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大竹縣2014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是大竹縣縣人民政府2014年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大竹縣2014年狂犬病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時間:2014年
- 地區:大竹縣
- 相關工作:狂犬病防制
實施背景,工作目標,主要任務,進度安排,工作要求,高度重視,保持警鐘長鳴。,常態宣傳,增強安全意識。,注重協作,形成聯防合力。,強化督導,落實工作責任。,
實施背景
工作目標
(一)力爭全年無狂犬病疫情發生。
(二)城(鎮)準養犬只免疫率達98%以上,農村犬只免疫率不低於95%,同時做好免疫登記和發證工作。
(三)農村、場鎮由村(居)委會初審登記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發證(準養證),審批辦證率達95%以上;縣城區由竹陽鎮和社區初審登記,統一報公安部門審批發證,審批發證率達98%以上。
(四)合法犬只拴(圈)養率達100%,拴養犬只繩鏈不得超過3米。嚴禁犬只敞放,違規犬只捕殺率達100%。
(五)就醫暴露者傷口規範處理率達100%,全程預防免疫接種率達100%。
(六)核心知識知曉率,學生達100%,民眾達90%以上。
主要任務
(一)縣人民政府與狂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鄉鎮簽定責任書。縣狂防辦每季度召開一次協調會,定期分析狂犬病防控形勢,落實犬只“管、免、滅、測”等措施;
(二)各鄉鎮和縣級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狂犬病防制工作的組織領導,安排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狂犬病防制工作。將狂防工作任務層層分解落實,並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各鄉鎮要與養犬戶簽定養犬承諾書,並對村民養犬情況進行張貼公示,接受民眾監督;
(三)竹北鄉雙馬村,城西鄉黃荊村,黃家鄉建泉村,竹陽鎮西城社區,雙溪鄉炬光村,中和鄉清涼村、環山村,周家鎮街道社區、龍頭村、龍虎村、西河村、雙魚村、安城村、柳洲村、寶石村、月岩村、太平寨村、高峰寨村、新勝村禁止養犬。新發生狂犬病疫情的鄉鎮,必須在疫情發生一個月之內完成疫點3公里範圍內所有犬只捕殺工作,三年內禁止養犬;
(四)各地要迅速組織開展春季狂犬病防制的宣傳發動、摸底登記和集中審批、辦證、免疫、捕殺等工作。認真開展好秋季和重大節假日的違規犬只集中捕殺行動及其它防制工作;
(五)縣畜牧食品局完成2014年市上下達的犬只帶毒檢測任務;
(六)縣衛生局選擇2—5個醫療機構建設規範化犬傷處置門診;
(七)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個體診所狂犬病防制知識培訓率達100%。各地中國小校狂防知識健康教育授課面達100%;
(八)一旦發生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例及一犬傷多人事件,各鄉鎮、各部門務必在2小時內電話報告縣狂防辦,不得漏報、瞞報、遲報;
(九)各鄉鎮要定期進行工作自查和總結,分別於4月20日、8月20日、12月20日前向縣狂防辦報送前階段
工作情況(報表和評分標準參照2013年執行),及時報告率達100%。
進度安排
(一)2月10日—2月28日,開展犬只摸底調查和登記建檔。做到底數清楚、數據準確、表冊統一、項目齊全、填寫完整。
(二)3月1日—4月15日開展犬只免疫注射、掛牌、發證工作,各鄉鎮與養犬戶簽訂養犬承諾書備查。
(三)4月16日—5月31日,各鄉鎮開展查漏補缺、完善資料和歸檔備查。
(四)縣狂防辦對各鄉鎮狂防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和評比,並督促做好迎接省、市檢查考核准備工作。
(五)各鄉鎮要加強犬只日常化管理,在春秋兩季集中開展違規犬只捕殺工作,並適時捕殺違章犬、野犬、流浪犬、狂犬和疑似狂犬,確保轄區內無流浪、敞放犬,防止狂犬病毒在動物間傳播蔓延,減少犬只傷人(畜),消除疫情發生隱患。
工作要求
高度重視,保持警鐘長鳴。
各鄉鎮和縣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防控工作的嚴峻性、長期性、艱巨性,堅決克服畏難、麻痹思想,以對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健全和完善“政府組織、部門配合、民眾參與、齊抓共管”的狂防工作機制,做到組織有力、機構健全、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常態宣傳,增強安全意識。
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在春防、秋防前期和9月28日“世界狂犬病日”期間,廣泛開展狂犬病防制知識宣傳活動,切實增強依法養犬和科學防病意識,提高支持、參與狂防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為狂防工作開展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宣傳形式包括:縣狂防辦統一印製狂防知識宣傳活頁,由各鄉鎮到縣狂防辦領取後發放給民眾;縣電視台開展狂防工作專題宣傳報導4期以上;各鄉鎮在場鎮、公路沿線和村社張貼宣傳標語;各鄉鎮、衛生院、學校製作狂防宣傳專欄;各級各類學校開設狂防健康教育課。
注重協作,形成聯防合力。
各鄉鎮和縣級各部門要在縣狂防指揮部的統一組織下,密切配合,履職盡責。縣狂防辦要定期組織召開聯繫會議,研究解決狂防工作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暢通信息渠道,形成“分級負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確保狂犬病防制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強化督導,落實工作責任。
縣委、縣政府繼續將狂防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將不定期對各鄉鎮各部門狂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對措施不落實,工作開展不力,未按時完成目標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並責令主要負責人作出書面檢討;對工作嚴重失職、造成狂犬病疫情發生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