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滬深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是大成基金髮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大成滬深300指數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大成基金
- 基金管理費:0.75%
- 首募規模:18.13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9300
- 成立日期:20060406
- 基金託管費:0.15%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投資組合資產原則上不低於基金財產淨值的 90%。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本基金的股票投資比例可以提高到基金財產淨值的 100%。
投資策略
當預期成份股發生調整和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時,或因基金的申購和贖回等對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或因某些特殊情況(如股權分置改革等)導致流動性不足時,或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複製和跟蹤標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投資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並輔之以金融衍生產品投資管理等,最終使跟蹤誤差控制在限定的範圍之內。
收益分配原則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事先選擇將所獲分配的現金收益,按照基金契約有關基金份額申購的約定轉為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支付現金;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分紅。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後每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超過6次,成立不滿3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7、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50%。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影響投資者實質性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應於實施更改前2日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刊登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