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教育局轉發教育報“提高安全意識避免溺水事故”的通知

各中心校、各初級中學、各直屬單位:
現將6月14日《中國教育報》刊登的《提高安全意識、避免溺水事故》一文轉發你們,請按照教育部要求,認真貫徹落實。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提高安全意識 避免溺水事故
本報訊(記者 焦新)暑假降到,南方各地陸續進入汛期,同時也是溺水事故易發期,新疆、安徽、四川、內蒙古等地連續發生六起中小學生溺水身亡事故,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出通報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切實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家長的監護人責任意識,堅決避免中小學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導致的溺水身亡。
通報強調,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地中國小校要立即開展一次預防溺水和暑期游泳安全的專題教育,要充分利用校園廣播、校報、班會和宣傳櫥窗,對學生進行游泳常識和安全知識的教育,切實提高每一名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堅決避免中小學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導致的溺水身亡。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加強與家長的聯繫,通過印發《告家長書》、家庭訪視、家長會等多種形式,切實增強家長的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協調有關部門檢查河流和水塘邊警示標牌和安全設施是否完好、欄桿是否結實,落實江河湖泊、水庫池塘等水域安全巡遊責任區制度,發現青少年學生在水邊有異常情況時,要及時勸阻和制止,發現險情時要及時施救。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接到通報後要立即傳達到每一個學生、教師和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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