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印發在全縣教育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大荔縣關於印發在全縣教育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的通知》是大荔縣教育局於2006年12月20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關於印發在全縣教育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 發布單位:大荔縣教育局
荔教發(2006)238 號
關於印發《在全縣教育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各中國小校、初級中學、直屬單位:
現將《關於在全縣教育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的通知[荔教發(2006)238號]印發你們,要求各學校按照檔案要求制定學校的“五五”普法規劃,並交縣局安教股。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大荔縣教育局
關於在全縣教育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
第五個五年規劃
為了貫徹落實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廣泛深入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全面提高廣大教育工作者和學生的法律素質,根據縣委、縣政府《轉發縣委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司法局<關於在全縣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縣進程第五個五年規劃>的通知》(荔發〔2006〕67號)和市教育局《關於在全市教育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結合全縣教育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與主要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縣經濟發展和教育 “十一五”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按照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要求,堅持法制教育與法制實踐相結合,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大力推進依法治理工作,為構建和諧平安大荔,為教育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目標與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
緊密結合國家民主法制建設的進程,通過深入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全面提高廣大幹部、教師和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進一步增強教育行政部門公務員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增強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自覺性。到2010年,95%以上的學校達到依法治理標準,35%以上的學校達到或基本達到“依法治理”示範校標準,100%的幹部和學生接受普法教育,形成知法、守法、依法規範行為的社會氛圍。
(二)主要任務
1、突出重點,深入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制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廣大幹部和學生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
深入學習宣傳憲法。進一步學習憲法知識,提高各類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和廣大教師的憲法意識,牢固樹立憲法的權威;進一步宣傳黨和國家關於民主法制建設的理論、方針、政策,促進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進一步宣傳國家基本法制制度,培養民主法制觀念,愛國意識和國家安全意識。
深入學習宣傳教育及教育相關的法律法規。圍繞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目標,加強對教育法、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教師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教育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宣傳教育,切實提高教育管理水平;要大力加強教育法律法規特別是新頒布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廣泛宣傳黨和國家有關教育方面的方針、政策,引導全社會重視教育、關心教育、支持教育,營造良好的教育發展氛圍。
深入學習宣傳經濟社會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圍繞“共建和諧社會,建設法制大荔”的主題,大力加強人口、資源、環境、安全、科技、教育、公共衛生、權益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宣傳教育,深入開展“八榮八恥”為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和“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的法律道德宣傳教育,以學習宣傳憲法為核心,深入學習宣傳國家的基本法律制度;進一步學習宣傳與經濟社會發展、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公平正義的相關法律法規;廣泛開展以“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強化道德意識,遵紀守法意識,權利義務意識,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意識,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自主創新型社會建設、促進經濟和社會事業全面進步。 2、創新形式,大力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和陣地建設,不斷提高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實效。
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設。加強單位和學校法制機構建設同時,進一步強化四支隊伍(法制宣講員、法律宣傳員、法制副校長、法制課教師)的建設與培養,推動法制宣傳教育隊伍的制度化,經常化,逐步形成完整的法制宣傳教育師資體系和骨幹體系。
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陣地建設。進一步發揮中國小校課堂法制宣傳教育陣地作用,積極開闢課外活動渠道,利用宣傳櫥窗、宣傳長廊、宣傳板報、宣傳影片、校園廣播、教育網路、知識競賽、模擬法庭、法律諮詢服務等教育陣地和服務陣地,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拓寬法制教育宣傳的深度和廣度。
集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做好“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教育活動,突出抓好“一項檢查、兩項活動、四個落實”即:每年組織一次法制宣傳教育年度檢查,每年舉辦一次法制宣傳教育板報展評,每年開一次優質法制課,每年舉辦一次法律知識競賽,推進學校法制教育計畫、教材、課時、師資的“四落實”。通過集中開展的主題活動引導學校切實抓好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營造學法的良好氛圍。
3、普治並舉,穩步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進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法治化水平。
推進依法行政。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圍繞“建設高效責任政府,塑造誠信創業大荔”的目標,轉變管理職能、健全管理制度,嚴格執法程式,強化執法監督;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積極探索建立行政執法考核評議制、初步建立起科學、高效的行政決策和行政管理體系,提高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推進依法治教。按照教育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教育發展的要求,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加快教育管理體制的改革和管理機制的完善,推進教務公開、政務公開、事務公開,尊重廣大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確保教育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落到實處,確保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得到全面落實。
