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膳食纖維粉

大豆膳食纖維粉

《大豆膳食纖維粉》(GB/T 22494-2008)是2009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糧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大豆膳食纖維粉》(GB/T 22494-2008)規定了大豆膳食纖維粉的術語和定義、質量要求和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籤標識以及包裝、儲存和運輸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商品大豆膳食纖維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豆膳食纖維粉
  • 外文名:Soy dietary fiber powder
  • 標準號:GB/T 22494-2008
  • 發布日期:2008-11-04
  • 實施日期:2009-01-01
  • 標準類別:產品
  • 中國標準分類號:X11
  • 國際標準分類號:67.060
  • 歸口單位:全國糧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糧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05年12月15日,國家標準計畫《大豆膳食纖維粉》(20050653-T-44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糧食局提出,TC270(全國糧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 起草階段
  1. 成立標準起草工作組,確定標準制修訂方案和工作計畫,並查閱收集國內外相關標準及技術資料。
  2. 廣泛徵求了相關行業和部門的意見。2007年上半年,編制組先後多家大豆膳食纖維的生產企業、科研院所進行交流和研討。
  3. 對《大豆膳食纖維》標準的範圍、術語和定義、質量要求的內容、標籤、包裝、儲存和運輸等方面,進行了充分的討論,經過交流基本同意標準制訂方案。
  4. 對大豆膳食纖維樣品進行分析。
  5. 隨後,標準起草組在多次與行業專家的溝通,聽取專家建議,並吸納大豆膳食纖維生產企業參與標準的起草。在借鑑世界標準內容和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相關植物油產品標準內容的基礎上,形成了標準的《徵求意見稿》。
  6. 傳送《徵求意見稿》的單位數10個,收到“徵求意見稿”後8回函並有建議或意見的單位數8個,沒有回函的單位數2個。其中也國家糧食局在網站主頁公開向社會徵求的意見。編制單位認真研究了專家提出的各種意見,並將意見處理的情況進行了說明和匯總,根據採納的意見進行修改,最後形成《送審稿》。
  7. 根據反饋意見對該標準的《徵求意見稿》進行修改,形成該標準的《送審稿》,同時對編制說明進行修改和補充。報送國家糧食局標準管理辦公室,並在網上徵詢社會各界的建議和意見。
  • 發布實施
2008年11月4日,國家標準《大豆膳食纖維粉》(GB/T 22494-2008)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09年1月1日,國家標準《大豆膳食纖維粉》(GB/T 22494-2008)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大豆膳食纖維粉》(GB/T 22494-2008)是按照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0)及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2部分:標準中規範性技術要素內容的確定方法》(GB/T 1.2-2002)的要求進行。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武漢工業學院華中農業大學
主要起草人:劉良忠、潘思軼、何東平、張世宏。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質量要求和衛生要求
2
5檢驗方法
2
6檢驗規則
3
7標籤標識
3
8包裝、儲存和運輸
3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大豆膳食纖維粉》(GB/T 22494-2008)規定了大豆膳食纖維粉的術語和定義、質量要求和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籤標識以及包裝、儲存和運輸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商品大豆膳食纖維粉。

引用檔案

GB/T 4789.2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菌落總數測定
GB/T 4789.3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大腸菌群測定
GB/T 478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沙門氏菌檢驗
GB/T 4789.5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志賀氏菌檢驗
GB/T 4789.10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金黃色葡萄球菌檢驗
GB/T 4789.15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黴菌和酵母計數
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T 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測定
GB/T 5009.11 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T 5009.88 食物中不溶性膳食纖維的測定
GB 7718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GB/T 17109 糧食銷售包裝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1. 首先應在實施前保證文本的充足供應,讓每個使用者都能及時得到文本。這是保證新標準貫徹實施的基礎。
  2. 該標準發布後、實施前應將信息在媒體上廣為宣傳。尤其在大豆膳食纖維的產區和主要消費區,更要加大宣傳力度。
  3. 該次制訂,不僅與大豆膳食纖維生產廠家有關,而且與每個大豆膳食纖維消費者有關。對於使用過程中容易出現的疑問,要在媒體上撰文事先予以解釋。
  4. 要分別標準的不同使用對象,消費者、生產廠家、質量監管部門等,有側重點地進行培訓、宣傳。
  5. 建議質量監督部門加強對強制性指標的監測。

意義價值

《大豆膳食纖維粉》(GB/T 22494-2008)有利於規範中國國內大豆膳食纖維商品市場;有利於促進大豆膳食纖維這一商品的發展和進步;有利於促進與國際間同類商品質量的接軌和貿易;對保護國家、老百姓和生產經營廠商的利益將會產生重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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