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雲岡區文化和旅遊局

大同市雲岡區文化和旅遊局

大同市雲岡區文化和旅遊局,大同市雲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同市雲岡區文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大同市雲岡區新平旺辦公區 
  • 性質:政府機構 
  • 所屬部門大同市雲岡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旅遊和文物工作方針政策,組織實施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的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工作的決策部署,研究擬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和文物與相關領域的融合發展。指導協調全區基層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工作,指導、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統籌全區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提高旅遊資源開發利用效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監督區級重點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基礎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區性重大宣傳活動。組織指導全區文物資源調查管理研究利用工作。
(四)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協調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開展文化惠民工程和公益活動,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建立健全全區智慧旅遊、旅遊集散、旅遊公共信息和諮詢服務平台體系,推動旅遊服務便利化。
(六)指導、推進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發展,推動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廣套用。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管理全區藝術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導藝術教育體制改革。擬訂全區藝術教育、文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七)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文化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負責假日旅遊、特種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指導培育文化和旅遊新產品、新業態,組織構建旅遊產業體系。
(九)貫徹落實國家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對外交流政策,指導、管理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文化、旅遊、文物對外交流活動。管理指導文物外事工作。
(十)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強化對全區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的綜合監管,建立健全旅遊綜合協調、旅遊案件聯合查辦、旅遊投訴統一受理等綜合監管機制,引導全社會文明旅遊。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綜合協調、監督管理旅遊業安全,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十一)負責文化、旅遊、廣播電視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對行業社會組織進行登記前審查、核准和日常管理、監督。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十二)指導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三)負責世界文化遺產和全國、全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推薦申報。組織區級及一般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審核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相關工作。
(十四)管理指導全區文物保護、考古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承擔文物保護與考古有關審核審批事務。
(十五)管理指導全區博物館工作。負責全區博物館有關審核報批工作。承擔文博科技、信息化、標準化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管理指導文物收藏、流通、鑑定和文物市場、文物商店工作。
(十六)編制全區文博事業經費預算和決算,監督管理文物保護專項補助經費。
(十七)督促指導全區文物安全工作,依法組織查處文物違法案件,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案件。
(十八)做好文博系統意識形態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文物保護宣傳以及文物價值的挖掘闡釋和傳播利用工作。
(十九)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二十)組織制定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區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二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保護行業人才教育培訓規劃,組織實施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股)
(二)文化股(廣播電視股)
(三)旅遊股
(四)文物股

現任領導

局長:熊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