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印發大荔縣教育系統開展“法律進學校”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大荔縣關於印發大荔縣教育系統開展“法律進學校”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是大荔縣教育局於2007年9月25日印發的檔案。

荔教安發(2007)16號
大荔縣教育局
關於印發《大荔縣教育系統開展“法律進學校”活動實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中心國小、初級中學、直屬各單位:
為了深入貫徹縣委、縣政府轉發的《縣委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司法局〈關於在全縣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縣第五個五年規劃〉》,根據中宣部、法務部、全國普法辦《關於開展“法律六進”活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教育系統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我縣教育系統開展法律進學校的實施方案。請各學校認真組織學習,並根據各校實際制定實施方案。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大荔縣教育系統
開展“法律進學校”活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縣委、縣政府《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縣進程的第五個五年規劃》,推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貼近學校、貼近教職工、貼近學生,決定在全縣教育系統廣泛開展“法律進學校”活動。通過開展形式多樣、師生員工喜聞樂見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法律意識,提高師生學法、守法、用法水平。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和《大荔縣教育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的目標任務,落實“五五”普法規劃;以“弘揚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識,共建和諧社會”為主題,大力開展“法律進學校”活動,教育教育系統幹部職工自覺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進一步增強教職工憲法和法律意識;引導學校廣大師生員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進一步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努力維護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穩定大局,為大荔縣率先突破發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工作目標:培養青少年學生創新意識、實踐能力和社會責任感,深入紮實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制實踐,進一步增強全縣教育系統幹部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與水平;進一步增強各類教育機構依法治理的自覺性,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進一步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法律意識,提高青少年法律常識的水平,提高師生學法、守法、用法水平。
二、工作任務和活動內容
(一)加強各級各類學校管理人員特別是校長的法制宣傳教育。要努力促使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管理人員尤其是學校校長牢固樹立依法辦學、依法治校的觀念,提高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與水平,切實維護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各學校要把法制教育作為中國小校長培訓和任職的必修內容。對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等重要法律,要在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和管理人員中,力爭做到全員培訓。要把學校依法治校的情況作為評估學校辦學水平和實施素質教育情況的重要指標。
(二)加強中國小學校教職工的法制宣傳教育。要將法制教育列入教師培訓、考核的重要內容,結合師德建設和育人實踐,組織教職工學習基本的法律原則和各種必要的法律規範,以及教育專業法律知識,著力提高指導學生學習法律、培養學生法治觀念的意識與水平,促進廣大教職工始終堅持社會主義教育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嚴格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愛崗敬業,教書育人。
(三)加強青少年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青少年學生是教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要在總結以往法制教育經驗的基礎上,按照“法律進學校”活動的要求,以創建“依法治校示範校”活動為載體,全面提高青少年學生的法治觀念、法律素質和公民意識。
第一,青少年學生的法制教育要突出憲法教育,學習憲法知識,掌握憲法原則,養成尊重憲法的意識和觀念,以培育民主法制觀念、愛國意識和國家安全意識;要著重提高青少年學生的公民意識和法律素質,養成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自覺用法律規範行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辦事的精神。要結合學生的特點和需要,使學生了解有關的教育法律、法規等基本知識和學生管理制度;要認真組織學習刑法、治安處罰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減少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學習有關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和保障人身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與自我預防能力。
第二、有針對性地對青少年學生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對國小學生應重點開展法律啟蒙和法律常識教育,培養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國中生應當初步掌握常用的法律知識,樹立守法觀念;高中生應當具備比較牢固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職業學校要加強對學生有關職業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同時要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加強對特殊青少年群體的教育、管理和服務。
第三、堅持發揮學校課堂主渠道作用,繼續全面落實學校法制教育的計畫、教材、師資和課時的“四落實”,使法制教育成學生的必修課,作為各級各類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要確保中國小每周安排法制教育課不少於1課時,每學期不少於15課時,學校新學期開學第一節課要上法制教育課。各學校除落實課堂課時外,還應在班會活動、團隊活動、綜合實踐活動中安排一定的課時進行法制教育。
第四,要大力加強中國小法制教育教師的培養和培訓,把法制課師資培訓納入到教師統一培訓中,不斷提高教學水平。要切實把工作能力強、思想素質好、工作熱情高、關心愛護學生的優秀教師吸收進班主任隊伍和學校團隊機構,充分發揮他們在學校法制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同時,各學校要進一步完善中國小法制副校長制度,在“五五”普法期間,實現100%的中國小校配備兼職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
第五,要建立和完善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法制教育網路。要通過建立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和設立家長接待日等形式,密切學校與家庭的聯繫,充分發揮學生家長在法制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認真整治校園周邊網咖、遊戲廳、歌舞廳、酒吧等娛樂場所和違法經營的商業攤點,淨化校園環境,營造有利於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同時,依託法院、檢察院、勞教所等機構,創建一批各種類型的法制教育基地,積極開闢第二課堂。建立以學校教育為中心,親職教育為基點,社會教育為依託的“三位一體”中國小法制教育工作網路。
三、時間安排及活動要求
(一)“法律進學校”活動為期5年。2007年4月起,各學校要結合實際,全面部署開展“法律進學校”活動。各學校要制定相應的“法律進學校”活動實施方案,並認真組織落實。各學校開展“法律進學校”活動情況,於每年12月10日前報縣教育局安教股,年底,縣局安教股將組織檢查考評,並將考評情況在全縣通報。
(二)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法律進學校”活動,結合實際,大膽探索,積極實踐,創造性開展工作。要堅持求真務實,注重實效,採取量化目標考核,使“法律進學校”活動成為“五五”普法期間引導和促進廣大師生員工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的重要載體。
(三)縣教育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法律進學校”活動的指導協調,落實好各項保障措施。不斷總結、推廣“法律進學校”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和好典型,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確保“五五”普法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
(四)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媒體,及時宣傳“法律進學校”活動的進展情況和典型經驗,吸引更多的學校、機關、單位、企業、社區和民眾參與到“法律進學校”活動中來,創造有利於“法律進學校”活動不斷深入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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