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大方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大方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是大方縣政府領導的行政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方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 辦公地址:大方縣奢香大道中段奢香公園旁 
  • 性質:政府機關單位
  • 行政級別:縣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第一條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畢節市及所轄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大方縣委、大方縣人民政府關於大方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檔案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大方縣文體廣電旅遊局(以下簡稱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縣文體廣電旅遊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體廣電旅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定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工作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加強廣播電視陣地建設,把握正確的輿論和創作導向;推動多元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工作公共服務體制機制改革。
(二)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規劃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三)指導全縣文體廣電旅領域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行業進行監管,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推進文體廣電旅領域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體廣電旅領域市場。
(四)負責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五)開展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工作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等工作,組織大型文化、體育、旅遊對外交流活動;推動地方文化和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
(六)組織、指導開展全縣重大文化活動,指導文化設施建設;組織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域旅遊。
(七)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八)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九)統籌推進文體廣電旅遊領域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體廣電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十)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一)依法申報考古發掘、文物保護、文物維修項目;推進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綜合管理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承擔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遺產等項目的相關申報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文物保護與搶救工作;負責管理全縣文物維修工作;負責全縣文化遺產管理、保護、搶救、發掘、鑑定、出境和宣傳工作;負責全縣文物和博物館監督管理,指導文物安全工作;推進文物和博物館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和文物保護科技成果轉化。
(十二)統籌推進全縣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指導優秀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公共服務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扶助老少邊貧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十四)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五)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十六)組織制定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火焰山廣播電視發射台、網路公司等機構廣播電視信號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督管理,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七)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應急救援等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八)統籌推進全縣生態旅遊、紅色旅遊、鄉村文化旅遊發展,推進文體旅遊扶貧開發工作,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多彩貴州公園省”和“中國溫泉省”建設的相關工作。
(十九)完成省文化和旅遊廳、省體育局、省廣播電視局、市委、市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體育局、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責調整情況:
1.將原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局(縣新聞出版局、縣著作權局)新聞出版、電影管理職責劃轉入縣委宣傳部。
2.將縣旅遊產業發展辦公室的職責劃入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3.將原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局所屬的縣廣播電視台承擔職責劃入縣融媒體中心,不再保留縣廣播電視台。
4.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領導分工

楊永松:貴州省大方縣文體廣電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朱清平:貴州省大方縣文體廣電旅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羅錫貴:副局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聯繫電話:0857-5221671)
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綜合協調、調度、督促重要工作推進情況;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和調查研究;負責黨風廉政建設、黨務政務公開、年度目標考核、機關文電、會議、文秘、信息、檔案、保密、安全保衛等相關工作;負責接待、車輛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內務工作,負責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
(二)政工財務股(聯繫電話:0857-5222192)
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職業道德教育和國家規定的法律法規教育。負責機關及局屬各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編制、人才、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聘、人事檔案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系統內幹部職工業務培訓工作,協助局黨組抓好機關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幹部職工隊伍建設;負責開展黨的建設工作,規範基層黨組織政治生活,督促落實各項制度規定,完成上級和黨組交辦的其他基層黨建工作任務。
(三)政策法規股(聯繫電話:0857-5223739)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文體廣電旅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政府規章及行業標準;承擔文體廣電旅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承擔有關政策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依法行政和行政訴訟、複議、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諮詢;對全縣文體廣電旅依法行政工作進行監督;負責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從業人員培訓工作。研究制定全縣文體廣電旅市場的有關政策和制度;負責本行業領域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禁毒、信訪維穩、掃黑除惡、安全應急、消防、重大決策諮詢、合法性審查、法律顧問等相關工作。
負責管理娛樂、演出、文物、出版物、廣播電視、電影、藝術品、藝術培訓、網咖經營場所、體育、旅遊市場等經營活動項目。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實施;受理投訴,維護文體廣電旅市場秩序和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牽頭負責文體廣電旅市場領域網路輿情處置工作,負責轄區內文體廣電旅有關事項的行政審批工作。參與旅遊景區、景點旅遊設施和服務標準的實施工作;參與A級旅遊景區創建、酒店及有關旅遊質量等級、標準化建設評定工作。參與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文體廣電旅市場有關社團(協會)組織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抓好反興奮劑工作。
(四)產業發展股(聯繫電話:18230784512 楊雙(產業股負責人))
研究制定全縣文體廣電旅領域的體制改革和產業發展工作;研究擬訂全縣培育文體廣電旅產業發展政策,統籌推動全縣文體廣電旅產業融合發展。參與全縣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保護相關工作,參與涉旅相關重大項目開發的規劃論證與審核。承擔全縣文體廣電旅統計工作,負責監測分析旅遊經濟運行態勢。負責招商引資、固定資產投資、建立項目庫等工作。
負責擬訂全縣文體廣電旅發展規劃並且組織實施。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村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應急廣播系統、農建體工程、A級旅遊景區、星級酒店、旅遊度假區等文體廣電旅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指導、推進生態旅遊和全域旅遊。負責全縣文體廣電旅發展項目編制、建設及專項資金的申報、使用管理。推動全縣重點文體廣電旅項目建設工作;協調推動文化旅遊扶貧工程和富民工程。統籌文化雲、廣電雲、智慧旅遊雲建設;協調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多彩貴州公園省”和“中國溫泉省”建設的相關工作。
(五)事業管理股(聯繫電話:0857-5222092)
研究制定文體廣電旅公共服務政策、服務標準,指導協調推動全縣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公共數字文化、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博物館、考古、古蹟保護、重大文體廣電旅等社會活動。參與並組織實施文體廣電旅市場和產品開發、市場推廣戰略和年度宣傳推介計畫。承擔全縣文化旅遊形象的市場宣傳推廣工作;承擔文化企業、培訓機構、旅行社、旅行商、新聞媒體的聯絡協調工作。參與制定並實施文化旅遊市場開發的獎勵政策。負責自媒體網路宣傳推廣平台管理;負責文化旅遊宣傳品的製作和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文藝作品創作扶持。指導社會文物和文物安全、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及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的安全播出監管和技術質量監督保障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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