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雲岡區林業局

大同市雲岡區林業局

大同市雲岡區林業局,是大同市雲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同市雲岡區林業局
  • 辦公地址:大同市雲岡區口泉植物園內辦公區 
  • 性質:政府機構 
  • 所屬部門大同市雲岡區人民政府
內設機構,機構職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信訪、機要、黨建、檔案、保密、意識形態、宣傳報導、統計信息、財務核算等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信息化建設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及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負責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項目投資、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生態補償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的有關工作。
(二)國土綠化股。承擔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化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承擔生態修復保護工作,組織落實國土綠化重大方針政策,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
(牧)還林還草等和以植樹種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擔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生態修復工程,監督草原開發利用工作,負責草原生態補償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荒漠化防治生態工程,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三)林地和自然保護地管理股。承擔林地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林地保護利用工作。承擔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承擔指導公益林培育工作,貫徹執行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政策。承擔陸生野生動植物監督管理保護工作,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價工作。組織、指導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機構職能

(一)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方針、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估,並統一發布信息。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制訂全區造林綠化規劃,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開展退耕
(牧)還林還草工作,指導全區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區林地、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林地管理,組織實施林地保護利用。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對林地的徵用、占用進行初審和審核。負責管理和協調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相關工作。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承擔指導公益林培育工作,貫徹執行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政策。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濕地保護標準,擬訂全區濕地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全區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按照國家荒漠化標準,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貫徹執行國家自然保護地標準。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區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貫徹執行林業和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貫徹執行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
(八)貫徹執行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開發利用及相關林業產業政策,按照國家標準對全區林業和草原生產企業實行行業指導,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
(九)指導國有苗圃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資金和國有資產,按規定許可權審核規劃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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