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選擇,分類,股東權利,含權解釋,操作技巧,相關詞條,
選擇
分類
2、多數表決權股股票
多數表決權股股票,即每張股票享有若干表決權的股票,也稱多權股票。這種股票一般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的股東,如公司的董事會或監事會成員發行的,其目的在於保證某些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以限制公司外部的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或限制股票的外國持有者對本國產業的支配權。這樣,持有多數表決權股股票的少數股東,就可能成為大多數持有無表決權股股票的小股東的主宰。現代公司制度中,對持有多數表決權股股票的股東的行為往往也加以限制,有的國家甚至不允許發行多數表決權股股票。
3、限制表決權股股票
限制表決權股股票,即表決權受到法律和公司章程限制的股票。在股東所持股票達到一定數量後,其享有的表決票數將受到限制。限制的目的在於防止持有多數股票的少數股東利用多數表決權控制公司的經營,以保護眾多小股東的權益。
4、有表決權優先股股票
股東權利
(1)公司決策參與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參與股東大會,並有建議權、表決權和選舉權,也可以委託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東權利。(2)利潤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從公司利潤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贏利狀況及其分配政策決定。普通股股東必須在優先股股東取得固定股息之後才有權享受股息分配權。
含權解釋
在這四個日期中,最重要的是股權登記日和除息日。由於每天都有投資者在股票市場上買進或賣出,公司的股票不斷易手,這就意味著股東在不斷變化中。因此,公司董事會在決定分紅派息時必須明確公布股權登記日,派發股息以股權登記日這一天的公司名冊為準。
操作技巧
股份公司經營一段時間後(一般為一年),如果營運正常,產生了利潤,就要向股東分配股息和紅利。其交付方式一般有三種:一種以現金的形式向股東支付。這是最常見、最普通的形式。二是向股東配股,採取這種方式主要是為了把資金留在公司里擴大經營,以追求公司發展的遠期利益和長遠目標。第三種形式是實物分派,即是把公司的產品作為股息和紅利分派給股東。在分紅派息的前夕,持有該公司股票的股東一定要密切關注與分紅派息有關的四個日期,在這4個日期中,尤為重要的是股權登記日和除息日。由於每日有地數的投資者在股票市場上買進或賣出,公司的股票不斷易手。這就意味著股東也在不斷變化之中。因此,公司董事會在決定分紅派息時,必須明確公布股權登記日,派發股息就以股權登記日這一天的公司名冊為準。凡在這一天的股東名冊上記錄在案的投資者,公司承認為股東,有權享受本期派發的股息與紅利。如果股票持有者在股權登記日之前沒有登記過戶,那么其股票出售者的姓名仍保留在股東名冊上,這樣公司仍承認其為股東,期股息仍會按照規定分派給股票的出售者而不是現在的持有者。由此可見,購買了股票並不一定就能得到股息紅利,只有在股權登記日以前到登記公司辦理了登記過戶手續,才能獲取正常的股息紅利收入。
至於除息日的把握,對於投資者也至關重要,由於投資者在除息日當天以後購買的股票,已無權參加此期的股息紅利分配。因此,除息日當天的價格會與除息日前的股價有所變化。一般來講,除息日當天的股市報價就是除息參考價,也即是除息日前一天的收盤價減去每股股息後的價格。例如,某種股票計畫生股派發2元的股息,如除息日前的價格為每股11元,則除息日這天的參考報價應是9元(11元—2元)。掌握除息日前後股價的這種變化規律,有利於投資者在購買時填報適當的委託價,以有效降低其購股成本,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對於有中、長線投資打算的投資者來說,還可趁除息前夕的股價偏低時,買入股票過戶,以享受股息收入。出現有時在除息前夕價偏弱的原因,主要在這時投資者較多。因為短期投資者一般傾向不過戶、不收息,故在除息前夕多半設法將股票脫手,甚至價位低一些也在所不惜。因此,有中、長期投資計畫的人,如果趁短線投資者回吐的時候入市,即可買到一些相對廉價的股份,又可獲取股息收入。至於在除息前夕的哪一具體時點買入,則是一個十分複雜的技巧問題。一般來講,在截止過戶時,當大市尚未明朗時,短線投資者較多,因而在截止過戶前,那些不想過戶的短線客,就得交所有的股份賣出,越接近過戶期,賣出的短線客就越多,故原則上在截止客戶的1~2天,可買到相對適宜價位的股票,但切不可將這種情形絕對化。因為如果大家都看好某種股票,或者某種股票的股息十分誘人,也可能會出現“搶息”的現象。即越接近過戶期,購買該種股票的投資者越多,因而,股價的漲升幅度也就越大,投資者必須對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以恰當地在分紅派息期掌握買賣火候。 當然,在大行情的末期,要小心那些股票價格大幅度上漲幾倍甚至10幾倍後推出大比例送股並在除權後放大量的個股,因為那往往是主力的大逃亡,那時候反而該賣空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