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雲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大同市雲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大同市雲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大同市雲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同市雲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大同市雲岡區五一路27號 
  • 性質:政府機構
  • 所屬單位大同市雲岡區人民政府
內設機構,機構職能,

內設機構

(一)區政府黨務室。負責區政府黨組與區委的黨務聯繫,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黨支部工作;承辦區政府黨組、區政府辦公室黨支部會議,落實會議議定事項;承辦區政府黨組、區政府辦公室黨支部交辦的工作任務;負責區政府辦公室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辦理區長、副區長的文、電、函、請示(報告)、政務活動、督辦和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的日常政務、會務和事務的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負責與區委辦公室、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和各鄉鎮、各街道、各部門、各單位的日常工作聯繫;就重大民生事項向區政府提出意見建議,督促檢查落實區政府重大民生事項;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中的重大民生問題;圍繞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重大事項、重點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決策參考建議;起草區政府重要文稿和綜合性材料;負責編寫《區人民政府大事記》。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發揮審計監督參謀助手作用,承擔區政府重大決策的事前審計監督。承擔區長、政府辦主任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防控等相關工作。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區政府值班室。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全區政府系統值班工作。承辦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外出報備工作。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區政府督查室。負責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要求落實事項、區政府決策部署、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省政府“13710”工作制度督辦系統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承辦相關聯合督查工作。聯繫承辦區人大、區政協相關工作。辦理區人大代表建議和區政協提案。辦理社會方面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建議。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信息室。負責全區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報送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協助辦理區政府新聞發布工作;對接區委社情民意辦公室,處理相關投訴建議舉報單;處理區行政投訴投訴建議舉報單;處理12345投訴建議舉報單;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對接省、市政府辦公廳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各項工作。承擔我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效”相關工作。對全區“放管服效”改革重點任務進行分解,並組織協調推進落實。承擔全區“放管服效”改革信息收集、整理及報送工作。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人事機要室。負責區政府辦公室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獎懲任免、教育培訓、公務員考核和人事檔案、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並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督促、檢查;負責區政府辦公室財務、資產等行政後勤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區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公文印製工作;配合各科室列印、複印相關檔案材料,並做好登記統計、印製工作。負責辦理中央、省、市、區檔案收發、傳閱、轉發、歸檔等工作;統籌協調全區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承擔區政府辦公室電子政務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的印鑑管理,負責刻制、啟用區政府各委、局、辦的印章。負責區政府辦公室保密領導組日常工作。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會務室。負責區政府接待事務。承辦區政府全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區政府召開的其它大型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的調研會見、會談等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辦理區政府部門及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外出報備工作。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金融監管室。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做好全區貨幣政策、地方金融監管工作。監督實施金融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撐握全區金融運行情況,參與制定重大項目融資方案,牽頭負責地方金融機構業績考核、指導改制重組,解決地方金融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引導和規範民間融資,擬訂吸納民間資金的政策、規劃與措施。依法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設立、審批(備案)和監督管理。負責金融業的招商引資。會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組織有關部門整頓與規範金融秩序,打擊各類非法金融活動。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項目服務室。搭建企業和政府的連線平台,幫助企業解決項目落地中的困難和問題以及需要區政府協調解決的問題;督促區直相關部門做好項目服務工作,推動項目儘快落地;承辦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台港澳事務室。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市對外事工作、台港澳事務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定指示,擬訂全區外事、台港澳事務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計畫,執行區委、區政府關於外事、台港澳事務工作的指示,行使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因公臨時出訪管理工作,承辦我區臨時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審核、呈批和證照的簽證、簽注及證件的管理工作。指導本區各部門的涉外工作;歸口管理對台宣傳,制訂全區對台宣傳計畫;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活動;負責指導和管理與香港、澳門因公往來的有關事務,協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推動與香港、澳門在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對台灣各層人士的聯絡工作。管理台胞捐贈;負責在雲岡區台胞和台屬的工作,做好對他們的教育引導工作,指導其與在台親友通信,落實台胞台屬政策;協同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涉外事項;協調處理涉台港澳方面人員的重大活動和重大事件;統籌辦理區領導的對外交往事宜;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宜。

機構職能

(一)負責區政府各類會議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公文。辦理中共中央、國務院及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門,市委、市政府及區直各部門,區委及直屬各部門傳送區政府的各類公文。指導全區政府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督促檢查區政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區政府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六)對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組織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為區政府決策提供服務。
(七)負責全區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報送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接政府熱線的辦理。
(八)統籌協調全區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承擔區政府辦公室電子政務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十)統一刻制、啟用區政府各委、局、辦的印章。
(十一)貫徹執行中央有關外事、對台和港澳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定指示,擬訂全區外事、對台和港澳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計畫。
(十二)統籌協調全區外事工作。指導、協助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做好外事接待工作。統籌安排區領導的外事活動。指導全區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全區因公出國(境)工作。審核上報因公出國(境)相關手續。申辦因公出國外國簽證,對出國(境)人員進行培訓。承辦我區居民應邀赴台有關事宜。
(十四)會同區直有關部門做好國際非政府組織在雲岡區活動的相關管理工作。牽頭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及涉外突發事件。協助我駐外領事機構處理境外領事保護案(事)件。
(十五)會同區直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和指導同台經貿工作和同台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以及同台人員往來等工作。協調推動與香港、澳門地區在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十六)負責對台灣有關人士及社團、組織的聯絡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台胞台屬聯絡接待工作,會同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處理涉台事件和涉台民事糾紛,管理台胞捐贈、台胞台屬來信來訪等涉台事務。負責與中央駐香港、澳門機構的聯繫。
(十七)負責管理對台宣傳和新聞交流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開展涉台教育工作。
(十八)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港澳記者來同採訪事務。
(十九)指導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其他民眾團體貫徹落實中央對台方針政策和對港澳政策規定,指導協調全區相關會議及重大活動的涉台工作、涉港澳工作。
(二十)負責提供有關外事、對台和港澳工作相關政策、國際形勢、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資料和對外表態口徑,協同審核全區重要涉外報導文稿,協調做好涉同外媒輿論引導工作。
(二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區政府辦公室要全面加強黨的領導,不斷提升參謀助手和綜合協調能力,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強化承上啟下、協調左右、聯繫內外的樞紐作用。加強和完善對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政務服務職能。加大服務民營經濟工作力度,促進全區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統籌協調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和“放管服效”改革相關工作,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