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參與國防動員工作,具體承辦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和市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規定。
(十三)負責管理人民生活必需品、自然壟斷經營商品、重要的公用事業、重要的公益性服務等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研究制定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作價原則和作價方法。協調、管理、引導已放開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負責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建立健全並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收費許可證收費年度審驗制度和收費許可證收費統計報告制度。
(十四)負責全縣市場價格監測體系和價格信息網路建設工作,加強對重要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監測,跟蹤反饋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反映,做好價格預測預警。研究市場價格變動對本縣價格的影響度並提出政策建議。發布價格信息,引導經營者價格行為。
(十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行為。負責本縣反價格壟斷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商品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推進價格誠信建設。負責建立和完善價格監督網路,受理價格舉報投訴,協調解決價格、收費矛盾糾紛。組織、指導社會監督、輿論監督。
(十六)負責縣管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制定和管理過程中的定價成本的監審及調查工作。負責全縣重要的農副產品、工業品、公用事業、房地產等的價格、成本和流通費用的調查工作。負責價格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涉案物品的價格認證工作。指導價格評估、鑑證工作。指導價格諮詢、服務等價格事務工作。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大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7個內設機構:辦公室、行政審批科(投資科,掛大足縣重點項目管理辦公室、大足縣重點項目稽查辦公室牌子)、綜合規劃科、農經科(大足縣西部開發管理辦公室)、工貿科(大足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招投標科(大足縣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價格收費管理科(成本監審科)。

編制

大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編制為2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0名,紀檢組長按縣委有關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為4名。
(一)能源管理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能源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按規定許可權審核能源建設項目,協調實施能源重大工程。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全縣天然氣、電力的行業管理,監測能源運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批相關能源和節能技術改造項目。
(二)縣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辦公室、縣價格認證中心和縣物價檢查所由大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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