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翻譯幹部業務職稱暫行規定》是由國家人事局擬訂,於一九八0年十一月十三日國務院批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語翻譯幹部業務職稱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80年11月13日
- 實施時間:1980年11月13日
- 頒布單位:國務院
《外語翻譯幹部業務職稱暫行規定》是由國家人事局擬訂,於一九八0年十一月十三日國務院批轉。
不斷加強職稱評價服務信息化建設,實行網上申報、審核、繳費、評審、取證、查驗等一體化服務。(四)加強評價監督管理 1.加強評審委員會建設。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准備案的職稱評審服務機構,可按規定組建相應層級、專業的翻譯系列職稱...
(三)在其他規定不得晉升職稱(職務、職級)期間的。第四章三級翻譯申報條件 第六條能完成一般性口譯或筆譯工作。從事口譯者應能夠基本表達交談各方原意,語音、語調基本正確;從事筆譯者應表達一般難度的原文內容,語法基本正確、文字比較...
根據國家人事部《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人發[2003]21號)的精神,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在國家人事部指導下,由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以下簡稱“中國外文局”)組織實施與管理。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
編者註:本規定已被1987年1月3日發布施行的《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外事外經貿、工交城建、勞動人事和教科文衛法規的通知》廢止。國務院同意國家人事局、國家經濟委員會、國務院財貿小組制訂的《經濟專業幹部業務職稱暫行規定》,現在轉發給你們...
《圖書、檔案、資料專業幹部業務職稱暫行規定》在1981.01.30由國務院頒布。國務院同意文化部、國家檔案局、國家人事局制訂的《圖書、檔案、資料專業幹部業務職稱暫行規定》,現在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一九八一年一月三十日 為了更好地...
為了認真培養和正確使用工程技術幹部,做好考核和晉升工作,充分發揮工程技術幹部的積極性,加速實現四個現代化,特制定本暫行規定。第一條 工程技術幹部的技術職稱定為:高級工程師、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技術員、技師。第二條 確定和...
會計幹部技術職稱暫行規定,為了更好地培養和合理使用會計幹部, 做好考核和晉升工作, 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鼓勵他們努力鑽研業務,提高會計工作的業務和科學水平,更好地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制定本規定。(財政部、國家人事局擬訂一九八...
國務院同意勞動人事部制訂的《工藝美術幹部業務職稱暫行規定》,現在轉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一九八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工藝美術幹部業務職稱暫行規定 為了更好地培養和使用工藝美術幹部,做好考核晉升工作,鼓勵他們努力鑽研業務,提高我國工藝...