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平壩區文體廣電旅遊局

安順市平壩區文體廣電旅遊局

安順市平壩區文體廣電旅遊局,是安順市平壩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順市平壩區文體廣電旅遊局
  • 隸屬:安順市平壩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責調整,職能轉變,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統籌規劃文化體育廣播電視事業、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廣電、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二)管理重大文化、體育、旅遊活動,指導重點文體廣電設施建設,企業文化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區旅遊。
(三)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統籌推進生態旅遊、鄉村旅遊發展,推進文旅融合、體旅融合,推進文化旅遊扶貧開發工作。統籌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六)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七)統籌全區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承擔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和監督管理等工作。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
(八)統籌全區青少年體育、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指導優秀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推進體育彩票銷售;指導社會體育事業發展。
(九)組織、指導鄉(鎮、街道)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工作和人員技術業務培訓工作。
(十)承擔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電影、出版、文物等市場的行政執法工作,維護市場秩序。指導市場發展,對行業市場經營進行監管,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
(十一)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對外交流活動,推動地方文化走出去。
(十二)擬訂文物和文化館、圖書館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考古、文化館和圖書館工作,推進文物、文化館和圖書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文物、文化館和圖書館監督管理。推進文物、文化館和圖書館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和文物保護科技成果轉化。
(十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四)行使新聞出版、電影領域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十五)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1.將原文體廣電旅遊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的新聞出版、電影管理職責劃入區委宣傳部。
2.將新聞出版、電影領域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和“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交由區文體廣電旅遊局行使和承擔。以上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不包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或國家、省、市垂直管理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
3.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區文體廣電旅遊局。

職能轉變

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建設多彩貴州民族特色文化強省、“多彩貴州公園省”建設戰略,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新時代貴州精神,傳承發展提升農村優秀傳統文化,健全鄉村公共文化和鄉村旅遊服務體系,強化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行政執法和行業監管力度,提升服務質量,打造文化旅遊品牌。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業務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會務、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維穩、目標績效、財務、統計、後勤保障等工作。指導推動信息化建設。承擔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社會組織管理相關工作。擬訂機關及所屬單位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指導本單位幹部職工有關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承擔機關黨組日常工作及黨群工作。編制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各類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承擔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相關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監督、管理、指導綜合執法隊伍。
(二)產業規劃與發展股。擬訂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等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旅遊產業園區、景區、基地建設。督促重大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產業項目實施;負責引導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旅遊產業社會投資,做好投資項目服務工作;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產業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監管等工作;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項目庫的建設;負責文化、體育、旅遊產業重點項目的審核、報批及監督檢查;指導全區各旅遊區的規劃。承擔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相關工作。
(三)文體廣電管理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指導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工作。利用大數據開展公共文化服務相關工作。負責全區的文學藝術工作,收集、整理、管理文物和民族民間文化遺產;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承擔區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及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開展革命遺址保護利用工作。協調開展全省社會文物和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擔紅色文化旅遊相關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工作。推進文物和文化館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文物保護科技成果轉化;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負責社會體育、學校體育、競技體育和社會團體體育業務指導工作。負責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施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負責體育基礎設施的建設。負責協調和指導全區廣播電視工作;負責全區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規劃建設、發展及管理工作;協調和指導有線電視和衛星電視廣播的有關事務;監督衛星電視廣播節目地面接收設施;審查廣播電視及文藝節目。行使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市場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權,培育、管理全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經營市場。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區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體活動,指導藝術人才培養工作;負責指導各鄉(鎮、街道)文體廣電發展工作;組織業務培訓工作。行使新聞出版、電影領域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四)旅遊管理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旅遊業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統籌協調全區旅遊業發展工作;負責全域旅遊創建指導,負責文化旅遊、體育旅遊深度融合發展,指導“旅遊+”產業發展,擬訂鄉村旅遊、鄉村民宿、鄉村文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生態旅遊、鄉村文化旅遊發展,指導鄉村文化旅遊、休閒度假旅遊和鄉村民宿資源開發、產品建設,推動鄉村旅遊、鄉村民宿標準化建設及提升工作。協調推動文化旅遊扶貧工程和富民工程;協調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涉及文化旅遊的相關工作。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大旅遊推廣活動。行使旅遊市場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權,培育、管理全區旅遊市場。承擔全區旅遊統計和分析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區文體廣電旅遊局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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