推進依法治校。加強對學校辦學工作的指導和辦學行為的規範管理,特別是要加強對人民民眾反映比較強烈的招生收費等熱點問題的管理力度,注重運用法律手段處理學生安全事故和各種矛盾糾紛,依法保障學校、教職工、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和教育部《關於加強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見》精神,在全縣積極推進依法治校工作,繼續開展“兩法”示範校、“依法治校”示範校和“平安校園”的創建和評選活動。努力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實現學校管理與運行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形成教育部門依法行政、學校依法自主辦學,自覺接受監督的格局。
三、對象與要求
全縣教育系統普法的對象是:教育行政人員,各級各類學校的廣大師生員工,重點是教育行政領導幹部、執法人員、學校校長、教師和學生。
(一)加強領導幹部的法制宣傳教育。
教育行政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用法,要建立學法用法制度,定期舉辦法制講座和培訓,開展重大決策前的法律諮詢,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規範決策、管理和服務行為。要結合普法宣傳教育,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許可制度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健全行政申訴、行政複議制度。
(二)加強對教職員工的法制宣傳教育。
教職員工應突出加強憲法教育、行為準則教育,權利義務教育,職業道德教育,特別要加強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提高廣大教職員工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學校(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教職員工法制宣傳教育的組織和管理,科學制定規劃和年度計畫,建立健全教職工學法用法各項制度,引導教職工自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法各項制度,引導教職工自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教師培訓要把教職工的法制學習納入培訓內一容,推動教職工法制宣傳教育落到實處,要進一步完善學校、單位教職工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制度,每年要進行必要的法律知識考試,並把考試考核情況作為評價教職工年度工作的重要肉容。
教育局把學校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情況作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內容,把學校依法治校的情況作為評估辦學水平和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指標;要將法制教育列入教師培訓、進修和職稱評定的重要內容。要加強中國小法制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採取有效措施培養、培訓專任教師。2008年以前,全縣中國小都必須配備有法制課兼職教師。
(三)加強青少年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
要根據不同年齡階段學生的生理、心理特點和接受能力,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教育。對中小學生要注重進行法律啟蒙和法律常識的教育,培養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養成守法習慣。
學校法制教育要突出憲法教育,使學生了解、掌握黨和國家關於民主法制建設的理論、方針和政策,培養民主法制觀念、公民意識、愛國意識和國家安全統一意識。要結合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和諧社會的需要,使學生了解、掌握基本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識;了解人口資源、環境和公共衛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自覺參與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建立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制觀念,培養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觀念;了解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護和預防犯罪的法律規定,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預防犯罪。
各級各類學校都要開設法制教育課,並要做到計畫、教材、課時和師資“四落實”。要逐步建立學校法制教育課程體系,要逐步將法制教育的內容列入中國小考試的範疇。
要積極開闢法制教育第二課堂,舉辦和開展法律知識競賽、演講、模擬法庭、校園法制園地等形式的法制教育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各種教育資源,開展豐富多彩、寓教於樂、參與性強的校外法制教育實踐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等新聞媒體,引導青少年學生學法用法活動的健康開展;要建立和完善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法制教育網路,幫助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
(四)完善中國小法制副校長制度,大力開展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活動
要進一步明確法制副校長工作職責,建立法制副校長培訓和考核制度。“五五”普法期間創建市級依法治校示範校5所,市級“兩法”示範校30所,縣級“平安校園”60所,並要建立和完善“兩法”示範校和“平安校園”的評估標準,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作法。
四、工作步驟和安排
全縣教育系統“五五”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從2006年開始實施,到2010年結束,共分三個階段:
宣傳發動階段:2006年9月至1 2月。各學校根據本規劃,制定本學校“五五”普法規劃,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各學校根據縣教育局“五五”普法規劃報縣教育局備案;
組織實施階段:2006年至2 0 1 0年。依據本規劃制定具具體計畫,突出年度工作重點,採取相應措施認真組織實施。做到部署及時,措施有效、指導有力、督促到位,確保“五五”普法規劃全面落實。
檢查驗收階段2010年。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制定驗收標準進行全面總結驗收。
五、組織領導和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五五”普法是一次全員性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各學校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加強領導,要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集中精力具體抓,確保“五五”普法目標的實現。
(二)健全工作機構,明確工作責任。
教育系統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各學校依法治理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成立“一把手’’任組長的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協調和督查“五五”普法的安排部署和落實工作。
(三)完善獎懲和激勵機制。
進一步完善檢查評估考核體系和監督激勵機制,將普法工作檢查、評估、獎勵納入規範化管理軌道,實行一年一考評、五年一總評,每年組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檢查評比,評選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並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落實差或未達標的學校(單位),視情節實行“一票否決”、“限期整改”、“黃牌警告”,以確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質量和實際效果。
(四)加強工作協調與配合
各學校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及周邊環境治理工作,為學生學習、生活創造一個和諧安全、健康的良好環境;還要主動與司法、公安、綜合治理機構、共青團組織和普法主管部門加強溝通,建立協調機制,充分利用和發揮各方面的資源和優勢,共同做好學校法制教育工作。
(五)落實法制宣傳教育經費。
各學校要根據有關規定列支“五五”法制宣傳教育專項經費。
主要用於法制宣傳教育的組織、實施和獎勵,各學校應緊緊圍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規劃目標的實施,採取列支專項經費或;採用“實報實銷”的形式,安排必要的保障經費,確保本單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正常開展,推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實.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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