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教育局關於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通知

《大荔縣教育局關於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通知》是大荔縣教育局於2007年10月21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教育局關於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大荔縣教育局
荔教發(2007)39號
大荔縣教育局
關於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國小、初級中學、直屬單位、民辦學校: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省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及實施意見精神,根據荔城計育發[2007]04號《關於進一步加強機關單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通知》,現就加強我系統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領導,明確管理職責。
人口問題始終是制約我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是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因素。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和穩定現行生育政策不動搖,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不動搖,穩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機構、隊伍不動搖,不斷創新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體制機制、手段和方法不動搖是新時期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基本方針。為此,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統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張有奎,副組長吳捍民,成員有李岳峰、張紅社。
各學校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加強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各學校校長是本校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形成“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工作機制。要明確一名計生專乾,負責本校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服務、統計等各項工作。
二、依法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建立規範的日常工作制度。
各學校要定期開展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活動。教育全體教職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要嚴肅查處違紀違法生育行為,切實保障教職工生育的合法權益。各學校單位計生幹部負責做好本單位幹部職工(含臨時職工)的婚育、生育、節育情況,及時調查摸底,建立健全各類基礎檔案,做好人口統計,落實人口出生,並按時、按要求向學校領導和教育局匯報工作。在辦理二胎申報、《一胎服務證》、《獨生子女光榮證》等時,要嚴格按照程式由各校計生專乾登記、核實,校長簽字確認,學校統計匯總上報教育局統一辦理。各單位要保證每年兩次“三查”工作,並將“三查”結果及“三查”分析及時報教育局。
三、進一步完善人口與計畫生育利益導向體制,積極落實計畫生育各項優惠政策
教育局要建立和完善農村獨女戶和雙女戶,女孩考取普通高中、參加職業培訓、優先享受各項助學、獎勵、補助等優惠政策。各學校要積極兌現教職工獨生子女保健費,並積極為教職工獨生子女健康成長創造條件。
四、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各學校嚴格執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嚴厲查處幹部和教職工違法生育行為,凡是已經違法生育的,必須按照有關法規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處理到位。凡是非法生育(含非法收養),徇私舞弊得到計畫生育有關計明等嚴重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行為,沒有處理或處理不到位的,不得提升職務或晉級,不得評為先進個人。
教育局要把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作為各學校及校長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實行計畫生育工作一票否決制度。凡年內出現違法生育行為的學校,當年不得評為先進單位,校長不得評為先進個人,並對校長、主管人員實行戒免談話。凡計畫生育工作被縣級以上黃牌警告,影響全局工作,校長、主管人員就地免職,當事人按有關法規處理。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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