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信訪股),行政審批股,醫政股(獻血辦),公共衛生股,中醫股,計財股,政工股,機關黨委,人員編制,其他事項,地理位置,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達州市委辦公室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大竹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達市委辦發〔2010〕51號)和《中共大竹縣委 大竹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大竹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竹委發〔2010〕12號),設立大竹縣衛生局(簡稱縣衛生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職責
(二)劃入職責
將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入縣衛生局。
(三)劃出職責
1.將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縣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將原縣衛生局負責的工礦商貿企業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管職責劃入縣
安監局。
(四)增加職責
增加貫徹落實國家
食品安全標準、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職責。
(五)加強職責
1.加強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管理的職責。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2.加強對藥品、醫用器械採購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3.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縣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政策,貫徹國家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擬訂我縣衛生系統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藥物政策,制定我縣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具體措施,並對藥品、醫用器械採購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三)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統一發布全縣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組織縣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擬訂並實施我縣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擬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婦幼保健、社區衛生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全縣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實施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及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貫徹國家、省、市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貫徹預防為主方針,指導全民健康教育。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全縣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貫徹國家、省、市促進中醫藥、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起草我縣實施意見,擬訂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促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
(十)指導並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貫徹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實施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許可制度,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監督縣域內采供血行為及臨床用血質量。
(十二)組織擬訂全縣醫療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醫療衛生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套用,組織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參與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管理。
(十三)承擔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縣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縣狂犬病防治指揮部、縣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四)承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擴權強縣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07〕58號)檔案中相關職能職責。
(十五)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信訪股)
負責綜合性政策調研,組織起草全縣衛生工作規範性檔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報批工作;擬訂機關工作制度並督促實施;負責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衛生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信息發布、政務公開、資產管理、機要、保密、檔案、史志編撰、普法教育和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和事業單位的績效管理;負責重大衛生政策、重要政務工作和領導批示辦理事項的督促檢查;負責安排和組織重要會議,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貫徹執行信訪工作方針、政策,接待民眾來信來訪,受理信訪案件,承辦本部門的信訪具體工作。
行政審批股
承辦本部門行政審批的具體工作,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正確履行行政審批職能,協助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管理本部門服務視窗的工作和工作人員。
醫政股(獻血辦)
擬訂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城市醫療支援農村衛生工作,協助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的緊急醫療救援;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和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監督和評價;實施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組織協調徵兵體檢工作;指導醫療機構分級管理、等級評審工作,指導處置醫療糾紛事件;負責醫療廣告的監管;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制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指導醫療衛生方面的技術成果推廣和科學普及,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幹部保健工作;負責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無償獻血工作;組織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開展學、協會工作。
公共衛生股
組織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民眾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防治規劃、政策、規範、標準和干預措施;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依法對婦幼保健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承擔食品安全信息、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和重大婦幼衛生信息管理;組織開展農村衛生、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技術培訓、績效考核的綜合管理等工作,指導全縣衛生應急工作。
中醫股
貫徹執行國家中醫工作方針、法規、政策,制定全縣中醫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總結推廣中醫工作的經驗;審查中醫人員從業資格和中醫醫療機構的執業許可證,組織對中醫研究成果的評審鑑定及推廣套用,負責中醫醫院分級管理工作規劃、指導與評審,組織實施創建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工作。
計財股
制定衛生資源配置、衛生經濟政策、衛生服務收費政策及相關的管理辦法,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配置;指導衛生財務和審計工作,負責衛生統計工作;負責衛生事業經費和醫療衛生基礎設施項目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醫療服務價格;負責編制縣級衛生財務預算、決算,管理直屬單位財務、基建和國有資產;協調管理衛生扶貧項目建設;負責藥械集中採購管理及實施,對醫療機構藥品、醫用器械採購活動和基本藥物使用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審計監督衛生事業項目專項資金,負責醫療衛生單位領導的任期責任審計工作。
政工股
制訂和組織實施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醫療衛生單位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衛生系統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和表彰,承辦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試評審的具體工作;負責局機關和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其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縣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中層幹部正職7名,中層幹部副職1名。
紀檢組長、機關黨委書記按縣委規定配備。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2名。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縣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質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縣工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的監督管理;質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工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衛生局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職業衛生
監管的職責分工。衛生局負責組織實施職業衛生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職業衛生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組織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安全監管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衛生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